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玫瑰去看法國網球公開賽。
球票是思諾送的,思諾本來打算看那場半決賽,可惜她支持的選手在上一場比賽中已經被淘汰,她索性把票送給玫瑰,自己跑去荷蘭看花,那正是花開的季節。
周末,羅蘭·加洛斯球場人山人海。其實玫瑰更願意在家裡看場電影,或者打開收音機一邊做飯等利昂回來。這個周末利昂去裡昂采訪歐洲冠軍杯,ac米蘭客場挑戰裡昂隊。
利昂曾是職業足球運動員,在一次致命的拉傷後掛靴,而後成為骨灰級球迷和足球專線記者。玫瑰不是球迷,實則她沒有半點體育天才,時常覺得有朝一日與利昂有了孩子會影響運動細胞的遺傳,利昂是想生一個足球隊的。
看完第一盤比賽,玫瑰出去買了大杯可樂和爆米花,往座位走的時候腳下一絆已經覆可樂難收,大半可樂都潑到一個人的頭頂,想也沒想匆忙道歉。那人坐在觀眾零落的後排,帽子蓋在臉上曬太陽,一下子被潑醒,掀開帽子。
很久以後玫瑰想,那一天她原本應該在家裡看電影的,或者隨便做點什麽都好。如果那一天沒有去看那場網球,或者沒有去買那杯可樂,沒有遇見那個人,她和利昂的後來會怎樣,會不會早已結婚生子吵架和好熱熱鬧鬧地過日子,不會有半點比別人更多的波折。
但是後來,生活已經是另外一番模樣。
他收回長腿,笑著說沒關系,一邊又把濕的帽子隨便戴在頭上,幾滴水亮晶晶地掛在眉宇。他笑著,那樣的笑容,那樣一張臉。
玫瑰打算離開的時候,他站起來,伸手從玫瑰手中的爆米花桶裡抓了一把,不客氣地吃起來,一邊問她,“你猜誰會贏?”
玫瑰滯了一下,“就是不知道結果的時候最有意思,打到賽點全憑運氣。”
他笑盈盈地看住她,“你相信運氣?”
“畢竟自己能控制的事太少了。”
“能控制的事太少了。”
他輕輕地掛著笑,“是呢,比如今天早晨出門的時候我可沒想到會被潑一頭可樂。”
轉而問:“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嗎?”
“玫瑰。”
“很美的名字。”
他慢慢地說:“我是萊斯禮。”
他說話的語氣就好像“我是詹姆·斯邦德”
,那種氣派好像誰都應該認識他。玫瑰禮貌地笑,往旁邊錯了錯身,仍是想走。,那種氣派好像誰都應該認識他。玫瑰禮貌地笑,往旁邊錯了錯身,仍是想走。
“很高興認識你。”
身後那個人說。
玫瑰揚了揚手,沒有回頭。
那天並沒有看完那場網球,也以為不會再見。生命裡有很多人,只是路人,不必再見。
玫瑰是美麗的女孩子,沒有美到令人一見傾心的地步,但是坐在巴黎的露天咖啡館,每次也總是有人過來搭訕,每當她從包裡摸出駱駝香煙,旁邊總會遞上一只打火機。
玫瑰覺得那是她一生最好的時候。二十多歲的最後幾年,從索邦念完書,在電視台作實習記者,遇見利昂以後,遇見萊斯禮以前。
後來想一想,當時也不過是每天跑新聞,不至於像念書時那樣艱難,但也並沒有奢華的手筆。不知道怎麽,回憶起來每個鏡頭都是閃著光的。一年到頭穿著牛仔褲球鞋,被利昂拉在手裡走遍每條街。
認識利昂不久,她就搬離了與思諾合租的公寓。思諾是從香港遷居英國的華僑,
轉學在巴黎的高等商學院念奢侈品管理。她在網站發廣告說要找一個女孩子合租,玫瑰看過之後對房子很滿意,但覺得價格有點貴。正在四處尋別的房子,有一天思諾打來電話說可以便宜些租給她,因為“我一見你就覺得我們可以做朋友。” 思諾是頂漂亮頂時髦的女孩子,性格又好,唯一的麻煩是男朋友太多,時常在凌晨以後由叫不上名字的男生送回家,醉得一塌糊塗。玫瑰很擔心她,但思諾是滿不在乎的,“我有什麽損失,年輕不過這麽幾年, 不玩也會過去。”
玫瑰覺得兩人的名字應該換過來,snow是雪,生活卻花團錦簇,而她名曰rose,人生一片空白。那兩年玫瑰一邊念書,一邊做兼職賺生活費。電話接線員,平面模特,中文家教,導遊,翻譯,許多零工都做過,生活壓力其實很大,只是因為年輕,一路走下去似乎也沒有什麽。
遇見利昂,就是在她做翻譯的時候。
那一年BJ同悉尼爭辦奧運會,法國電視二台籌備一個專題,需要招聘一名臨時翻譯。玫瑰很少到巴黎十五區,迷了路,應聘時間就快到了。她看見一輛羅密歐停在路邊,有人靠著車門打電話,於是走過去問路。
那人聽見她問電視台怎麽走,半天沒有說出話,露出一臉古怪神情,指了指自己後腦的方向。玫瑰順著他的手指的方向望過去,電視台的醒目標志就在他身後二十米的位置。
玫瑰笑,他也笑,摘掉墨鏡說:“你是同我搭訕嗎?”
他把墨鏡摘下來的時候,玫瑰的眼前一下子明亮。那是十一月的下午,天空陰霾,電視台門口的台階上有鴿子撲落落地飛過。眼前的人穿著黑色大衣,眼睛也是黑色的,卻迷離明媚如托斯卡納的陽光。不知道為什麽,玫瑰忽然想起某個暑假她去意大利旅行,佛羅倫薩的石板小路,午後的陽光,曬得人很是恍惚。
他說他在電視台工作,轉身帶玫瑰去填了表格,時間剛好是截止前五分鍾。玫瑰成功得到那份兼職。
所以玫瑰一直覺得,來到巴黎以後最幸運的遭遇,一是思諾,一是利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