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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驪珠入腹當龍王》第22章 暗巷偶遇
  趙問不吝誇讚道:“這小子漁民出身,但有一顆求學之心,難能可貴,就如駱丫頭你,恐怕也知女子問學之難罷。”

  駱姍似乎猶且不願相信那個言語輕佻,行為浪蕩的家夥會求學,還能得這位溫潤如玉的老先生這般誇讚,“先生,那人難道叫張順?”

  趙問微微訝然,“哦?你竟認得。

  那倒是巧了。”

  駱姍半響無語。

  萱娘望著那孩子在遠處活潑地跳了一下,輕笑一聲,解釋道:

  “老先生,我帶著姍姍在吉雲埠開設有一家酒鋪,順子作為一名漁夫,常來飲酒暖身子除寒濕,一來二去,便相熟了。

  漁民是個枯燥勞累的行當,在湖水之中動輒待上數日,上得岸上,總歸需宣泄一番,言語之中多有不當之處,順子年歲較小,也會說些上不得台面的話來,因此這孩子就看不上眼了……”

  趙問笑道:“我年幼之時,不過是一奴仆之子,主人之家,動輒打罵,也鍛就了一身阿諛諂媚之口,小民之生,向來艱難。

  若清高孤傲,恐怕我幼年即已死於主人之手,而家中老母在堂,恐怕都無法得其善終。

  舉世皆濁而我獨清,或淈其泥而揚其波,兩者皆無甚麽過錯……”

  駱姍不知是果真聽懂,還是如何,至少行了一禮,“多謝先生指教。”

  買了書後,駱姍挽著萱娘胳膊出城,萱娘歎道:“前日那小子進城,說起了武館之事,我勸說莫要輕易學武,花費太大,不是區區一名漁民能負擔得起的。

  窮文富武,沒想到這小子轉投它路,去學這文一行了。”

  頓了頓,“識文斷字,往後出路更廣些,上進心不小呢。”

  張順循路出城,未走多遠,迎頭碰上了兩人。

  一個彎腰駝背,滿鬢星霜的老者,另一人則是頭盤婦女發髻,面容微黃,身子並不豐腴的女子。

  女子瞧來,微微一怔。

  張順則無任何異樣,認出兩人,笑嘻嘻道:“小雅、丁叔,許久不見,你倆今日回埠了?”

  女子這才嫣然一笑,少了兩分當初那股麻利勁兒,多了幾分穩重,“順哥。”

  丁父雙手背在身後,笑了笑,微凹的雙頰布滿褶皺,“往後我與小雅就搬到了城中,埠口的船隻以及家當,收拾一番,能賣掉得賣掉,扔掉的扔掉。

  順子,你近些日子可曾見過老丁頭?

  今個兒我打聽了一番,沒人見過,恐怕死在了野澤裡……”

  張順搖搖頭,“我也從未見過。”

  丁雅問道:“順哥,那天,我怎不曾見你?”

  張順聽出丁雅所說的是婚禮當日,笑道:“這不是手頭拮據,沒拿幾個銅板,所以不好意思久留嘛。

  而且身上穿著破爛的補丁衣服,去了丟臉不是。

  指不定誰家叨叨嘴的大嬸指著我說三道四,說這是女方請來的人,窮鬼,連一件完整衣裳都沒,這不是丟了咱小雅的人麽。”

  當初張順穿越而來時,還未適應,丁雅父女兩人,好歹照顧一番,算是有一樁極淺的香火情,否則他才不會拿著本就不夠吃補的銅板去當作禮錢。

  至於甚麽異樣的心思,此張順非彼張順,壓根沒有。

  丁雅嗔怪道:“什麽話,我可不會嫌順哥甚麽。”

  張順笑了笑,“行了,天色不早了,早些回去,我要抓緊趕路了。”

  丁雅喊了一聲,“下次來時,莫忘了去家裡茶鋪坐坐!”

  張順擺擺手,

轉過身嘟囔兩句,“這小姑娘是不是胖了點?”  “放在前世,這十四五才是上初中的年紀,這都嫁人為婦了……”

  丁雅與丁父回到鄧家茶鋪,丁雅夫君催促著道:“晚間正是好生意的時候,快些換了衣服,下樓幫忙。”

  回鄉省親,沒有穿舊衣服的道理。

  丁雅這身,是大婚唯二新衣服的一件。

  “好。”

  丁雅匆匆上了樓,換上一身補丁舊衣,再下到一樓,幫襯著夫君與婆婆公公,忙忙碌碌。

  鄧家茶鋪,一樓以及門前擺著桌椅,二樓逼仄,有兩間房,丁父住在收拾出來的雜物間中。

  所謂城中,確實更為繁華,確實有著琳琅滿目的物什,但那是對權貴富家子弟,而非鄧家這小小茶鋪中的丁雅丁父。

  張順回到埠口,並未著急離岸,而是徑直前往桃花巷。

  桃花巷走到盡頭,有一家香露鋪。

  張順前日要了萱娘的皂角,禮尚往來,送些香露過去。

  前日來過一趟,不過製香露的女子不在,聽說是出了遠門,兩三日才回來。

  暮色之下,張順到了巷頭,撇頭朝著另外一側望了望,那邊兒是聞名吉雲埠的暗巷。

  張順這臉色蒼白,精血還不夠喂蝦兵水蚌,哪還有閑功夫到這兒霍霍?

  雖是不去,可探頭瞧瞧總不過分罷。

  暗巷之中,幾道門前分別有濃妝豔抹的女子依門而立,彼此攀談。

  這些女子左腿上都纏著一條紅綾,象征著接客的身份。

  懂的都懂。

  距離最近的兩名女子竊竊私語,一人瞧見張順,對著同伴指了指,兩人側過頭來,聲音嫵媚,笑眯眯道:“小弟弟,來玩呀~”

  “兩位嬸嬸如狼似虎,我怕吃不消。

  而且我喜歡年紀小些的。”

  暗巷之中,與城中青樓的女子可不一樣,人往高處走,長得足夠貌美,都去了青樓自薦了,余下這歪瓜裂棗,要麽年紀大了些,要麽容貌沒那麽嬌嫩。

  當然,再登不上台面,至少能看得過去,或者有甚麽特別的長處、大處。

  兩隻大白兔足夠大,或俏舌特別長。

  嬸嬸?

  兩人其實也才不過三十出頭,打扮地花枝招展,好歹將臉上的瑕疵遮掩了五六分, 哪裡是嬸嬸了。

  擰擰胳膊,都還能擠出水嘞!

  兩人也不生氣,反擊道:“真不會說話,小弟弟瞧著面色蒼白,身子骨弱了些,是不是不行啊?”

  “肉都長到了該長的地方,身子骨當然就小了些。”

  兩邊你一句我一句,甚麽葷話都說了出來,香露老板娘磕著瓜子,一點不慌,津津有味,直到結束,意猶未盡地豎起大拇指,“那倆嘴上不饒人,每次爭吵,老娘都敗下陣來。

  今個你小子表現不錯,要買香露?給你算個半價!”

  還有這好事兒?

  張順買了香露後,余光最後瞥了一眼暗巷。

  只見一名二十上下的削瘦青年走來。

  “來福!”

  張順喊了一聲。

  於來福輕健的身姿一頓,僵硬地抬起頭,見到站在路口,似笑非笑的張順。

  還有在暗巷碰到熟人更為尷尬的事麽?

  關鍵是還說過,老爹臨死前不讓沾嫖,死都不碰嫖之類的話……

  於來福硬著頭皮過來,擠出一抹笑來,“你小子,剛出來啊?”

  張順咂咂嘴,拎了拎手中香露,“甚麽剛出來,我是來買香露。”

  於來福狡辯道:“我爹在暗巷有個老熟人……”

  張順拍拍肩,一臉我懂的表情,“你是來送東西來的,我懂。”

  話鋒一轉,“我說前陣子見你怎麽不對勁,原來是送魚累得了。

  來福,少送些魚,自己留下,多賣些錢,早日娶婆娘啊。”

  於來福乾咳兩聲,張順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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