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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夜》錯過(三)
  有一說一,我提出的這些建議,總結下來無非就是兩個字:勉強。但對於當時的阿沁來說,實在是找不到比這更好的辦法了。

  可沒成想啊,阿沁把這想法同阿梅一說,立刻遭到了她的激烈反對!按照當時阿沁的轉述,就是“王一沁,你把我當什麽了?!分期付款的商品嗎?!”

  阿梅的想法,你說她錯吧,其實也沒錯:周圍的閨蜜們,個個都是穿金帶銀,榮華富貴,我跟了你一個窮酸小子,結果住沒安穩地兒,酒席不風光,連彩禮都得靠湊的,多憋屈啊!

  可對於阿沁來說,這些屬實就有些咄咄逼人了。本來他的社交圈子就是我們這些沒什麽大出息的窮兄弟,現在又要逼著他做這些超出他能力范圍的事情,除非真讓他去搶銀行或者借高利貸,否則只能用四個字形容:強人所難。

  於是,二人就為了這點事兒爭了吵,吵了爭,誰也不讓著誰。這不,今天晚上,他們又為了這個事情吵架了麽不是?

  “所以,這次阿梅又說什麽了?”我夾起盤子裡那快涼了的羊腿,塞進了嘴裡。

  “她說,她家裡人逼婚逼得緊,所以讓我盡快想辦法。”

  “是她家裡人逼得緊,還是她自己著急啊?”

  阿沁低下頭,不知所措地回答道:“我。。。我不知道。。。”

  “那你說什麽了?”於是,我便主動詢問起他的意思。

  “我說。。。”阿沁撓了撓頭,“我說,結婚的事情過兩年再說,先把事業搞好。等我這兩年把事業弄上去了,錢自然就有了。”

  “你真是這麽說的?”我放下筷子,歪著頭看向他。

  可阿沁卻被我問得莫名其妙:“啊?不然呢?”

  我伸出手指,責備地指了指他。阿沁被我突如其來的舉動搞得一頭霧水,瞪大雙眼疑惑地看向我。

  我喝了一口啤酒,衝著他問道:“阿沁啊,你現在把自己想象成阿梅,然後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女的,她是男的,她跟你說出同樣的話,你會怎麽想?”

  阿沁默不作聲地思考了片刻,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腦袋,恍然大悟地看向我。

  “我會覺得,她在拖時間。你是不是這個意思?”

  “不僅如此,”我伸出筷子敲敲桌面,“女人會想得更多。她會想:哎呀你阿沁到底想不想跟我結婚啊?你是不是舍不得那些錢啊?在你眼裡,就那些破錢,比我還重要是吧?你這樣讓我怎麽跟我老爹老媽交代啊?”

  還有半句話,當時我並沒有直接說出口:像阿梅這樣家庭條件本就不錯的女孩,她提出的那些要求,在她的眼裡,其實就跟我們吃頓燒烤一樣簡單。以阿梅的價值觀來說,這根本不能算是把阿沁往絕路上逼,反倒是如果阿沁連這些“小要求”都滿足不了她的話,那豈不是恰好證明了,阿沁並沒有那麽愛自己?

  之所以沒有那麽直白地說出來,說到底,也還是為了照顧阿沁的自尊心。直到這個時候,他仍然沒有意識到,二人價值觀上的巨大差異,才是問題的根本。

  雖然現在是一個崇尚自由戀愛的年代,但我個人始終覺得,“門當戶對”這四個字,絕不是一句空話。只有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在同一條水平線上,許多事情,才有可能有商量的余地。

  否則,就算結了婚,這些事情只會變成二人心中的一塊疙瘩,愛情也會隨之變質。

  所以,今天阿沁來找我,

問我應不應該跟阿梅分手,從理性的角度來說,我其實是讚同二人分手的。  但從感性的角度來說,兩個人都談了八年戀愛了!那會兒抗戰還沒改成十四年,按照當年的標準,別說什麽七年之癢了,連抗戰都打完了!

  人生中有幾個八年啊?或者再退一步說,人生中,有幾年的時間,真正算得上青春啊?

  他倆把青春給了彼此,難道就為了一點物質上的事情,八年的感情,就灰飛煙滅了?

  所以,說到底,這個問題,無解。

  “哎呀,要不,還是順其自然吧。”於是,我放下筷子,歎了一口氣。

  阿沁一聽,立馬著急地跺起腳來:“不能順其自然啊!這要是順其自然了,我跟她肯定就分手了呀!”

  “所以,你不想跟她分手,對不對?”

  “這個。。。”阿沁一時語塞, 低下了頭。

  “好了,你今天來找我,是想問我,應不應該和阿梅分手。現在,答案你已經自己告訴你自己了,接下來的事情,也只能靠你自己了。”

  我兩手一攤,無奈地看向他。事到如今,不是我不想幫他,是我作為一個局外人,沒法兒幫得太多。

  阿沁呆呆地看著眼前那個被自己揉得皺巴巴的塑料杯,沉默不語。我知道,此時此刻,他的內心一定是最糾結的。

  他既不想和阿梅分手,又給不了阿梅想要的,無論最後選擇那條路,所有痛苦,都得自己扛著。

  “你說,為什麽結個婚就這麽麻煩呢?”良久,他凝視著酒瓶,,慢悠悠地吐出了這句話。

  “麻煩的不是結婚這件事情本身,而是世俗,是人心。”

  說完,我讓老板幫忙重新拿了個一次性杯子,倒滿啤酒,遞到了阿沁的面前。我倆碰了個杯,一飲而盡,看著對方哈哈大笑起來。

  “來,讓我們敬三黃雞一杯!感謝他們送的三分!”這時,隔壁桌的一個申花球迷站起身子,舉起酒杯,朝四周轉了一圈。

  “敬三黃雞!”全場發出了整齊劃一的喊聲,隨後,所有人都把杯中酒喝了個精光。

  我指著周圍,看向阿沁說道:“你看,快樂有時候就是這麽簡單。一場比賽,九十分鍾,這一晚上就會很快樂。至於下一場輸不輸球,下一場再說。”

  那天晚上,我們一直吃菜喝酒,聊到了深夜。直到阿沁喝多了,把人家廁所吐了一地,才被我好說歹說地給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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