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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異加載:請不要相信任何人》第三十一章 你不是1名老師,是,罪犯!
  李慧榮的性格,早在半年前,在她尚未被通緝,著手殺害第一位受害者的時候,就已經產生了巨變。

  李慧榮的瘋狂隻停止了一瞬間,緊接著就宛若一頭瘋狗一樣,撲在鄒夏身上撕咬起來。

  鄒夏也不推開她,只是淡然的用手擋住她那張稀巴爛的臉,無視她臉上歇斯底裡的表情,繼續往下推理。

  “我其實還沒有來得及調查那些被你殺害過的人,但是今早,為了取得你的照片,我去了趟公安局。”

  “裡面正好有組民警,他們就你的案情,在會議室裡舉行了會議。”

  “雖然是無心之舉,但是我耳朵比正常人好用一點,所以不小心聽到了一條情報,很有趣,他們說‘目前為止,死在你手裡的受害人,年齡全都介於30歲~40歲左右’......”

  “所以我猜,你並不是那種見人就殺的殺人魔,而是針對了特定人群,隻挑選符合條件的人群進行殘害!”

  “你的經歷,關聯起這些死者的年齡,我不由得想到,你大兒子,如果現在還活著,應該也在這個年齡段裡吧?”

  “還用我繼續往下說嗎?”

  “......死在你手裡的人,全都是那些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義務的成年人!”

  “你恨透了自己的大兒子,但是畢竟血濃於水,你無法面對自己親兒子,痛下殺手,所以就盯上了,社會上,那些年紀與你大兒子類似,又同樣不孝順父母的成年人,你在他們身上看到了自己大兒子的影子,所以你把自己身上背負的傷痛,報復在了那些陌生人身上!”

  “當然,你可以為自己辯解,說那些人都是人渣,他們死了,你反倒是在為民除害!”

  “但是,如果你真這麽認為,那為什麽,你大兒子還能活到現在呢?為什麽你始終寬恕了他,卻把矛頭對準了,那些根本不認識你,但卻要因你而死的陌生人呢?”

  “李慧榮!”

  “從你殺害第一人的那刻起,你就已經墮落了,你不再是為教育業奉獻一生,值得讓人敬佩的老師!而是一名窮凶極惡的罪犯,徹徹底底的人渣!”

  “說回正題,但以下內容,其實你也聽不明白,我是說給楊可聽的。”

  “我?”

  楊可身手不錯,但是和鄒夏一樣,她手裡的武器,都快把劉大爺千刀萬剮了,但是劉大爺仍然像沒有受到任何傷害一樣。

  像被人設定了代碼的機器,會不斷找上楊可。

  所以楊可就用監控室裡的工具,一根電源線,把劉大爺綁在了一旁。

  雖然她全程都在和劉大爺鬥智鬥勇,但是鄒夏的那些推理,確實也一字不漏的聽進了她的耳朵裡。

  所以被突然叫到名字的時候,楊可才會產生一瞬間的愣神。

  “沒錯,因為時間太短,我確實還不知道,為什麽李慧榮打算燒掉宏笙公寓,但是你不用知道這些......”

  即使在楊可面前,鄒夏仍然對自己的身份保持著偽裝,一直以‘仕途玩家’示人。

  所以他不能主動暴露,自己先前在‘資格測試’裡的經歷。

  但是在‘資格測試’裡,他根據任務,鎖定了四位嫌疑人:

  李慧榮(面前這具活屍)

  小孫女(馬尾辮小女孩)

  焦曼青(拿李慧榮通緝照上門的焦警官)

  面館老板(資格測試裡,鄒夏光顧的揚州拉麵館老板,同樣是具活屍,真實身份不明,

應該也是公寓住戶)  四位嫌疑人裡,

  焦曼青民警身份,不可能有什麽想不開,非要拉整棟公寓的住戶給自己陪葬......

  小孫女,現實當中,不具備燒毀整棟公寓的能量。小孩再厲害,燒光自己家撐死了,這可是九層高的公寓樓啊......

  拋開這倆,剩下的就是面館老板和李慧榮。

  讓鄒夏堅定李慧榮是凶手的原因,首先肯定是李慧榮自身的經歷,如果說四人裡,有誰具備這樣的心理動機,李慧榮絕對是第一嫌疑人。

  但是光這樣還不夠,真正讓鄒夏感覺可疑的是,這種推理,剛好和他昨天的某條猜測驗證上了。

  ‘宏笙公寓的住戶,隻所以用屍體和鬼物兩種表現,就意味著他們分別代表著不同的東西,而這種代表,很有可能就是縱火凶手與受害者。’

  在四位嫌疑人裡,擁有屍體特征的,只有兩位。

  李慧榮以及面館老板。

  如果這條沒有什麽根據的猜測,真的瞎貓碰上死耗子,是對的......那麽就是說,縱火凶手不止有一位!

  但是鄒夏與面館老板僅有一面之緣。

  他無法推理出,面館老板在其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

  主謀?從犯?還是別的......

  但是不論這條猜測是否印證了事實,首先有一點是幾乎能肯定的,那就是李慧榮的縱火犯身份。

  “楊可,你記得日期嗎?今天是幾月幾號?”

  霎時間,在腦海裡整理好思路,鄒夏偏著腦袋,衝楊可提問道。

  楊可也不含糊,“7月13號!”

  “那你記得,宏笙公寓起火,是幾月幾號嗎?”

  “7月14號凌晨......現在是晚上10點,也就是說......起火時間,就在今夜天亮前!”楊可震驚的用手掩住小嘴。

  “在老民間神婆手裡,還有種戲法,能加大火勢。”

  “但是都說了是戲法,威力肯定不能支持整棟公寓燃燒成廢墟,所以這期間需要‘請神’!”

  “古時和民國時期,人們都迷信,有種人通過某種儀式能與上神溝通,讓上神保佑自己風調雨順,或者讓上神加強施術者的施術效果......”

  “你猜猜,我了解的請神儀式,需要提前準備多久?”

  “沒錯,就是三天!”

  “所以那麽巧,李慧榮學會了神婆的本事,這種特殊的請神儀式需要三天,她的假死時間也是三天前,而三天后的現在......呃,我是指再過幾小時,宏笙公寓就會起火,然後一夜間成為歷史裡的廢墟!”

  巧合是任何人都能接受的存在。

  可一旦巧合過多,就不得不讓人懷疑這些巧合出現的合理性。

  以上這些推理,分析以及猜測......

  鄒夏都有近乎80%的把握,接近於真實,但是該說的都說完了,還有一點讓他疑惑不已。

  就主世界裡的結局來說,

  死在火災裡的,不止李慧榮,還有那位扎著雙馬尾的小姑娘......

  在墓地裡的疑問,再度浮現出腦海。

  ‘在這世上,李慧榮唯一值得信賴的親人,就是自己家的小姑娘。’

  ‘可她怎麽舍得親手讓小姑娘葬身在這片火海裡?’

  ‘就算她真的舍不得讓孩子獨留人世,真的打算在下面與孩子團聚,可為什麽......偏偏是活活燒死?’

  ‘燒死在所有死亡過程裡,絕對算得上最痛苦的之一!’

  ‘她應該有更好的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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