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豐江酒樓請縣衙衙役巡丁總共將近二百人吃飯喝酒,還有抽獎環節,安慰獎每人一個紅包一兩銀子,三等獎五兩銀子十個,二等獎十兩銀子五個,一等獎五十兩銀子二個。抽中獎的開心,沒抽中獎的玩得開心,收獲了縣衙底層一波好感。
父親請各司史主辦吃飯喝酒送禮,又收獲了縣衙中層的一波好感;剩下有品級的官員只能自己來結交,怎麽樣才能讓官員有好感,能讓官員升官好感度最高,咱沒那本事,自己還是從九品,最低的品級官員。
就只剩下利益了,他們已經是利益集團,有各自的利益基礎,我才一頭走進來,發現全它馬的給佔領了,還警惕你別亂動。這就不是你給他五百兩,他對你一直有好感,而是他一轉身,就罵你傻逼。
官場不能以力破之,只能玩智力遊戲,在規則范圍內,這是原則,也是官員的行為規矩。所以不用急,水至清則無魚,混水才能摸他們的魚,至於這魚是哪家魚塘逃跑出來的,沒有人管。
巡檢司的性質是武警,是稅警,是地方武裝部,是基層守備部隊,屬於兵部管巡檢部隊,府縣要巡檢保障安全,縣衙管巡檢人事和稅收,非常神奇的混合體。去巡檢司衙門和原巡檢司巡檢陳城大人交接巡檢司衙門的事務,看了帳本,全被陳大人買官掏空了,還好沒有虧空欠費。只是這個月夥工費從哪裡來都不知道,它馬的,這幫貪官。
再交接巡丁名冊,好家夥,在冊二百五十人,每月還有領火工費的記錄,我找到了我的名字,也找到了整個馬快班的名字,白紙黑字有簽名,有吏員佐證簽名,可我們一個銅錢也沒拿呀,冤!
我說陳大人如何能出這麽大的價錢買到縣尉,敢情我也做了貢獻啊。但官場規矩現官不能為難前任官,這是原則,是紅線,是保障千千萬萬個奮鬥在官場上的現任變前任的無形河堤。因為,不知幾時,我也是前任。
接物資交接清單,我又忍不住想罵娘。它馬的,倉庫有一半清單的物資都不錯了,比如清單有一百多木盾牌,倉庫是一個都沒有,問倉管主辦就答:“木板老化,腐朽成灰”。多麽機智,多麽的無懈可擊,可要是有流民攻打縣城,拿身體去擋刀槍箭矢。可是,現官不能為難前任的規矩就是規矩。
最後,雙方在親切友好的氛圍裡,討論了如果我能去平蓮縣時,他請我喝酒。我信誓旦旦地表示,前任的工作為我指明了方向,各位前輩打下了一個堅實的基礎,讓我能在更高的台階上前行,我感到非常的幸運,相信在縣尊大人和各位大人的領導下,我有信心能把工作作好。
然後在各種文書表冊簽字用官印。至此,交接完成,我就要開始履行職責了,從本月起各種各樣莫名其妙的考核就要我背負了。比如,本月要抓三十個壞人才“合格”;抓一百個壞人評選為“良”;抓三百個壞人評選為“優”。
所以各位良民,有時候被官府委屈你是壞人其實不是什麽大事,我們心裡都知道你是好人。可是,你不是壞人,他不是壞人,我就成壞人了。
有道是一朝把印持,就把令來行。我首先要抓的不是壞人,而是人事大權和財政大權,這是做官的基本素質。全部吏員巡丁大堂問話,讓負責人事名冊的吏員按名冊核對實際在冊人員,名不符實的去名消冊。
詢問負責財物的主辦吏員,財源如何滾滾來。回答,各縣與縣交接馬路派駐守人員收行商稅,
三十抽一,碼頭派駐人員收行商稅也是三十抽一,縣城四城門口設置巡丁收坐商稅,也是三十抽一。打擊走私,沒收走私貨物,發賣的收入。私設礦場,查處沒收也有收入。抓逃犯罪,也有收入。 聽完感覺能活下去,但不能發財。還得想想辦法,正的不行,就來反的。先把巡檢司的人都搞成自己人,借口現成的,人冊不實,物冊不符,吏役不能實心任事。現在就辦。派人去將馬快班全部人員叫過來,讓他們穿巡檢司的服裝,掛巡檢司的牌。
等了一會,二十五人進了巡檢司衙門,躬身行禮,大聲喊衙:“見過巡檢大人”。我大明說:“命令一組和二組將現有吏員六人,押入巡檢司大牢,刑審其不法事宜;命令其他組在此監督所有巡丁,所有人自首之前的不法行為,清退錢財後不追究前罪”。
等了半個時辰,六人全部招供,六人都有貪汙受賄的罪行,但是都把主要責任推諉給前巡檢。拿了六個吏員的地址,我命令二組、三組隨我騎馬快速到達最近的吏員家裡,如狼似虎控制住所有人,我和吏員主婦說她的丈夫已招供所犯罪行,現在,清退犯罪財產還能減輕他的罪行,否則,故意隱瞞犯罪事實,罪加一等,是要殺頭的。
她心理已崩潰,招供了錢財隱藏地點,搜查出六百多兩白銀,沒收房契。命令先全部拘押在一間房,留下一人看顧,遲點押送巡檢司監獄。
搜完第一家,再搜第二家,如此循環下,將六家吏員的財產全部查清,加上房契,按市價總共五千七百多兩白銀。巡檢司有了活動經費了,別人想看我笑話,我讓他們看了笑不出來,還要睡不著覺。
押送吏員家屬回到巡檢司衙門監獄,下面輪到審查一般的巡檢兵丁,讓他們互相指證,誰身上沒有一點事,一下子這個月抓壞人100個的指標就完成了,對巡檢兵丁還是有優待的,簽認罪書,罰款五兩到十兩白銀。既然簽了認罪書,那就不適合做巡檢兵丁了。於是,我命令全縣張貼巡檢司衙門招聘吏員和巡檢兵丁(退役邊軍軍漢優先)的告示。
第二天,巡檢司第一批巡檢兵丁招聘到位,二十八個邊軍退役軍漢和三十三個少年入職巡檢司巡檢兵丁,招聘試用期半年。也有知文識字的人來應聘吏員,面試並留下資料待審查,按父親的說法,多招聘潘姓族人,我同意了他的意見。
人員到位,隨後馬上安排新入職的兵丁代替原來兵丁,各縣域關口,馬路交通要道,碼頭,四城城門由新聘兵丁嚴格把守。一切走私和偷稅漏稅的人被抓到巡檢司衙門,簽認罪書和罰款,送入巡檢司衙門監獄,等府衙巡檢司派官員點驗在押人員人數,查看文書後給出考評才處理,走私物資全部入庫巡檢司倉庫,反正空著地。
第二天,巡檢司名冊中的兵丁還沒有到巡檢司衙門點卯,命令馬快班按名冊地址上門抓捕。一時間,縣衙的水被攪混了。那些名冊中的名字都是吃空餉的,從來沒想過真的做事,都是各家族子弟。
一時間,巡檢司衙門很熱鬧,巡檢司監獄滿滿的,只要簽認罪書,退補衙門兵餉,再交了罰罪銀待機保釋。
這樣熱鬧了大半個月,府衙評選為優等考評。縣巡檢司的帳本裡有了八千多兩白銀,為了將錢轉化為戰鬥力,我考慮屯糧,購買武器。倉庫也有了許多貨物,並改建了一個放糧食的倉庫,購買糧油鹽等食品滿倉。
巡檢司在冊總人數達到一百五十八人,全是實打實文書,吏員,武藝高強的巡檢兵丁。巡檢司的長槍、弓箭、藤盾牌、背心藤甲、背心皮甲等武器在縣城定做;向府城購買了弩箭、雁翎刀、寬邊鐵頭盔、鐵甲等武備齊整。兩次剿匪的大量武器被熔鐵重新定做斧頭,每人背一柄。
我買官的錢早掙回來了,不到一個月,錢袋裝了一萬多兩乾淨的銀票。世家大族背後叫我“潘剃頭”,商戶叫我“巡檢死”,這是又怕又恨啊。恨我的人多著呢,後面排隊去。
買了四十多匹騾子,二十三架騾車,每架騾車可搭載八人,這樣遠程行軍就沒問題了。買了三十匹中等馬,花了六百多兩白銀,配置給自己的二十八家將。這樣在縣衙中,冷兵器戰鬥就沒問題了。但是大明晚期已經是熱兵器時代,可是我們縣衙沒理由購買大炮鳥銃。
到了月底,向縣衙戶司移交行商稅和坐商稅,比前任多了三成額度,不敢多交,怕基數大了。我親自到主薄家,縣尉家,縣丞家和縣尊大人匯報工作,貢獻給縣尊大人五百兩白銀火工費,其余各家三百兩火工費。
值得一提的是,原來縣衙六房司史聽到我一上任就將巡檢司所有的吏員抄家。又恨又怕,特別是原來想圖謀我姐夫的兌換錢莊生意的幾家,都偷偷到我父親處道歉,賠禮金三百兩白銀。我讓父親收了,別便宜了他們。他們的背後是主薄和縣丞,我記著仇呢,還有原戶司史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