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紀事
清明是四月五號,但我媽提前好幾天就已經開始準備清明節的東西了。
首先是準備紙錢和鞭炮,共花費約三百元。這三百元也就買了一些香燭和冥幣以及一個三十八萬的中等鞭炮。沒有別墅和紙人,更加沒有跑車和手機。我們家祭祀用品應該是比較省錢的,其他人大概可能上千吧。
清明前一天,我的母親出門買燒肉,大鵝,包子,鹹魚,鴨蛋,蘋果,甘蔗等等祭祀供品。我的父親出門買草皮,以後將草皮運到祖墳那邊,將祖墳上的草鏟乾淨然後鋪上新買的草皮。
買草皮是我不能理解的,墳頭的草不就是現成的草皮嗎?為什麽還要專門買?百度了一下,沒找到原因。
清明節當天,一早起來煮粥蒸包子,煮鵝,煎鹹魚,煮豆子飯,一大家子人吃了粥和包子,中午一點左右出發祭祖。
我們村的人死之後都藏到同一個地方,那裡就是我們村所有人的太公山。
將香燭點上,紙錢擺到對應的墳頭,以後我的母親開始祭祀,就是捧著一盤供品,在每一個墳頭前敬茶敬酒。紙錢燃燒乾淨,讓後就點鞭炮,鞭炮炸響,碎屑染紅了墳前空地。
整個祭祀下來大概半小時左右。回家路上別人見到我媽問到:“這麽快就拜完了?”
我媽:“是呀,沒多少事兒。”
我回憶一下我們家拜祭祖的過程,的確有一種速戰速決的交任務既視感。
難道別人家不是這樣的?難不成別人家在祭祀的時候還會跟祖先嘮嗑幾句?
反正我們家趕在下雨前回到家了,然後休息一下開始準備晚飯,四點半開飯,一直吃到六點多,散場,各回各家。
飯桌上來來回回也就那些話,催婚催生吧。
我有兩個堂哥年近四十,未婚未育還沒有女朋友,被所有已婚人士催婚,最後匆匆吃完飯,趕緊離席。
關於清明我的感慨有:
2005年之前,我的兩個堂姐還沒有出嫁,清明的時候奶奶在家裡看家,大伯父一家五口,二伯父一家三口,我們家一家三口帶著供品去祭祖。
2010年之後,兩個堂姐都結婚了,大堂哥也結婚了,生了孩子,去祭祖的人數基本持平吧。
現在,奶奶去世了,大伯父大伯母年紀大了走不動了,小侄子讀大專了,今年去祭祖的人數少了,大伯家兩人,二伯家三人,我們家三人。
人數的減少讓我心生惆悵,不知該如何描述。
我們廣東地區的戶口本是一個小本子,爺爺奶奶生了三個兒子四個女兒,女兒出嫁之後戶口遷出,兒子成家之後便開始分家單獨出各自的戶口本。
我爸爸是奶奶和爺爺的小兒子,所以戶口一直跟著他們,爺爺去世了,戶主就變成了我的爸爸。
後來奶奶去世了,戶口本從五頁紙變成了四頁紙。
我腦海中閃過了“絕戶”這個詞,戶口本上的人口如果不增加就只會減少,直到一頁紙都沒有了。
傳統節日對於我來說變成了一個家庭聚餐的日子,關於它存在的緣由和歷史都不太清楚了,但這一天要做些什麽還是知道的。
未來,家如果只剩下我一個人了,傳統節日於我而言就只是普通的一天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