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鯰魚有情成不了精》四百二十一 最小的為難
金鵬大廈,南雲市雲山區的市中心,雖然算不上是絕對的地標,但18層的高樓在市中心的位置,自然顯得穩重,也是不少商務辦公的首選。

 當初選擇在金鵬大廈,羅洋羽就是因為地理位置。這些年隨著律師事務所的工作開展業務越來越繁忙,天民集團所帶來的業務量,讓律所成為南雲市首屈一指的律所。

 羅洋羽能去江都市民生農業公司給路小過撿尾巴,多少也有他基本不再接天民集團之外的任何業務了。最初的合夥人都非常明白,羅洋羽只要栓緊了天民集團,律所就會一直持續。商業律師比刑事律師更省事利潤好高,所以律所這些年也在逐漸減少刑事案件的代理,除了個別指定的或者人情關系之外,所佔的比例僅在20%左右,而收益僅僅隻佔到3%左右。

 郎科健今天在辦公室正在聽取下面的律師匯報最近的一個案件,本來很簡單的,但是在開庭時,他們代理的被告人卻被公訴人當場問出了破綻,從原來簡單的盜竊兩千元的案子變成了攜帶凶器盜竊,原本可以在認罪態度良好情況下,判處拘役甚至還有可能緩刑的,現在卻不得不被量刑。

 表面看,是律師前期的工作沒有做好造成的,讓代理的被告沒有警覺,被公訴人在庭審當中當庭問了出來,這顯然就是律師不稱職,事先沒有全部了解清楚,提醒被告要注意。

 很簡單的入室盜竊案件,且涉案金額不大,雖然攜帶凶器也是量刑的一個加重環節,但只要把“不小心”說出來的攜帶凶器變成一種主動交待情節,也是可以有一些把握降低處罰的,壞就壞在律師聽到之後的第一反應還沒做出,被告不單承認了還說當時就想著誰阻攔就直接砍了。

 庭審結束,因為有了新的犯罪情節,需要尋找攜帶凶器的物證,當庭並沒有宣判,而是等物證的證據尋找到。

 律師現在就是在苦惱這個問題,庭審後去找了被告問是怎麽回事。得到的答案就是不小心說出來了,一慌神就全交待了。按照行規,他這次是工作失誤,雖然責任不在他,但的確也是工作失誤。

 所以,很主動的來給郎科健匯報這一異常狀況,直呼倒霉。

 但郎科健怎麽看都覺得這像是被告故意在庭審當中才說出來,因為被盜方也沒有提出被告持械或者攜帶凶器。

 公訴人在前期立案的時候也沒有提及凶器相關的問題和記錄,在庭審的時候也沒故意的引導被告,他怎麽就會自己“不小心”說出來呢!還交待得那麽徹底呢?

 看了委托人,是被告的家人,也問了律師和這家根本不認識,也沒有交集,這就讓郎科健是真的有些不解。

 正當律師給郎科健匯報的時候,律師事務所門口出來喧鬧的聲音,郎科健聞聽之後,也和律師一起從他辦公室出來。

 律所門口聚集了一大堆人,律師指著其中一人說,就是剛才談論這個案件的委托人。

 郎科健一聽就知道別人來肯定是來討說法的,雖然這事要說是律師沒有責任的,但畢竟也能算是一個疏漏。可是他們倆人剛走到門口,分開攔著這群人的安保,還沒說話,就聽見那個委托人指著他們倆人的方向就說:“就是這個律師。”

 然後一群人在郎科健二人反應過來之前,就衝過來拳腳相加。

 雖然被律所安保和聞訊趕來的別的律所員工拉開,對方似乎並沒有打算離開。7、8個人就在門口堵著,對律所大罵。

 這樣一鬧,整棟樓的人都知道了。郎科健叫前台報警,警員來了之後把他們都帶去了警署,了解了事情原委之後,做了筆錄之後,當即扣押了這些人,按照規定讓家人前來繳納了保釋金暫時先回家。郎科健的臉都打變形了,另外一個律師手腕骨折,要等醫院的報告出來是否屬於傷害范疇,才能判定這些人打人的結論。

 出現這樣的事,羅洋羽卻是第一時間就知道了。知道大概原因後,他還是飛回了南雲市,才知道事情遠沒有那麽簡單。

 羅洋羽回到南雲市是事發的第二天下午,當天雲山區就大面積的停電、停氣。直到羅洋羽去醫院了解完事情的前因後果的詳細之後,當天晚上依然停電、停氣。

 第二天、第三天,依然如此,而且電力只在晚上12點以後到凌晨4點才有,而燃氣卻一直沒有恢復。

 整個雲山區都在關注原因,電力公司的回復是配合燃氣公司的排查,燃氣公司的回復是接到群眾反應,在雲山區各處相繼聞到有燃氣泄露的味道,為了安全著想不得已,燃氣公司已經在全區安排人力日夜排查。

 區政府和市政府都派人關注此事,燃氣公司有接電話的記錄,有人員排查安排,看起來一切正常。

 直到第四天,羅洋羽接到一個電話,讓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老實點,這次只是一個教訓,精準停氣停電只是小事,不該管的事不要亂管。

 羅洋羽接了電話還沒有問清楚什麽事,對方就掛了電話,就在掛了電話不到一分鍾,雲山區的電、氣全部恢復正常。

 馬上查對方的電話號碼,顯示對方已經關機,這就是一張一次性的電話卡。他再傻也知道問題在哪兒了,就是葉天民安排他調查燃氣管的事,最後讓郎科健爆料給南雲市電視台,讓他們收斂一點這事就算了,也沒真的要對他們做什麽。

 從電視台報道之後,的確有所收斂,郎科健也把這個結果告訴過羅洋羽。

 原本以為這事就算了的,可沒想到對法居然采用這樣的方法,寧願讓一個人有可能坐牢,也要找個合適的理由如此暴力的對待郎科健。

 因為電力公司的做法沒有任何問題,燃氣泄露如果有任何一丁點火花,就有可能引爆。那就只能是燃氣公司,可是燃氣公司除了這件事之外,律所和對方連一點牽扯都沒有。

 那主導這件事的到底是燃氣公司的某位領導還是李浩,他確定不了。猶豫了一陣,還是把這件事告訴了正在南雲市的葉天民。

 葉天民在聽到羅洋羽告訴自己這件事的時候,有些不可思議,這是不是有點過度了,完全是不顧民生。

 羅洋羽告訴他,他已經去了解過了,取保候審的人當中有一個人是南雲州燃氣公司總經理的侄子,剛好20歲。這小子本來沒有上去律所的,但警員帶人離開前,他冒出來阻攔警員,才被帶回警署的。一問才知道,除了那個委托人之外,其余的人都是他召集來的,說是要幫委托人找律所要個說法!

 葉天民完全有種是自己不理解還是對方太可笑了的感覺,這是真傻還是有病啊?

 原本自己還在為這件事,已經退了一步有些覺得愧疚,這下好了,逼著葉天民是要真的堅持做自己啊!

 事已至此,這臉,對方既然都不要,那就不給了。

 你不是可以製造停電、停氣這種“意外”的事件出來嗎,行!那就把“意外”做大點。一點不考慮民生問題,拿整個雲山區老百姓的生活、工作環境來泄私憤。那就讓你的嘴臉直接暴露出來好了,讓大家看看。

 葉天民讓羅洋羽繼續找原來南雲市電視台那個記者,也省得另找別人去解釋原因了,把其中的利害關系全部都曝光出來,那一定很精彩。

 然而,當羅洋羽去找當初郎科健聯系的南雲市電視台那位記者,卻被告知對方精神失常,已經住進精神病醫院治療去了。

 而時間就在記者自己采集了一些信息,結合郎科健提供的資料,把燃氣公司安檢人員利用手中的權利肆意為難市民的事情,在南雲市新聞台播了出來之後不久。

 新聞並沒有說是燃氣公司,而是單指了安檢人員,在能力范圍內用最小的為難,帶給市民卻是無盡的困難。

 這已經是很低調的新聞報道了,只不過新聞出來之後,的確讓不少的市民了解到更換燃氣管的事並非是正常的。

 當然,燃氣公司也出來解釋,是個別工作人員作風粗暴,工作方法不妥當,沒有解釋清楚。表示一定會對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保證不會再出現類似的狀況,確保合理合規的工作。只要是拉法帝國合格的燃氣管,市民可以自由選擇更換,不會指定品牌。

 按說, 新聞記者的報道完全是在自己職責范圍內做的最合適的報道了,給燃氣公司留足了顏面。可為什麽在新聞報道之後,就會突然精神失常呢!

 但他和羅洋羽在精神病院看到那個記者的樣子,葉天民心裡的痛很難形容。盡管這個人好活著,但如果不能好轉,活著的意義在哪兒?

 只在他的世界裡,還不知道是痛苦還是更痛苦?肯定沒有應該有的快樂!

 在去醫院看過精神失常的新聞記者之後,葉天民也冷靜了。郎科健被上門毆打或許並非只是針對他,而是針對律師事務所,羅洋羽被電話警告,他都不覺得這件事有多大的問題。

 但公然的利用職權影響雲山區老百姓的生活,一點顧忌都沒有。把這幾件事放在一起,就不是說說話、做點什麽事情出來,那麽簡單的了。

 他不管幕後指使的人是南雲州燃氣公司總經理還是李浩,這件事都不可能善了。特別是那個新聞記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自己當初退一步造成的,忍讓再次讓葉天民嘗到了苦果。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手機版閱讀網址: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