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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寫一本,關於美好的書》立於世界之中的守望
  1

  《麥田裡的守望者》是我非常喜歡的一本書。最開始是因為裡面的措辭風格獨特,令我頗為驚喜和喜歡。

  要知道,能夠在一本知名的書籍裡面看到略微直接甚至有著小小暴力的字眼,這實在令我感到無比的興奮。就像一頭猛獸時隔多年再次吮指鮮血,那個欲望的基因系統瞬間被重新啟動的快感,令人令人興奮,令人激動,也令人迷失,令人無法自拔。

  喜歡《麥田》還因為:是它奪走了我在閱讀之路上的第一顆眼淚。

  當閱讀至書中的妹妹收拾好行李準備隨著哥哥離家流浪的時候,我內心之中那一份刻薄的情感壓製就驀然釋放。像井蓋被掀開,水柱無視著地心引力,徑直湧入高空,衝破了雲霄。

  那一刻我哭了,哭得很慘。

  我相信每一個人的人生經歷都是不同的,所以感受也是不同的,而對於感受的觸發點也是不同的——可能,我對於這件事很有感覺,但是於你而言就是無感。

  可能,這件事會令我百感交集,但是於你而言就是輕松得不言自明。

  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潛藏著一份感覺,而每一份感覺的外圍都有一個開關。在你遇事的時候,開關打開,你將無法抑製身體裡面那股力量的湧動。

  我喜歡那種暗流湧動。就像是一把利器,隱藏在我們的身體裡面。它隨著血液而行走,跟著情緒而沉浮,時而穿梭於心臟的底部,時而現身於頭腦的高樓。

  那是一種幻象,就像你夢想著行走遠方,就像你手握著聖劍在高塔中爬行,一切的觸發都會令你感同身受。

  並且,有些時候還會令你無所適從。

  然後你就會明白,自己的身體並非是自己所能控制的——對於我們的身體,我們仍然欠缺著了解和理解。我們需要時刻警惕,不能讓自己被自己奴役。

  但是我喜歡那種情感開關被打開的感覺啊,每一次都令我激動而興奮。像瘋狂的上帝,讓喜訊降臨人間,然後他下巴微抬,接受著世人的膜拜。

  2

  我喜歡自己的很多很多的第一次。

  很奇妙,諸多的第一次總是儀式感充足,會令我們印象深刻,感受深刻。

  當我第一次閱讀到《堂吉訶德》的時候,我對歐洲的騎士充滿著幻想。我想象著自己終有一天也能夠仗劍行走天涯。我想到,在旅途之中,可能會有連續的很多天我無法洗澡,可能會有連續的很多天我無法睡在軟綿綿的床上,但是我對此好像並不會很後悔,因為那是我的心之所向。我會勇敢著,仍然選擇舉起那把長劍,然後出發。

  我還為這位偉大的騎士寫了一首歌詞,我很喜歡。

  我當時給到的理解和詮釋是:堂吉柯德是西方一部小說的作品人物。在他的那個時代他憑借著自己生前的道義追求並堅持。單槍匹馬自命騎士仗劍天涯,救死扶傷。原本深覺自己能夠濟世安民,但種種事態卻促使他惹事生非,令他險遭喪命。最後在死的前一刻蘇醒,明白了所做的事是多麽的滑稽。

  幾年前的我很單純,但也是純粹的對其喜愛。

  -

  《堂吉柯德》

  我是一位騎士,一位勇敢的騎士

  我單槍匹馬縱情豪邁闖天涯,為的追求內心最潛在的理想

  我成為一位騎士,一位仗劍的騎士

  我將旁人的目光碎語裝進口袋,用正義拿下阻礙丟進大海

  我是堂吉柯德,我想以龍馬為伴,

我能在那個時代成功攔截所有無奈創作我的成敗  我是堂吉柯德,我頭頂騎士戰帽,風雨再大言論再來也衝刷不去心海澎湃

  我是堂吉柯德,我活在一個不同的時代,我把道義綁在額上讓迎來的戰馬趁早滾蛋

  我就是堂吉柯德,什麽邏輯全部讓開

  我醒來,我死了,但我一樣給你讓你給我崇拜

  我是一位騎士,其實瘦點也沒關系

  胸口節節排骨是向時代的挑釁是我挖掘人性的極度理性

  我是一位騎士,一位蒙受上天眷憐的騎士

  命不命的沒啥關系,只要我作為上帝助手已完成受盡不易

  我是堂吉柯德,我想以龍馬為伴,我能在那個時代成功攔截所有無奈創作我的成敗

  我是堂吉柯德,我頭頂騎士戰帽,風雨再大言論再來也衝刷不去心海澎湃

  我是堂吉柯德,我活在一個不同的時代,我把道義綁在額上讓迎來的戰馬趁早滾蛋

  我就是堂吉柯德,什麽邏輯全部讓開

  我醒,來我死了,但我一樣給你讓你給我崇拜

  我只能是堂吉柯德

  我在對時代挑釁

  我能遇到知音

  那是我莫大幸運

  -

  我喜歡自己少年時的狂傲不羈,追求自由。

  這是骨子裡的信仰吧?就像是我爹媽在我身體裡面畫上的一幅畫,但凡我閉上雙眼,就能對那圖案清晰明視,深有體會。

  當我第一次看到《喬布斯傳》的時候,那是一種人格魅力突然覺醒的極為衝動的感覺。

  我當時寫到:這是一本讓我人格魅力覺醒的一本書。我每看一遍這本書,不知為何,總能被它弄得熱血沸騰。我告訴自己,當我不那麽自信了,亦或是我迷茫了,那我就要看這本書,它能為我的人格魅力充能。

  我多麽喜歡這個詞匯啊——人格魅力。聽著就很有感覺,聽著就很令人喜歡,聽著就能令我感覺到無限的能量在身體裡逐漸熱浪湧動。

  所以在往後的人生當中,這是支撐著我努力前行,並且處理好每一件事情的一個極為重要的信仰支撐。就像是一個陀螺的內核——因為內核在極具瘋狂的轉動,所以陀螺才永不停息的旋轉著。

  當我第一次看完《混亂》這本書的時候,我甚至開始欣賞起了自己的那種無拘無束的凌亂之美。

  我喜歡簡單,但是這份簡單需要看上去一點都不簡單。

  就像有一種照片,你看著它,像是拍得極為隨意,可是但凡你對此稍作一丁點的修改,都會令原本那種隨性豪邁的感覺蕩然無存,缺失魅力。而這就是我所追求的簡單啊。

  所以簡單,又不簡單。

  在歐美那種風格叫極簡風,但是我更喜歡它的另一個名字,性冷淡風。

  所以我欣賞我自己,喜歡我自己的生活。那是一種誰都無法奪取的自信。

  當我第一次看完《百萬英鎊》,我愛上了馬克·吐溫的那種放縱的筆鋒。他的文字會直接扇一巴掌緊貼你的臉龐,也會很直接的在你的腹部踹上一腳,然後惡狠狠的把你丟出窗外。然後,我愛上了馬克·吐溫的文字。

  我喜歡那種感覺,很直接,很有力,令人著迷。

  當我第一次看完《擺渡人》的三部曲之後,我突然明白了:原來,我也是一個擁有感情的人——因為,我開始欣賞愛情了。

  我以前無法欣賞愛情,而理由我到現在才終於明白:並不是我沒有情感,我只是把心門關閉了,把情感壓抑了,就像是把一頭巨獸塞進了瓶子裡,我明知道巨獸難受,而我知道——我也不好受。

  我明白了:但凡我把瓶子打開,不僅巨獸,我自己也會好受很多。

  當我第一次看完《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時候,我為自己構建了思維的殿堂。那是一個極為美好的世界。巨大的白色宮殿,井然有序的放置著我的回憶和經歷過的一切。

  我喜歡那裡,每當我閉上雙眼的時候,總能隻身在那裡遊離,享受著隻屬於自己的那份美好。

  當我第一次讀完《小王子》的時候,我才明白原來想象力是毫無邊界的。那一刻我才真正的意識到:原來束縛自己的永遠只能是自己。

  我意識到:只有打開自己的想象力,我才能夠走得更遠,我的世界才能更加簡單而富有情趣,激情澎湃並且豐富多彩。

  當我第一次閱讀完《白夜行》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偵探小說可以寫得如此優雅和蕩氣回腸。那種感覺就像是自己期待著自己墜入那個偵探的世界——果然,我的確失足了。

  在那裡,一切井然有序,每一個細節都極為的精致和縝密,每一個事物的行為和行動都極為的精致和縝密。這正是一個用數字和標尺構建出來的絕對完美的世界啊。

  所以,我立馬掉轉馬頭,又找了東野圭吾的其他作品,《假面山莊》《嫌疑人X的獻身》《誰殺了她》《幻夜》《湖畔》《惡意》《畢業》《悲劇人偶》《沉睡的森林》,我一口氣讀完了,深感有趣。

  怎麽說呢?就是過癮。那階段我沉浸在偵探的世界中,無法自拔。

  人生就是如此,人生的階段轉換就是如此,生動而有趣。

  當我第一次讀完《時光倒流的女孩》,我才明白原來我一直熱愛幻想,熱愛著自己身體的那些令我不安的因素,像血液般令人無法捕捉到靜淌,可又確實存在著靜淌。

  當我第一次讀完《阿甘正傳》,我才明白原來每一個功成名就的人,或者是對這個世界產生影響的人並不一定全部都是憑借著嶄新和知書達理的姿態面對這個世界——有些時候,直挺挺的站立在世界面前的人,也有一些比較純粹和直接的人,傻裡傻氣的、憨憨的人。

  當我第一次讀完《我在精神病院抗抑鬱》,我才喜歡上了那句話:我們的精神沒有問題,只是腦子生病啦。

  很多時候,我願意相信並非是自己出現了問題,而這一切只是生命中的一個小小的插曲。歸因不全在我,更多的是因為動態的時間,動態的環境,動態的狀態,動態的心情,動態的一切動態啊。

  然後我釋懷了,我喜歡上了這個奇妙的世界。我願感謝你,左燈。

  當我看到了《晚熟的人》,我才真正認識了莫言這個有趣的人。我喜歡他的筆鋒——能夠將人類內心深處的一切活動攤在你的面前,不僅讓你感受到,不僅讓你想象到,甚至讓你看到,觸碰到,一切都是那麽的真實和親近。

  後來我持續閱讀了《豐乳肥臀》《檀香刑》《蛙》,我才發現,原來這是我很喜歡的一種筆鋒啊,這是我苦苦追尋的一種風格啊。

  莫言說,長篇才是小說的靈魂,因為長篇很寬廣,如大河奔流不息,這是中篇和短片無法睥睨的。

  我很認可,後來我也開始下定決心要寫長篇,對於謀篇布局,開始進行著獨到的設計。

  但是寫長篇難度很大,這並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夠達到的一種高度。我明白,長篇不只是寬闊,不只是如大河奔流不息。它之所以擁有如此的魅力——想讓它施展出全部的能量,是需要我們寫字的人擁有那份極為寬大的胸襟的,是需要我們自身經歷過如大河奔流不息的事態的,是需要我們擁有著如大河奔流不息的格局的。

  所以,長篇於我而言仍是一個需要跨越的坎,我仍需努力。但我也會因此甚是開心,因為這個過程極為有趣。就像是看著小雞從不會走路,到搖搖晃晃的出門覓食,到能夠在田野之中飛馳迎擊著狂風,到最後能夠昂首挺胸的對著東方拋以一聲長鳴,這就是一種令人欣喜的蛻變。

  當我看完《一個叫歐維的男人決定去死》,我立馬給自己寫下了一段讀後感:我很喜歡這本書,不知是最近的狀態決定著我這份喜歡,還是別的什麽……總之,我喜歡這本書。我在裡面看到了一種夫妻關系,很美好的、我很喜歡的夫妻關系。裡面提到歐維的妻子在發火的時候,就讓歐維出去外面修理草坪,順便冷靜一下。歐維照做了。那一刻,歐維可能心裡想不通:我們在吵架誒?為什麽我還要聽你的?但是,歐維確實照做了。為何?因為在歐維心裡,他愛他的妻子、尊重他的妻子,這個是放在第一位的。而至於其他的,什麽情緒啊對抗啊,都放在後面吧。這就是一種兩面吧——一面是肉體上的絕對力量,而一種是對於愛人的絕對柔情。確實啊,你的愛人,那是你的至愛,不論如何,愛她、尊重她,就夠啦。不論她如何,愛她的全部,這就是作為一個男人應該做的。我喜歡歐維的這種態度:我愛你,那就是我愛你,即便我們吵架了,沒關系,我仍然愛你,所以我仍會聽你的,所以我會嘟囔著嘴出去外面修修草坪,順便冷靜一下。

  迄今為止,我仍然秉持著這一份對待這個世間極為美好的女性角色的態度,我認為這是一種極大的尊重。

  我會經常跟孩子們說:女孩子是需要被尊重的,女人也是。不論她們正處於哪個年齡階段,尊重女生——這是我們作為男孩子最最最基礎的事情,也是必然要學會的事情。

  我跟孩子們說:尊重,其實很簡單,也很小,很細微,也很細致。當我們行走在深夜的小道的時候,如果看見隻身行走的女生,我們就稍微與之保持著一份距離,甚至也不要尾隨她。這麽做可以讓對方從內心上感覺到自己並未收到威脅和危險。這是一種尊重。

  我跟孩子們說:尊重,甚至可以是我們在夜深人少的時候,獨自過著馬路,如果看見身邊有位女性,我們就努努力,快速走在她的面前,給予她一份安全感,讓她不至於擔心是否有人對她進行了尾隨,產生了不安。我覺得這就是一種在細微之上的尊重。

  我跟孩子們說:不僅尊重女性,而是要尊重這個世界的一切生靈。草木也需要被尊重,閑來無事,就不要去摘奪它的枝葉。蝴蝶蜻蜓也需要被尊重,如果覺得它們美好,那就拋以微笑就好。工藝品藝術品也需要被尊重,因為它們存在於這個世間,閑來無事,就不要舉手對此造成破壞——如果你仍然無法理解作者的用心和喜愛,那也不要太過深刻的評頭論足,你有你的世界,別人也有。

  我跟孩子們說:你期待著得到尊重,別人也是。

  我跟孩子們說:尊重這個世界的一切生靈,尊重這個世界。擺在這些前面的是另一個尊重,尊重自己。

  我跟孩子們說:尊重自己是喜歡自己,接受自己。可能自己的當下情緒是悲傷,那就尊重自己的悲傷,喜歡自己的悲傷,因為這是你當下最真實的狀態,而我們需要面對最真實的自己。如果此時此刻你深感焦慮,那就尊重自己的焦慮,接受自己的焦慮,喜歡自己的焦慮。這都沒有什麽關系。不要壓製它,不要破壞它,我們要合理的輸出它,發泄它。就像是把杯子裡的水倒出去。找個適合自己的方式,找個合適的時間,找個適當的環境,把內心的消極液體倒出去,這就可以啦。

  我跟孩子們說:尊重自己,就是看見自己,正視自己的一切感覺,永遠保持著面對自己時的那份坦誠,保持住面對自己時的那份真誠,保持好面對自己時的那份堅定,保護好面對自己時的那份勇敢。然後,繼續一路往前嘛,我們就會越來越能夠看清楚眼前這個極為美好的世界,以及這個世界裡的諸多、種種和一切。

  3

  我喜歡《小婦人》的柔美,那麽一種清澈的浪漫,一種純情的浪漫,一種潔白無瑕的令人向往和憧憬的浪漫。

  我喜歡《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它告訴了我:在我的生活當中藏有無限的寶藏。是它讓我去發現那些寶藏,去尋找它們,努力的找到它們,然後用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對待它們。

  我很喜歡。

  我喜歡《強風吹拂》,因為在跑步的時候,我同樣覺得舒暢和快樂。找到一件自己真正熱愛的事,很重要。

  我喜歡《凱撒傳》《林肯傳》《富蘭克林自傳》,總感覺能夠在這個世界上留下痕跡的人還是比較特別的。但他們也有共同點——小小的部分是因為時代的選擇,但更多的則是它們對自己內心的那份信仰的堅信和對於自己的毫不動搖的相信。

  我喜歡《明朝那些事》《大唐興亡三百年》,它們讓我明白其實歷史極為的有趣,也充滿著驚喜和意外。歷史有些時候很無奈,很殘忍,很血腥,但這一點也不乏它具備著令人喜歡、足以令人大跌眼鏡的特殊魅力。

  我喜歡《閃靈》,不只是因為這是劉橘子送給我的一本書——她原本想要通過它來嚇唬我,結果我喜歡上了它。劉橘子說,其實你讀完它,你就會喜歡上它,因為它是一本很溫暖的恐怖小說。

  我讀完,終於印證了劉橘子的話,我的確喜歡上它了,也並不覺得它可怕,我覺得它的確溫暖。

  劉橘子也很細心,為了擔心我害怕,在每一個章節的前面畫了一隻可可愛愛的小動物,每一個章節的小動物都不一樣。很細心,給你隔空點個讚。

  我喜歡《天堂旅行團》,這是我初次接觸張嘉佳的書,後來我就馬不停蹄的看了他的別的作品。我喜歡《雲邊有個小賣部》《從你的全世界路過》《讓我留在你身邊》。

  張嘉佳的書總是讓人讀著讀著就笑了,笑著笑著就莫名落下了淚。我一開始覺得我很棒,能夠快速的懂得他文字裡面的諸多情緒和情感,我很自豪。

  但突然有一天,當我在深夜隻身行走的時候,我發現那種理解並不是自己的了不起,而是共鳴,而是因為我自己也經歷過那些事,那些令人難受的事,那些令人笑後會哭的事。

  所以,有那麽一刻,我不那麽喜歡自己經歷過那些不好的事,有那麽一刻,我不大喜歡自己能夠讀懂張嘉佳的文字了,因為真的很難受。

  但是那份感覺其實轉瞬易逝了。

  我對自己說:正是因為我磨礪過,從煉獄而來,所以如今的我才如此堅強,我該感激啊。

  是啊,我該感激啊。

  我的確會感激,但我也會說:煉獄之中的時候,真的苦啊。

  但我仍會感激啊。

  我喜歡《皮囊》和《夜晚的潛水艇》,兩位作者的筆鋒我甚是喜歡,但更令我驚喜的是他們都是福建人。我一直以為在文學歷史上,福建人的成就之路碩果不多,但其實是我孤陋寡聞啦。對此我深感自責,也很抱歉。

  蔡崇達先生和陳春成先生都是我很喜歡的作家,真的很棒。我作為福建人,為此感到深刻的驕傲。

  我倍感榮光。

  我喜歡《超越自卑》《為何家會傷人》《巨嬰國》,它們療愈了我的童年,也向我解釋了我當下的行為和邏輯是如何深受著兒時經歷的影響。

  我因為它們,而開始有了改變自己的方向,也開始改變著自己。這令我的人生越來越清澈和輕松,我也成功完成了很多對於自己內心的那些挑戰。這還給我帶來了另一個東西,很寶貴,它叫自信。

  我相信每個人在該有的人生階段,都會從不自信變成自信。而屬於我的那個階段就是現在。

  力挽狂瀾,終於我讓自己臣服了。

  我還喜歡《在路上的人》,這是我自己寫的第一本書。寫得一般,只有6萬多個字。但它的意義很大,是它讓我明白了:原來,寫字這件事我一直以為很難……但其實一點都不難。

  然後,我就極為的有信心,繼續創作,繼續寫字。

  《側身側顏》是我的第二本書,我寫了將近19萬字,我很喜歡,這是送給某個女孩子的一本書。

  現在,這是我的第三本書,《我想寫一本,關於美好的書》。

  其實很有意思啦,第一本書是我的極喪極喪的狀態的展露,第二本書是一個灰色的過度,到現在的第三本——這正是我開始接受著這個世界的美好的一本書。

  4

  我坦誠,自己閱讀過的書籍並不是很多,但是我很珍惜自己的閱讀時光和珍視每一本自己喜歡的書籍。因為我總是很幸運,我總是能夠在每一本書裡面得到某一些東西,然後因為那個東西,我的當下就改變了。

  我很喜歡自己改變的感覺,很喜歡,後來也很擅長。

  我喜歡書籍的世界,它不像電影情節或者別人的口述,那是屬於別人的感覺,那是別人的想法,那只是別人對於一切事物和這個世界的詮釋。

  但是如果是自己的閱讀,那麽浮現在腦海當中的一切,都是屬於你的很棒的一切。你會天馬行空,會看到繁星璀璨,會碰上和自己心愛的姑娘騎著白馬奔向遠方,也會遇見和自己的過去戰鬥,披上戰甲,對抗著這個世間邪惡的一切。

  然後,那些想象會像數據一樣儲存在你的身體裡面,它們會隨血液而流動,隨神經而思考,自我發酵,待到某一天的某一刻,在外界的某一個刺激之下,它們悄然出現,成為了裹挾著你的發著金光的鎧甲,保護著你,也令你產生著無上榮光之感。

  這就是我所喜歡的自己的身體啊。

  人類的身體很強大,我們應該是大自然最為滿意的一個作品了,我覺得是因為它的豐富和複雜。

  人其實很矛盾,但也很美。我喜歡人是豐富的,而不是單一的。

  我喜歡人是多變的,而不是不變的。就像是變色龍墜在了枯葉,它變成了黃;匍匐在枝葉,就變成了綠。我喜歡這種豐富和多變。

  就像某一個電影角色,好人並非全然的只是好人,並非全然的隻做好事。而壞人也並非隻乾壞事,好事一件都不沾邊。其實並不是。人之所以為人,之所以要有好壞之分,就應該是在不同的情況下,在面對不一樣的事情的時候,只是通過某一個角度來進行評價和思考,這才能夠得到一個比較單一的、比較靜態的答案——他在這件事上,是個好人,而他是不好的人。

  但是,這個世界之所以有趣,是因為它是動態的啊。

  所以,單隻評論人的好壞,我個人深感是此淺薄。而如果只是論事,那麽才有得深談。

  就像我喜歡散步,喜歡行走在長長的小道。可能道路是一樣的,但是每一次行走和看見,你的感覺都會不一樣。昨天可能是枝乾沾霜,今天可能是枯葉遍地,明天可能是蟬鸝啼鳴,這就是不一樣啊。

  所以我喜歡那種豐富。

  所以,我喜歡那份多變。

  5

  多多的行走嘛,在於天地之間。

  多看看世間繁華嘛,對比下田園風光。

  多享受享受那一份來之不易的心路旅程嘛,會令我們愈加頑強。

  我喜歡享受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一切的一切,細微也好,豪邁也罷,精湛也好,寬宏也罷,這都是屬於我的、我應該接受的一份美好。

  我還是喜歡去爬爬山,找到這個世界上最高的支點,立於那頂端,望盡這世間繁華,望穿這過往雲煙,望透那世態炎涼,望向那心之所向——那是我想要追求的遠方。而我,正獨自守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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