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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後我與校花前妻不共戴天》五、快速賺錢
  晚上九點半,飛魚網吧內。

  “你幹嘛呢林楓?”陳胖子從背後拍了一下林楓的肩膀,“你晚自習偷著出來,我們倆還以為你來這兒打遊戲呢,沒想到你居然在乾這個——這什麽啊?”

  劉四眼看著林楓電腦屏幕上的數字和符號,說道:“這是……樂譜?!”

  “對。”林楓說道。

  林楓之所以敢跟沈靈承諾盡快賺到錢,就是因為他想到了最快的方法:賣歌。

  其實林楓上輩子本是個樂盲,但自從自己有錢後,便被丈母娘逼著學各種東西,鋼琴、繪畫、雕塑、詩歌……理由是只有這樣才能融入所謂的“上流社會”。當時林楓的秘書在音樂圈找了個朋友教自己學鋼琴。兩年時間下來,自己終於成了個半吊子,能彈《致愛麗絲》這種簡單的鋼琴曲,掌握了一些基本樂理知識,因此能夠根據旋律扒下來樂譜。

  當然,賣歌只是第一步,指望這個賺大錢不現實。他賣完歌的第二步,就是設計遊戲賺錢。至於自己的老本行房地產,他決定不不再涉足了,原因很簡單——青陽市本地的房地產大佬是薛婉的伯父。嶽母說的沒錯,自己的成功離不開薛婉家人的支持。

  “林楓,我們來找你,主要是想跟你說件事。”劉四眼說道。

  林楓笑了笑:“是薛婉的事吧?”

  “嗯……”劉四眼說道,“作為哥們兒,也作為薛婉現在的同桌,我勸你一句,我覺得你差不多行了。不就是表白了沒回音嘛。之前又不是沒有過。”

  陳小胖也在旁邊說道:“我覺得也是,你看今天,薛婉好幾次跟你說話,都熱臉貼冷屁股了。再這麽下去,薛婉真的有一天心灰意冷,到時候你可不好辦。”

  “我就盼著她心灰意冷呢,”林楓說道,“我想過了,薛婉這人,我高攀不起,我放棄了。”

  劉四眼說道:“你別賭氣,我跟你說句不該說的啊,薛婉今晚上可是哭了一整個晚自習,用了半包紙巾。傻子都能看出來因為啥。”

  陳小胖說道:“對,你也別說什麽配不上這種話,靠,薛婉是校花,你特麽也是準校草了吧。”

  “你們倆別勸我了,”林楓說道,“薛婉是什麽人,我看得比你倆透。她和她媽一樣,典型的勢利眼。”

  “我靠!”陳小胖一下子激動起來了,“林楓,你這麽說我可不答應了啊。你說薛婉啥都行,就說她勢利眼絕對不行。你記得你上次——那個,四眼,這事兒我該不該說?”

  劉四眼說道:“說了吧,反正這事兒過去一年半了。”

  陳小胖說道:“行,那我說了。林楓你記不記得,你高一軍訓的時候,飯卡叫人撿去了,然後被盜刷了兩百多塊錢?”

  林楓問道:“記得,怎麽了?”

  “怎麽了?”陳小胖說道:“你當時連飯都吃不上了,就靠著蹭我和四眼的飯吃。”

  “啊……對,”林楓奇怪道,“那這事兒跟薛婉有什麽關系?”

  陳小胖說道:“靠,你傻逼嗎!我和四眼又不是啥有錢的家庭,憑啥讓你一蹭就是一個月啊。是人家薛婉偷偷給了我和四眼一人一百塊錢,告訴我倆,別他媽餓著你!”

  林楓一聽這話,登時感覺腦子“嗡”的一聲。

  劉四眼說道:“薛婉平時跟你說話確實不太好聽,但你說人家勢利眼就過分了。人家要是真勢利眼,才懶得理你呢。”

  林楓深吸一口氣,沉默了好久,問道:“那這事兒她自己怎麽不跟我說?”

  陳小胖說道:“那特麽誰知道,

反正她不讓我們告訴你——你現在知道了,可千萬別跟薛婉說是我倆說的啊。”  林楓點點頭,他當然不能出賣朋友。

  劉四眼說道:“行了,該說的都說了,你自己想想怎辦。”

  說完這話,兩人分別拍了拍林楓的肩膀,轉身走了。

  林楓的心裡有點亂。

  “也許薛婉只是想幫助同學?跟我是誰應該沒關系吧。”

  “或者說,這個時候的薛婉,還是挺單純的,並沒有那麽勢利……”

  “再或者說,我跟薛婉之間,真的有誤會?”

  “沈靈跟我說,薛婉為我做過的事情,比我知道的要多出百倍千倍,真的假的?”

  “我靠,這人情怎麽還啊,直接給錢也不行,要麽找個機會,匿名送她個價值兩三百塊錢的禮物?反正她生日就快到了。”

  “或者乾脆裝作不知道?”

  就在林楓為這件事頭疼的這時候,他的QQ閃爍了起來,原來是一個人通過了林楓的好友請求。

  這個人前世是林楓的鋼琴老師,名叫隋秋穎,是個音樂圈的邊緣人物。林楓雖然鋼琴沒怎麽學明白,但是跟她私交不錯,甚至在離婚之後還有過一段交往。

  由於林楓知道她是濱海音樂學院畢業的,此時應該在讀大一,於是去她們學院官網、BBS和貼吧上找線索,也就是所謂的“人肉搜索”。隋秋穎是系花,她的聯系方式早就不是秘密了,於是林楓很快便在QQ上找到了她。

  林楓打開對話框,把早就準備好的一段話發了過去:

  “你好,陌生人,打擾了。自我介紹一下,我是漢東省青陽市第一中學的一名普通學生,我叫林楓。以下是我自己編曲的作品——您先試唱一下,感受一下這旋律。”

  林楓靜靜地等著,過了一會兒,對面發信息過來:“不要告訴我這是你寫的歌!”

  林楓依舊沒說話,而是又給對面發了一行文字過去:“你再試試,配合著歌詞一起唱。”

  林楓發過去的是2006年周傑倫發布的單曲《菊花台》。這曲子旋律簡單,因此林楓用簡譜也能扒下來,另外歌詞是方文山寫的,雖然裡面有句“菊花殘”,但畢竟這是2005年,也能上得了台面。林楓賭對面如果是個識貨的,就肯定會立刻跟自己聯系。

  一分鍾後。

  “不要跟我說這是你寫的詞!!!”

  林楓打字:“這就是我寫的歌和歌詞,我想跟你做一筆交易。”

  對面問道:“什麽交易啊?”

  林楓反問:“你覺得這首歌值多少錢?”

  對面想了想:“光憑這個作詞和作曲的質量來看,我覺得至少值十萬。”

  林楓說道:“那好,這首歌你拿走,給我匯款五萬塊。”

  對面震驚道:“為什麽要賤賣給我?”

  林楓說道:“因為我現在急需用錢。你是音樂學院的學生,注冊版權這方面應該比我更懂,就算不懂,找你的老師或者學長,他們肯定懂。等你注冊過版權了,你就立刻給我打款。你覺得怎麽樣。”

  對面說道:“這麽慷慨的條件,我要是拒絕就是傻子了。不過我有個問題啊——但是你不怕我把這首歌私吞了,卻不給你錢嗎?”

  林楓威脅道:“如果那樣的話,我以後再也不會給你寫歌了。我告訴你,我這裡還有許多歌,如果你願意的話,我還會以五萬塊一首的價格賣給你。我就一個要求,你要盡量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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