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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風流:你有大凶之兆啊》第四章 未過門的妻子
西門盈瑩根本不信。

她可是西門家的掌上明珠,敢謀她財,害她命的人,整個清河村還沒有生出來。

“二郎哥,真沒看出來你還會算命,我可以理解你這是在關心我嗎?”

武二無言以對。

這丫頭想嫁給他,想瘋了吧?

“不管你信與不信,反正我告知你了,你要再不走,可真要和我嫂嫂撞個正著了。”

西門盈瑩不敢再作停留。

武二的這個嫂嫂,她可吵不贏。

西門盈瑩剛走,武二就起身忙碌起來。

嫂嫂趕集賣菜不易,他準備把家裡的髒衣物洗了,順便清掃一下院子裡的積雪,幫嫂嫂減輕一下負擔。

開始動工後,武靈兒也趕來湊熱鬧。

小小的身體,非常能乾。

將院中梅花樹下積雪,清掃的乾乾淨淨。

乾完活後,兩人在院子裡玩起了堆雪人。

總共推了三個。

兩大一小。

“這個是娘親,這個是二叔,最小的那個是靈兒,我們是歡樂幸福的一家人。”

武靈兒將自己的圍巾和帽子,分別戴在兩個大雪人身上。

清脆般的銅鈴笑聲,響徹整個院落。

被感染的武二,搓著武靈兒凍紅的小手,摘下一朵梅花,戴在武靈兒發間。

“靈兒真漂亮。”

“長大後,肯定是個傾國傾城的美人坯子。”

武靈兒搖了搖頭,奶裡奶氣道:“不,娘親才是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

這一切,都被趕集回來的潘金蓮看在眼裡,聽在耳中。

“娘,你怎麽哭了?是不是又有人欺負你?”

武靈兒看著站在小院門前的潘金蓮,連忙撲進懷裡。

潘金蓮抹了抹眼角,笑顏如花,“娘這是感動的淚水,感動這才是一個家,應有的樣子。”

“娘,讓你感動的事情還很多,在我和二叔的共同努力下,將家裡的衣裳都洗了。”

等著被誇讚的武靈兒,小手指了指晾曬在竹竿上的衣物。

潘金蓮看了一眼。

臉上頓時泛起潮紅。

她看到了自己的貼身衣服,紅肚兜。

為了緩解尷尬,潘金蓮連忙說道:“晌午了,趕緊進屋,我給你們倆做飯。”

剛抬腳。

冰出溜一滑。

眼看嫂嫂就要摔倒,武二趕緊出手攙扶。

“嫂嫂,小心。”

潘金蓮頓時松了口氣,“二郎,多虧了你,不然這一跤摔下去,明天就出不了攤了。”

武二卻說,“嫂嫂,我能確認一下你的腰嗎?”

“啊?”

這個突如其來的要求,讓潘金蓮渾身一顫。

“二郎,你躺了三年,怎麽剛恢復就想女人了,我可是你嫂嫂,再說了,靈兒還在這裡,被看到多不好。”潘金蓮說的扭扭捏捏。

武二趕緊解釋,“嫂嫂誤會了,我剛剛攙扶你的時候,碰到你的腰有問題,所以想摸一下確認。”

恍然大悟的潘金蓮,從臉紅到了脖子。

原來是她想多了。

這幾天,她的腰確實有點不舒服,不管是晚上睡覺翻身,還是肩挑重一點的東西,都會疼。

將院門閉上後,潘金蓮讓武靈兒先行回到屋裡。

“你手,冰不冰啊?”

對於武二懂醫術這件事,她是知道的。

小時候被送去讀書時,私塾的先生多多少少教過。

武二也沒有含糊。

“二郎,你個棒槌。”

“哪裡不是腰……”

潘金蓮羞澀難耐的撇過臉,不好意思和武二對視。

“對對對,就是那裡。”

“啊”

“疼”

聽到嫂嫂的聲音,武二趕緊收手。

太動聽了。

如高山流水,余音繞梁,久久揮之不去。

“好了嫂嫂,確認完畢。”

“你這是處於初期的腰痹之症,等我去集市買點銀針,幫你針灸按摩一番後,自會痊愈。”

潘金蓮略顯失落,悠悠不舍道:“你確定?要不再摸摸,再確認一下病症?”

“咳咳”

“那個……嫂嫂,我很確定。”

武二突然感覺瞎子一點也不好裝。

廢神,廢身。

嫂嫂總以為他看不見,現實是他能看見。

“嫂嫂,以後家裡的重活累活,你就別幹了,都交給我來乾吧。”武二心疼道。

年紀輕輕就得了腰痹,嫂嫂明顯是累的。

“不打緊,等你眼睛徹底複明再幫嫂嫂。”

日照當頭,雪漸微小。

晌午剛到,炊煙已升。

潘金蓮做好小蔥拌豆腐後,三人簡單吃了一下。

正收拾碗筷時,武二最不想見到的人,敲開了院裡的柏木門。

“嫂嫂,柳氏母女又來了,我先回西廂房了。”

潘金蓮追問,“柳香香是你未過門的娘子,你現在能下炕了,不見見?”

“我眼瞎,不想見。”

對於這個女人,武二厭惡至極。

柳香香雖然是他未過門的娘子,可在三年前武家發生變故後, 就已經向他提出了休夫。

這些他都能理解,畢竟當時的自己,是一個活死人。

可讓武二無法接受的是,納親時送的聘金聘禮,她們一概不退。

還說無恥的說,聘金聘禮要作為毀柳香香清白的賠償金,賠給她們柳家。

如果那時候能說話,武二真會指著這對母女的鼻梁骨罵娘。

他穿越過來的記憶告訴他,這門婚事是由媒婆牽線而成。

北宋習俗禮法有約,未拜堂成親之前,男女雙方是不能見面的。

他連柳香香的面都沒見過,甚至長什麽樣都不知道,怎麽可能毀她清白。

很明顯,母女倆是為了貪圖財物,才會三天一小鬧,五天一大鬧。

“潘金蓮,你這個寡婦今天要是不在休書上簽字畫押,老娘還就不走了。”

柳香香的娘親柳氏,如潑婦一般,剛一進門,就撲通一聲躺在地上,撒潑打滾起來。

北宋律法有規定,不管是男休女,還是女休男,雙方必須在休書上簽字畫押。

不然的話,不允許再嫁再娶。

為律者,會被視為通奸罪,浸豬籠,沉水底。

“想讓我簽字畫押也不是不可以,先把聘金聘禮退回我們武家,否則一切免談。”

潘金蓮毫不畏懼。

為了這件事,她沒少和柳氏母女爭吵,甚至對簿衙門公堂。

可清官難斷家務事。

府衙縣令即便判柳氏母女無條件歸還所有聘金聘禮,柳氏母女還是不從不認。

為此,這件事就一直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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