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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一個公主,可我叫陳世美》第七章 滴血認親
  眼看著包拯要把自己鍘了,陳世美大叫起來,

  “我不服。”

  “有什麽不服的,今天就是陛下也救不了你,你違反的是大宋的法律,人間的道義。”

  包拯說著,向天拱手行禮,就要鍘了陳世美。

  “按照包大人的說法,眼前的兩個孩子是我的親骨肉了?”

  “那是當然,你如何狠心要殺自己的親骨肉的?”

  “那現在就滴血認親,他們若是我的親骨肉,我自然認了,所有的罪都認,

  若不是,我自然是冤枉的,不然我是無論如何都不服的。”

  陳世美說話的時候看向秦香蓮,

  包拯在猶豫,但陳世美知道只要秦香蓮願意,基本就穩了。

  “怎麽,你懷疑我偷人?”

  秦香蓮冷冷的看著陳世美,眼中有淚珠打轉,只是她不願在此人眼前露出軟弱,

  如果眼神可以殺人的話,陳世美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沒有,我只是不記得了,總要我死得心服口服。”

  “好,你死後,我會為你披麻戴孝,我本不想讓你死的,

  但你竟然連自己的孩子都下得去手,若是留你在世上,不知道禍害多少人。”

  秦香蓮說完,看向包拯,跪下一拜,

  “民女求包大人允許滴血驗親。”

  “大人,我怕這是駙馬的拖延之計。”公孫策在包拯的耳旁說了起來,

  “這……”包拯看向秦香蓮,看到她那堅決的眼神,

  “要不了多少時間,我相信若是證據確鑿,陳世美認罪,陛下也不會救他的。”

  “怕就怕太后和公主。”公孫策把他的擔憂說了出來。

  “大不了本府抗旨斬了他,這個開封府尹不做了。”

  “砰!”

  包拯驚堂木一拍,

  “好,那本府就特許你滴血驗親,要你陳世美死得心服口服,天理昭昭,報因不爽,蒼天絕對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的。”

  “王朝、馬漢,你們去準備驗血的工具,速度要快。”

  “是,大人。”兩人領命,走向後堂。

  “陳世美,若是滴血認親以後,再不認罪,本府定斬了你。”

  “不會,不會,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也算我死得明白了。”

  看著包拯願意滴血認親,陳世美松了一口氣,這小命算是保住了。

  只是片刻之後,王朝和馬漢就把工具帶來了,小刀,碗,冷水……

  “冬哥,秋妹,可能會疼一下。”

  “沒事,娘,我不怕。”

  冬哥像一個大人,只是十歲的孩子,就如此成熟,可以想象他們曾經遭受了多少苦。

  “娘,哥哥不怕疼,秋妹也不怕。”

  小小的眼神中,有害怕,隨後是堅定,她看向自己的哥哥和母親。

  “妹妹就不用了,我不忍心,也怕包大人說我拖延時間。”

  陳世美說著,也沒有用刀,率先咬破自己的手指,向碗中滴了一滴血。

  隨後,看向孩子,詢問起來,“你叫冬哥?”

  孩子看著他,沒有說話,又看向秦香蓮,

  “你……”

  秦香蓮隻感覺眼前的人如此陌生,他居然關心兩個孩子?

  眼前的人,她仿佛從來沒有看透過,甚至不禁懷疑是不是真的得了離魂症失憶了。

  “若你早些醒悟,多好。”

  她歎了一口,拉著東哥的手,小心翼翼的割破,滴了一滴血在碗中,

  “呼,呼!“

  隨即對著冬哥的手中吹了幾下,

  “疼不疼呀?”然後把手放到自己口中吸吮了幾口,為了止血。

  “不疼。”冬哥搖搖頭,或許疼,但比起他們受的苦,寒的心,也就不疼了。

  “男子漢,當有有大志、有作為、有氣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要以後懂得保護自己的母親和妹妹,擎天立地,才不枉來此世間走一遭。”

  陳世美看著眼前的孩子,有些心疼,放到前世也只是上小學的年級,

  他還這麽小,就要和母親饑一頓飽一頓,千裡奔波來到京城,

  被自己的父親拋棄,甚至派人追殺。

  他前世最是討厭讚美苦難了,很多時候,人們會相信不知道從哪兒來的雞湯,要去讚美苦難。

  正所謂:“苦難就是財富,我們應該感謝它。”

  但請你記住:苦難就是苦難,不值得美化。

  那些被所謂命運“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的人,熬出來的始終是少數。

  又或者,等他們成功了之後,才會比較輕松地說:“原來苦難也沒有什麽。”

  那些經歷了巨大的苦難之後還能成功,且被人看到,不是因為苦難讓他們成功的,而是因為他們自己內心強大。

  苦難從來不值得讚美,值得讚美的永遠是戰勝苦難的人。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若是你將自己的才華用在正道上,將來也是大宋的棟梁呀。”

  包拯搖搖頭,陳世美對冬哥說做一個男子漢,顯然觸動了他。

  但,下一刻,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陳世美的血和冬哥的血沒有融在一起。

  “這……,怎麽可能?”

  包拯有些不可置信,

  “不會的,不可能,不會的,冬哥是他的孩子。 ”

  秦香蓮的瞳孔都變大,臉上充滿了震驚,她從來沒有出軌,冬哥就是陳世美的孩子,他們的血怎麽會不融?

  滴血認親從三國時創立,一直被奉為圭臬,沒有人懷疑。

  《南史》記載著南朝梁武帝蕭衍之子蕭綜滴骨認親的故事。

  蕭綜的母親吳淑媛原來是齊宮東昏侯的妃子,因其貌美又有才學,被武帝看中,

  入宮後七月即生下蕭綜,宮中都懷疑非武帝親生,

  蕭綜長大以後,去盜掘東昏侯的墳墓,刨出屍骨,用自己的血液滴在屍骨上,

  見其果真能滲入屍骨中,蕭綜半信半疑,後又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

  用自己的血在兒子的屍骨進行試驗,血液仍能滲入骨中,

  於是深信不疑。後來蕭綜投奔北魏,改名蕭纘,

  並表示要為東昏侯服喪三年。

  可見滴血認親在古代的統治地位,古人深信不疑,融便是親人,不融,便不是。

  可惜,古人的局限就在這裡了,陳世美來自一千多年後,一千多年的眼光,足以看透歷史。

  滴血認親類似於用現代的紅細胞凝集反應檢驗血型,來鑒定親子關系的方法。

  血型是人類的遺傳性狀之一,一般來說血型是終生不變的。

  但根據孟德爾的遺傳規律,孩子的血型取決於父母雙方的血型基因,

  從表型來說,孩子的血型可以和父母相同,或與父母一方相同,也可完全不同。

  若是滴血認親,滿大街好多都是親人了,也可能親生父子都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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