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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之城的蒼白騎士》第74章:街頭法則
  對於崔斯特來說,能把“虎爪幫”驅逐出“歌舞伎區”,那真是值得給老崔家的列祖列宗們燒高香的事情,“歌舞伎區”終於太平了!

  沒錯,崔斯特是位華裔,他姓崔。

  不過,雖然目的達到了,但崔斯特現在卻很煩惱。

  因為他打從一開始,真的就沒打算要加入“小醜幫”。

  格雷那個混蛋家夥,屬實是把他給坑慘了,莫名其妙的就把他也給拉進了“小醜幫”裡。

  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就已經在前線開始戰鬥了。

  當然,也怪他自己,沒把事情問清楚就跟來了,屬實是忘記了格雷那個混蛋有多麽的不靠譜,差點被他給害死也不是一回兩回。

  “怎麽了?崔斯特,你有什麽疑慮嗎?”

  走在前面的薩沙開口問道,她看出了崔斯特的糾結。

  薩沙跟在克洛溫的身邊,也算是有幾年了,對於這種狀態她也沒少見,沒別的,就是不太想加入“小醜幫”,又不好意思說唄。

  “啊......我......”

  崔斯特麻了,他這怎麽好開口說?

  明明是他們自己要來加入的,還是托請的人,然後人家同意了,接納了他們,結果他現在又說想反悔,這他娘的不是沒事找事嗎?

  這種事情,不論是放在哪裡,都可以說是幫派大忌。

  崔斯特不知道“小醜幫”會怎麽對待這種人,但在他想來,估計是沒有什麽好下場的。

  心中思緒翻滾,崔斯特已經準備認命了。

  加入就加入吧,反正“小醜幫”至少比“虎爪幫”靠譜。

  “崔斯特,如果你不願意加入小醜幫的話,可以退出。

  我知道,當時你並不在場,別擔心,你現在本來就還處於考察期,小醜幫選人是很嚴格的。”

  薩沙開了口,雖然話說的很直接,但這話聽在崔斯特的耳中,簡直就如同天籟一般。

  “感謝您的理解,我一開始其實不知道是怎麽回事,格雷那家夥拉著我就一起來了。”

  崔斯特開口想要解釋一下,他不是沒事找事來拿“小醜幫”開涮的,這其中都是誤會啊!

  他以為格雷那家夥,只是接了一個乾“虎爪幫”的單子,沒怎麽多問就跟著一起過來了。

  玉皇大帝在上,他要是知道是這麽一攤子事,打死也不會過來。

  “沒關系,Joker老大已經想到了這些,你可以離開了,記得去選點戰利品,拿好你應得的報酬,小醜幫不會虧待並肩作戰過的朋友。”

  薩沙沒有讓尷尬的崔斯特再繼續解釋,留下了這麽一句話之後,她便徑直離開。

  “......”

  崔斯特抹了把臉,他決定直接離開,報酬什麽的就不要了,能毫發無損的離開,他就已經很滿足了,這個結局非常的圓滿!

  “小醜”們撤出“日本街”,回到了大橋這邊,薩沙也已經回來,到了克洛溫的身邊。

  “那個崔斯特,選擇了退出。”

  薩沙匯報著工作,她也不知道這算好事還是壞事。

  克洛溫對此並不在意,只是笑了笑。

  做黑客的,除了腦子聰明點之外,心眼子一般也都多一些,做出這種決定並不奇怪。

  “小醜幫”在“小唐人街”,在“沃森區”的名聲,對於明白局勢的人來說確實還算可以。

  但是,“黑幫”畢竟是“黑幫”,某些南美國家的“黑幫”帶頭抗疫,

也沒見大家就全都跑去加入“黑幫”,人們還是唯恐避之不及,畢竟“黑幫”抗疫也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  “他多半不會領東西,不管領沒領,都讓他的兄弟格雷替他領一份,然後送到他家去。”

  克洛溫想了想,做出了安排,沒什麽惡意,只是提醒一下,“小醜幫”的眼睛在看著他。

  這種關注是必然的,誰讓崔斯特進來“小醜幫”晃悠了一圈呢?

  不管怎麽樣,他反正是進了“小醜幫”,然後又退了出去。

  有了這層關系,他要是敢打著“退役小醜”的名號為非作歹,“小醜幫”就會讓他知道,為什麽“小醜”嘴上的顏色是那麽的紅!

  “正好,也可以讓那個格雷跟他道個歉。”

  克洛溫覺得好笑,這兩個家夥,格雷顯然就是那個沒頭腦。

  之前傑克·威爾斯推薦他們加入的時候,只有格雷在場,克洛溫對那個家夥印象還算不錯,一個性格直爽、沒什麽心眼的漢子。

  格雷抱著樸素的“保境安民”的想法,加入到了“小醜幫”之中,參與了和“虎爪幫”的戰鬥。

  克洛溫喜歡這種性格的人,簡單易懂,他想要什麽,會怎麽做,都寫在了臉上。

  “倒也不用道歉,在街頭上混的,這種事很常見。”

  薩沙接了話,她並不覺得格雷需要去向崔斯特道歉。

  “今天你接了個單子,差點害死了大家,明天他接了個單子,又差點害死了大家,是常有的事。

  過程其實不重要,只要結果是好的就行,混這口飯吃的,都知道機遇總是伴隨著危險。”

  薩沙畢竟混過街頭,對這種事情已經司空見慣。

  倒是克洛溫在這一點上,有那麽點不接地氣了,誰讓他的出發點一開始就太高了呢?

  不過嘛,克洛溫擅長學習和舉一反三,薩沙這麽一說,他瞬間就理解了這種想法。

  萬變不離其宗,道理都是互通的。

  這種事就和傑克·威爾斯拉著好兄弟V一起去偷荒阪賴宣的芯片一樣,事情危險嗎?

  當然,就沒有比這更危險的事了,但那又怎樣呢?

  混這口飯吃,想混出名堂,就必須要乾危險的事,而且還必須得拉上自己信得過的好兄弟一起,辦大事怎麽能夠少的了人手?

  傑克·威爾斯是想要在”夜之城”混出名堂的,所以他就拉上了自己的好兄弟V一起去搏命。

  V會怪他嗎?不會,哪怕最後因此而死也不會。

  崔斯特自然也不會,畢竟他們這次行動,結果還是賺了的,“虎爪幫”被趕出了“歌舞伎區”,他自己也會拿到自己應得的那份報酬,他也並沒有被強迫加入“小醜幫”。

  不管怎麽看,崔斯特都沒有怪格雷的理由,反而他還應該感謝格雷帶他賺了這一筆。

  對於在街頭上混飯吃的人來說,過程的艱辛並不重要,只要最後能把好處拿到手裡就行,這是一條可以萬能適用的“街頭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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