我媽是一個很杞人憂天的人,沒什麽能力但是喜歡攬事情,沒什麽錢但是卻要裝大方,她也想要節儉過日子,但卻屢屢多花了冤枉錢。就是一個在大事上犯糊塗,小事情上斤斤計較的人。
買電器她要去那些小家電的鋪子裡買一些雜牌貨,認為這能夠省錢,但是電視機買回來用了不到兩個月就壞了,去換一台新的回來,又用了兩個月又壞了…
生病了不去醫院,而是選擇找江湖郎中,經常說手痛腳痛腰痛,去醫院看了沒有用,但是去江湖郎中哪裡買藥膏回來貼了就見效了,恩…不予置評。
2023年2月20號,我媽花了將近兩千五元買回來一塑料袋的保健品,我心煩的一整晚都睡不著,我媽用她自己的錢買她喜歡的東西我沒有權利去阻止,但是看到她買回來那些跟奶片差不多的保健品,我很難不去幹預。看不見的話還好,可是偏偏讓我看見了,我心裡就難受啊!
我一整晚都睡不著,回憶起我媽這些年花的冤枉錢,我不得不寫下來,也算是給廣大群眾一個警醒了。
希望學法律的、學經濟的、學社會學的讀者多多發表高見,看看這些故事該如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