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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林客》第2章 卓爾遊俠
  推開酒館大門,迎面便是一股子酒氣襲來,還有那些喝酒漢子們,吵雜的叫嚷聲。

  羅森早已習慣了這裡的氛圍,從小他就是在這種環境裡長大的。

  酒館裡的鮑勃老爹和保羅當年是一個傭兵小隊的隊友,所以小時候的羅森沒事就會過來和鮑勃學習鬥氣和身法。

  走進酒館的時候,鮑勃老爹仍在吹噓他們當年,在戰場上抗擊獸人的英勇戰績。

  又是這些老掉牙的故事,羅森感覺都能背下來了。

  不過就是當年人手不足,幾個毛頭小子接受了騎士隊伍的巡查任務。

  本來只是簡簡單單的巡邏一趟邊境平原,看看有沒有什麽異常情況。

  結果光明女神眷顧,好運的撞見了一名獸人偵查兵,結果四個打人家一個,還差點沒打過。

  險些被獸人士兵逃跑,最後還是武器浸泡毒藥起作用放到了這貨,這才勉強算是立一份戰功。

  靠著戰功獎勵的金幣,讓幾個小子能夠鳥槍換炮置辦了一身像樣的裝備。

  隨後憑借裝備足夠精良,再加上運氣也很是不錯,這才一點點在傭兵界混出了點小名聲。

  二十多年過去,也攢出來現在的家底。

  這也是這家酒館名字“英雄之家”的由來,瞧鮑勃老爹起的這個名字,就能想到當年他有多麽的臭屁。

  羅森自顧自的進櫃台裡倒了一杯黑麥酒,輕抿了一小口,有些苦,不算很好喝。

  不過對比那些辣辣的烈酒,羅森還是喜歡這種口感帶有麥香的麥酒。

  先將酒杯放到一邊櫃台後,羅森轉身溜進了後廚。

  廚師阿比太太正在忙碌的爐子上的烤肉,一旁幫忙的艾琳夫人則是負責準備水果和下酒的小涼菜。

  羅森麻利地從腰間解下早已用牛皮紙包好的鹿腿,將肉放到了艾琳夫人的案台旁。

  在對著艾琳夫人比劃了一個噓的手勢後,偷偷來到烤肉爐邊上。

  趁著阿比太太裝飾餐盤的功夫,順走了爐子上的一塊剛烤好牛肋排,然後搖頭晃腦的去前廳喝酒去了。

  “啊!艾琳,我可愛的牛肋排呢,被該死的老鼠給偷走了?”

  回過神來的阿比太太不由得發出一聲怒吼。

  “是羅森,小老鼠羅森偷走了鮮美小牛肋排。”

  艾琳夫人掩嘴輕笑。

  “羅森?!該死的小混蛋,我要打爛他的屁股!!”

  說著,阿比太太就要解開圍裙,出去揍羅森。

  不過看了看爐子上還沒完全熟的其他烤肉,和那個沒有主菜的餐盤,還是決定還是先忙完本職工作後再去找那個小混蛋算帳。

  “他還帶來了禮物,一條小鹿後腿。”

  艾琳夫人忙將一旁的鹿腿遞給了忙碌中的阿比太太。

  “還算這小子有點良心,知道沒用的鮑勃最喜歡吃鹿肉,不過我還是要打爛他的屁股,為了我可憐的小牛肋排。”

  阿比太太已經嘴裡不饒恕羅森,還把可憐的老鮑勃也給捎帶上了。

  其實鮑勃老爹並不是很喜歡吃鹿肉,只是聽說鹿肉對男人的那方面大為滋補,這才宣稱自己愛吃的。

  畢竟男人嘛,誰都不會喜歡被自己老婆天天叫做“沒用的鮑勃”,那簡直太丟人了,比殺了他還難受。

  現在整個酒館都知道,他—盾戰士鮑勃其實私底下是個不太行的家夥。

  羅森出去後找了張靠牆的小圓桌,看著一旁吹牛的鮑勃老爹。

  老爹總是喜歡穿一條白色緊身體恤,

再搭配上一件綠色的小馬甲。  這樣滿身健壯的肌肉再搭配上古銅色的皮膚看上去還蠻精神的。

  只是可惜,一禿毀所有,那張鋥亮的光頭和滿下顎的胡須,都昭示著他已經不再年輕了。

  不過對此,鮑勃老爹表示,頭髮只會影響他舉盾的速度。

  他甚至還拿出很多傳奇英雄來舉例,什麽獸人部落的疾風劍聖,鋼鐵之都的山丘之王。

  很難想象這些傳奇英雄和他一樣是個禿頭,大概率是他拿過來吹噓掩飾罷了。

  最讓羅森覺得離譜的就是一個名叫巴薩扎的武僧,據說一拳打死龍。

  羅森是打死不信的,在他看來這不是吹牛是什麽,全當是鮑勃老爹在順口胡謅。

  這時有人端著一杯啤酒準備過來搭訕,正是白天城門口見過的大壯。

  大壯啊其實本名並不叫這個,真實的本命叫肖恩。

  後來聽說他在某次執勤的時候聽一名貴族老爺管自己的寵物山羊叫肖恩,然後他就自稱是大壯,可能有著高大強壯的意思吧。

  反正是不會承認自己與寵物同名了,慢慢的這個綽號也就叫開了。

  當然也拖他的福,現在整個鎮子都知道有一隻山羊叫肖恩了。

  還沒等他開口羅森就拉著他坐在一旁的一張椅子上。

  “哎我說,夥計,新來的吟遊詩人在哪裡呢?”羅森有些急切的開始詢問。

  “別急啊,羅森,聽說就住在對面的南溪旅館裡,估計過一會就來了,來咱倆先喝幾杯。”

  大壯邊解釋邊向著羅森手中杯子碰去。

  羅森不由得翻了個白眼,只是象征性的抿了一下口。

  他現在的心思都放到即將到來的故事上去了,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傳奇英雄的事跡。

  就這麽有一搭沒一搭的閑聊著,羅森都感覺有些犯困了。

  嘎吱一聲,酒館的木門被人推開。

  一名頭戴羽毛帽,身穿華麗服飾,手裡拿豎琴,身後著披風的年輕男子走進了酒館。

  一邊走一邊撥動豎琴,優美的音樂在酒館門口奏起。

  剛剛還吵雜的人群,默契的安靜了下來,不由的目光朝著詩人看去。

  詩人彈著曲調走向了位於酒吧一側的表演台,邊上的酒客自覺的給他讓出了道路。

  伴隨著搖曳的燭光,詩人緩緩展開了歌喉。

  “啊,這美妙的夜晚,”

  “我們相聚在這裡,”

  “人們富足安靜,”

  “這是被稱為家的舒適土地。”

  一段開場小調過後,吟遊詩人正式進入了狀態。

  “大家好,我叫哈林。今天我將帶來一段關於卓爾精靈遊俠,崔斯特的故事。”

  開場的第一句話,就讓部份的觀眾議論起來。

  “那些地底下的卓爾精靈不是邪惡的嗎,也能當遊俠?”

  “天啊,聽說他們專吃小孩!”

  “太可怕了,這個世界瘋了,他們就是黑皮膚的怪物。”

  人們漸漸騷動了起來,然而又是一小段旋律將人們的視線拉回了看台。

  “遊俠崔斯特·杜堊登是杜堊登家族的第三個活著出生的兒子,他出生時原本是作為獻祭給蜘蛛女王羅絲的祭品,但因為兄長的突然死亡,他才得以逃過此劫。

  但崔斯特與其他邪惡的同胞不同,崔斯特迷戀並熱愛地表上的景象,決心為保護這片土地而奮鬥;

  在崔斯特的父親為他犧牲之後,他看穿並離開了邪惡的卓爾精靈社會。”

  “之後便在幽暗地底,孤獨的遊蕩了十余年,多年的流浪生涯,崔斯特早已成為了出色的獵人。

  然而長久的孤獨讓他一點點暴虐孤僻,同時又渴望與人交流,後來在侏儒的城市碰到了好朋友貝瓦爾。

  慢慢的在他的幫助下逐漸找回了自己善良的一面,後來因為杜堊登家族的追殺,崔斯特來到了地表,並在這裡結識了遊俠蒙特裡。”

  “兩人很快成為好友,崔斯特學習到了有關於遊俠的一切技能。

  兩人亦師亦友,在一次小樹林的戰役中兩人合力擊退了半獸人的進攻,不久後,蒙特裡壽終正寢。

  從此崔斯特則正式踏上了遊俠的道路。”

  詩人陸續的講述了一些崔斯特的傳奇經歷,羅森則默默的將他的樣貌特征記在了心裡。

  崔斯特有著長長的白色頭髮和淡紫色的眼睛。

  他通常穿著一件皮領的綠色鬥蓬和黑色的長統靴。

  一身輕便秘銀絲甲,兩把彎刀冰亡,閃光。還有炫酷的星界黑豹夥伴,關海法。

  在詩人深情並茂地講述中,伴隨著一悠揚豎琴音樂,故事緩緩落下了帷幕。

  “簡直,太酷了。”羅森聽的如此如醉,不自覺呢喃。

  “確實很酷,尤其是二人對戰獸人小隊的那段,勇敢無畏,死戰不退。

  這就是我所追尋的騎士精神,額盡管他並不是一名騎士。

  該死的,他為什麽不是一名騎士。”大壯也對崔斯特的精神很是向往,卻又因為他不是騎士而感到有些懊惱。

  “得了吧,夥計,你覺得騎士殿會接受我們這些異類嗎。

  對於他們來說,我們就是異端,我的朋友。”談到騎士羅森不由顯得有些落寞。

  羅森小時候其實也曾經很向往騎士精神,然而他的半精靈種族卻成了他最大的遺憾。

  盡管這並不是他所能選擇的,不過現在兼職獵人的他覺得做一名遊俠也很不錯。

  大壯覺察自己有些失言,便趕忙轉移話題,與羅森碰了碰杯,一飲而盡。

  跟著起哄叫好,酒吧裡的氛圍就是這樣,當吟遊詩人彎腰致意就表示故事已經講完。

  而大夥也會起哄叫好表達自己對詩人故事的喜愛,大方的酒客甚至會掏出銀幣金幣放到吟遊詩人的帽子裡。

  這會羅森就興衝衝的上去打賞了,還給詩人帶了杯黑麥酒。

  羅森在帽子裡放了一枚金幣,以表示對崔斯特的尊重。

  “為了自由與正義,敬傳奇的崔斯特,乾杯。”哈林端起羅森遞來的酒杯,與他熱情相撞。

  “乾杯哈林,敬傳奇的崔斯特·杜堊登!”

  羅森興奮不已,像是一個成功遇見偶像的孩子。

  其實他本身就是孩子,僅是小小年紀就已經有了二級獵人的實力,再加上平時的工作的效率,才導致人們常常忽略他的年齡。

  這一夜的羅森,喝了很多酒,一直在與旁人攀談崔斯特的正義行為。

  與酒館裡的酒客嬉鬧了整整幾個鍾頭,最後還是保羅給他扛回去的。

  對此羅森表示一無所知,只是滿嘴咧咧著什麽秘銀甲,綠披風什麽的,說自己早晚也要弄一套闖蕩大陸。

  還嘟囔著要抓一頭巨龍當寵物。口水都淌了保羅一身。

  不由的讓保羅直搖頭,果然精靈骨子裡的血脈還是向往著自由與冒險的。

  時間一晃收養羅森已經十余年了,羅森名字的意思就是羅的兒子。

  對此羅森後來雖然知道自己並非保羅所生,仍舊認同自己的這個名字。

  對於他來說,保羅就是他的父親,這世上為數不多的親人。

  月光下,跛腳的父親扛著兒子回家。

  少年的夢想把父親的胸口染的滾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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