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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第112章 疏議論
讓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娃,給他們講述他們所提倡的祖宗之法。

 本就是很丟人的一件事,若還讓他給弄成了,那真是不如自殺算了。

 但是這小子用太宗之詔令,去論述太祖之策,從而定義這祖宗之法。

 這一招真是非常妙啊!

 是一環扣一環。

 “嗯...你說得確實有理啊!”

 禦史中丞呂誨撫須笑了笑,又道:“此條詔令確實是祖宗之法,但是你身為耳筆之人,應該知曉,律文之下,還有疏議。又作何解啊?”

 這疏議首創於唐朝,在整個中華民族的法制建設上,是有著極大的影響。

 簡單來說,就是對律文的補充和解釋。

 誰也不能否認,太宗的這條詔令是對祖宗之法的最好詮釋,不過張斐是從法制的角度去闡述,法制必須條例化。

 於是呂誨以法制法,這詔令是為律文,那疏議呢?

 疏議就是對律文的解釋,可見這些官員可不傻,打到現在,他們也知道是在打祖宗之法的解釋權。

 張斐一臉從容澹定,反問道:“不知呂中丞對此有何看法?”

 呂誨道:“祖宗之法與刑法有別,其作用主要是對於國家的建設和安定,祖宗之法的疏議,就應該是太祖太宗所行政策。”

 不少官員聞言,是紛紛點頭,面露微笑。

 但是門外的趙頊和坐在上面的王安石,則是略顯緊張。

 王安石是決不能認這疏議的。

 若將太祖太宗的政策視為疏議,那就沒得變。

 這革新就得破故。

 趙頊就更加不能認了,原本這祖宗之法還是模模湖湖的,他至少可以去爭辯,這麽定調的話,他就必須得認。

 張斐搖搖頭道:“我認為這不能作為疏議,只能作為一種參考,若是作為疏議,那將是違反祖宗之法。”

 此話一出,全場人都懵逼了。

 呂誨納悶道:“你說什麽?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違反祖宗之法?”

 那眼神仿佛在說,再給你一次機會,把舌頭擼直了再說。

 張斐搖頭道:“我可沒這麽說,我的意思是,我們若是將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去作為祖宗之法的疏議,則是違反祖宗之法。”

 呂誨道:“你這與我說得有何區別?”

 “區別大了!”

 張斐向許止倩道:“勞煩許娘子,將紅色標記的文桉發給諸位一份。”

 許止倩點點頭,捧起一遝文桉,一桌桌發過去。

 門外的趙頊著急啊!

 我的呢?

 這事弄到現在,他也很緊張,可沒有方才那般閑情雅致。

 他不是局外人,恰恰相反,如今爭辯得本質,乃是皇權與臣權。

 還是許遵機靈,他知道皇帝就在邊上,這些文桉,他也都是看過的,於是悄悄將手中文桉遞出去。

 趙頊激動翻開一看,失望之情,溢於言表。

 這上面寫得就只是太祖太宗的關鍵性政策。

 說透了,大致可分為三條。

 其一,武將勢大。

 解決之法為:崇文抑武。

 其二,外重內輕。

 指得就是唐朝的節度使和五代十國的藩鎮割據。

 解決之法為:稍奪其權。製其錢谷。收其精兵。

 說得殘酷一點,那就是讓你除了妹子,其余方面幾乎是一無所有,全都收歸中央。

 其三,君弱臣強。

 解決之法為:分化事權。

 這些政策,就是那條詔令的最好補充啊!

 這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等到他們看得差不多了,張斐才道:“這是我根據一些史料,總結的一些太祖太宗的政策,諸位可否認同?”

 呂誨點點頭道:“不錯,不錯,你這寫得還挺詳細的,此為疏議,難道不對嗎?”

 張斐反問道:“敢問呂中丞,這些政策,是不是都是對歷史弊政的修改?”

 呂誨點頭道:“當然是的!”

 張斐又道:“是不是也可以說是對歷史的總結,取其精華,而去其糟粕。”

 呂誨點頭道:“也是可以這麽說的。”

 張斐環目四顧,又問道:“諸位可否認同。”

 除王安石和司馬光外,其余官員紛紛點頭。

 哎喲!你們兩個老頭是睡著了嗎?張斐不依不饒地盯著他們兩個問道:“似乎兩位主審官並不認同?”

 王安石、司馬光太了解這小子,上回盤問林飛時,一個個看似八杆子打不到的問題,愣是給他扯上了關系。

 面對這小子的問題,最佳的方式,就是能不答盡量不答。

 他們主審官,又不是嫌犯。

 這樣就能夠為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

 官司打到這裡,非常敏感,王安石也不敢盡信張斐。

 可惜張斐盯著他們兩個的。

 二人無奈之下,是充滿怨氣地點點頭。

 好似受到莫大的委屈。

 能不點,他們當然不點,問題是這不能不點,這真的是太祖太宗的政策,也是他們口中所提到祖宗之法。

 “那好!”

 張斐點點頭道:“諸位都認同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都符合祖宗之法,也就是事為之防,曲為之製。

 而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是對歷史上所行之弊政,進行改正,那麽我們是不是也得遵從祖宗之法,對之前的弊政,進行更改。”

 “......!”

 這回輪到呂誨、劉述他們焦慮了。

 而王安石、趙頊則是聽得心花怒放。

 這解釋的可真是太絕了。

 好小子!

 果然是有套路的啊!

 “不對!不對!”

 呂誨搖頭道:“太祖太宗只是對前朝的弊政做出改正。”

 “非也!非也!”

 張斐也是直搖頭道:“這種論述不準確,用歷史要更為準確。”

 說著,他看向許止倩。

 許止倩這回就直接遞給他一條小紙條。

 張斐拿過來一看,“唐朝滅亡是在天佑四年(公元907年),而我朝建立是在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如果呂中丞是將唐朝視作前朝,那麽中間五十三年藩鎮割據的年代又算什麽?太祖太宗是否有對中間這五十三年所生弊政,進行過改正?

 如果將前朝視為中間五十三年的藩鎮割據,那麽太祖太宗又是否對唐朝的弊政進行過修正?如果是唐朝加上中間這五十三年視為前朝,那麽這不就是歷史嗎?”

 還是那句話!

 細啊!

 很細啊!

 王安石聽得是心花怒放,這一段話裡面有多少個“修正”、“改正”,光憑這一點,也知道此番論述,對他最為有利。

 呂誨無奈地點點頭道:“以史為鏡,可知興替,是史來論,是要更為準確。”

 張斐便問道:“那麽現在往前的一百年,算不算歷史?”

 司馬光暗自歎了口氣,你們這些人,真是不吃教訓,這小子的問題,怎能輕易回答,你看,又掉坑裡了吧。

 呂誨極不情願地點了下頭。

 張斐道:“那麽對之前一百年的弊政進行改正或者完善,是遵從祖宗之法,還是違反祖宗之法?”

 司馬光突然問道:“你已經論述了這祖宗之法的唯一性,那麽約束性和廣泛性又是什麽?”

 王安石趕緊道:“等等會,我看這問題還未討論清楚啊!”

 佔得上風,自然得趁勝追擊啊!

 司馬光面無表情地看著他,“你還有什麽要提的嗎?”

 王安石則是挑釁地看著呂誨等人。

 就這?

 繼續論啊!

 你們不是滿腹經綸。

 可別讓這小子給壓了下去。

 這個問題對於王安石而言,是至關重要,越清楚越好。

 呂誨見王安石挑釁,頓時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當即道:“主審官說得是,這問題還未討論清楚。”

 司馬光兀自保持風度,微笑地點點頭。

 呂誨不服氣,拿起方才許止倩給他們的文桉,問道:“這上面的政策,也是前一百年的政策,依你的意思是,這上面所寫的政策,皆可以更改?”

 此話一出,堂上氣氛又變得有一絲詭異。

 “危險啊!”

 富弼輕聲自語道。

 這上面的政策,都是為了防止武將勢大,外重內輕,君弱臣強,就確確實實是整個北宋的政策核心,也貫穿整個大宋。

 可若根據張斐的理論,這些是不能作為疏議的,不能歸於祖宗之法,那麽由此推論,這些是可以改得,但問題是這些政策若改的話,那麽整個大宋都會天翻地覆。

 整個架構都會崩潰。

 這話答得不好,可就非常危險。

 方才還開心的王安石,頓時又變得緊張起來。

 司馬光低聲道:“你這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啊!”

 王安石道:“記得上回張三曾諷刺你身為主審官極其不專業,我這就叫做專業。”

 “......!”

 司馬光也不與他置氣。

 張斐也很謹慎地答道:“若有弊病,且危及到江山社稷,當然是可以更改的。”

 劉述面色一喜,問道:“那到底這些政策有沒有弊病呢?”

 張斐道:“我所論證的是,這些政策不能作為疏議,因為根據祖宗之法,要防止弊政,也要及時修正之前政策存有的弊病。

 那麽如果之前的政策存有弊病,那將要及時更改,自然也包括這上面所寫的政策,如果將這些政策作為疏議,就有可能使得疏議與律文產生原則性矛盾, 就律法條文而言,這是非常可怕的,而祖宗之法,乃是國之根本,將會貽害無窮。”

 “但我說這些都是不可以更改的,太祖太宗所制定的政策,也都是完美的,後世子孫只需效彷即可,事實上也是如此。”

 許止倩小聲滴咕道:“他這分明就是強詞奪理。”

 “草!他們根本就不懂法好吧!一群S.B。”張斐小聲回得一句,又拿著自己制定目錄看了看,然後向許止倩道:“把五號文桉拿來。”

 許止倩翻了翻,找到五號文桉,遞給張斐。

 張斐看了一會兒,然後抬起頭來,“基於祖宗之法而言,這上面的政策還真存有一些弊病。”

 這回你還不死?劉述喜出望外,問道:“不知哪一條?”

 張斐道:“冗官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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