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魔術
江陽和調音師聊的不錯。
要不是時間不允許,調音師都打算給二手月季量身打造了。
不過。
現在也挺好。
調音師還專幫他們調整了下嗩呐位置。
在設備都調試好以後,樂隊一起試唱了一首。
本來有兩個副舞台在排練,兩個副舞台下面聚了不少樂隊。
二手月季這歌一響,把台下所有樂隊的目光都吸引過來,看他們的眼神,覺得他們多少沾點。
三哥他們早不在意這個了。
他們停下以後,三哥放下吉他,“這大舞台,這設備,唱起來就是得勁。”
他都想好了,明天一起要穿嗨的衣服。
江陽:“再跳個廣場舞。”
三哥覺得也不是不行,他還真有廣場舞的學生,明天要來音樂節。
洪山:“真的假的。”
“真的。”
這大媽喜歡跳廣場舞。
有一天正跳的時候,讓人嘲笑了,說她跳的太難看。
大媽好面子。
聽了這話以後,再沒去廣場舞,而是找到了三哥,讓三哥教她跳廣場舞。
十天以後,大媽再出現在廣場上時。
那舞姿——
“啪啪啪的。”
三哥揮了揮手,把那些嘲笑她的大媽,臉都打腫了。
大媽重拾自信,還自信心爆棚。
她組建了自己的廣場舞隊,現是廣場上最大的廣場舞團領隊。
大媽時不時來三哥這兒進修,得知三哥要來音樂節,大媽組織了幾個姐妹來給他們助威。
“可以,可以。”
大家覺得明天至少肯定有人捧場了。
接著。
猛張飛問出一個重要問題:“咱們樂隊頭一次在公眾面前亮相,是不是自我介紹一下?”
“啊?”
洪山說不要吧。
三哥覺得還是要的,“我是主唱,我到時候唱就行了,石頭來段solo,張飛來段爆裂的節奏,洪山你就翻——”
“滾!”
洪山說他早有準備,“我學了一個魔術。”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幣,右手捏著往握拳的左手放,然後右手抽出,左手張開,硬幣不見了。接著,他右手再去握拳的左手裡拿,把硬幣又拿了出來。
江陽覺得這個有意思,“你怎麽辦到的?”
“障眼法。”
三哥說。
就是硬幣其實一直在右手上,用右手拇指夾住了,但右手四根手指的遮擋,還有就是洪山故意讓大家看左手,大家就沒注意到硬幣在左手,“小伎倆。”
江陽點了點頭。
現在設備調試和調音都差不多了,調音師把參數給他們記下來,三哥又拍了一個照片,然後他們告別了調音師。
在下了舞台以後。
二手月季要回去排練。
他們最近在排練一首新歌,要在明天演出時唱。
這新歌是江陽拿給他們的。
還挺適合他們的。
關鍵這歌兒可以當做糖衣,把觀眾吸引過來以後,再放二手月季。
完美!
至於石頭他們原計劃自己寫的歌兒——
現在還是未完成狀態。
江陽就不跟他們一起回小劇場了,他要留在這兒等李清寧。
江陽不舍的跟他們告別。
倒不是稀罕他們。
江陽稀罕小廣場往地鐵走的路上,那不期而遇的工地盒飯,“真好吃。”
那對夫婦的燒腐竹、燒豆乾都做的特別入味兒。
燒豆腐就差一些了。
石頭他們出來,見入口圍的歌迷不減反增,許多人還拿著手機對著園區拍。
也不是拍他們。
就拍著入口處,試圖把裡面傳出來的歌聲拍進去。
他們去了停車場。
小音瞥了一眼他們的離開,沒放在心上。
她在看推推。
她剛才把園區裡傳出來的大魔王歌聲拍下來,上傳到網上了。
現在推推視頻下面,很多人在評論。
“這是什麽歌?”
我與江賭毒不共戴天:“肯定是新歌!”
“好聽!”
“我真的哭死,最期待的現場,可惜沒買到票!”
“好羨慕去現場的小夥伴。”
莫小豬:“推主,把演出拍下來好嗎,一直期待大魔王的現場,可等我上大學的時候,大魔王隱退了。現在我又回到了家鄉,一個小縣城,大魔王不會來這兒開演唱會,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看到大魔王的現場,但我真的好喜歡她啊。”
小音鄭重回復她:“好。”
我與江賭毒不共戴天:“我有大魔王的簽名,地址送我,我郵給你一份。”
莫小豬:“謝謝。”
小音這會兒現在剛拍了大魔王《起風了》的排練視頻。
剛放上去,莫小豬就回復:“我超喜歡這首歌!”
小音也是。
而且——
雖然聽不真切,但這種風遠遠送來的歌聲,別有一種縹緲的意境,就好像兒時午後,輕輕醒轉時,暖風吹著窗簾,不知道誰家在放大魔王的歌,被徐風送進來。
她躺在床上聽著,前所未有的幸福。
二手月季往回趕。
他們在車上忍不住感歎,“1900,這歌兒厲害啊。”
洪山:“放到搖滾經典裡都不遜色。”
石頭覺得這本來就是經典,“那段電吉他——”
已經不是單純的炫技了。
那是讓人左腳踩右腳原地升天,失重眩暈,最終徹底在空中爆開的感覺。
現場肯定很爽!
“大老板表演的時候,一定要擠到前面。”
石頭相信,這首歌到時候絕對名場面,指不定十年、二十年在網站上看的時候,還能看見視頻中的自己在傻嗨!
“兩首經典了吧?”
三哥是佩服江陽這投胎的,不搞音樂,兩首關於他經典的歌。
還有大魔王。
本來以為退隱前的稱王已經是她的極限了,想不到這次王者歸來要成神。
幾個人聊著,在開車經過地鐵路口的時候,忽然想起了江陽提到的工地盒飯。
江陽那神往的表情,還真把他們說饞了。
石頭在聊天軟件上,向後車的洪山提議:“咱們去找找江陽說的那個賣盒飯的攤子吧。”
文妮兒:“會不會不太健康。”
石頭:“大魔王都讓老公吃,咱們去吃點兒不算什麽。”
這理由很有說服力。
文妮兒同意了。
他們經常走這邊的路,知道工地在那兒。
他們找了一圈,在一個背風的角落找到了這個攤子,剛開張,出租車已經停幾輛了。
石頭他們把車停到合適的地方,下了車,等洪山那輛車挺穩。
就在這時。
幾個一看就是坐在辦公室的白領聊著天經過:“咱們就在這兒吃?不合適吧。”
抽著煙的白領:“有什麽不合適的。前幾天,我看見一個大帥哥,長得特像大魔王老公,就坐了個小板凳,擠在一群身上髒兮兮的工人師傅中間,吃到老歡快了。”
抽煙白領老早就惦記這兒的盒飯了。
便宜!
可不好意思。
後來一看,那帥哥吃的那麽香,還添了次菜,跟回家一樣從容自在。
他就沒什麽不好意思的了。
不光他這麽想。
那天他和別的部門同事出去辦事,回來時一起經過的。那個部門的同事,見那帥哥在哪兒吃,也放下面子圍了過去,再那個同事帶領下,現在那部門的同事也喜歡來這兒吃飯。
京都居,大不易。
他們都是社畜,沒什麽好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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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