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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自己》第11節 苦澀的初戀
  自從李國華初戀這事兒發生以後,校長親自出面擺平了這事。學校的戀愛風波總算平靜了,李國華在學校裡再也不敢明目張膽的去找陳賢菊。萬事都有變通的辦法,既然在學校不行。每周五放學回老家就成了李國華接觸陳賢菊的機會。

  陳賢菊看起來雖然是才上初三,頭兒還不錯,大概有一米六幾的樣子,人長得苗苗條條的,一張白嫩嫩的瓜子兒臉,一頭的長發顯得特別的秀氣,看起來文文靜靜的,穿著也比較樸素,平時又不多言多語。這對李國華來說是多一分顯胖,少一分顯瘦的那種。陳賢菊的父親陳通知在區派出所工作。有時可以在星期六或者星期天放假的時候,用派出所的三輪摩托車開回家。所以陳賢菊一般都坐摩托車,很少走路。李國華就不一樣了,只有走路,而且還得背些米和紅薯之類的東西。陳賢菊知道李國華的情況,於是就跟李國華說你把要往學校背的東西交給我,我讓我爸爸的摩托車給你帶到派出所,我再給你送到學校門口。為此李國華也撿了一些便宜。上學的時候,再也不用自己背東西到學校了。就是有一個問題,因為她和陳賢菊往來的情書被老師逮到過,不敢去派出所取自己的東西。所以每次只能由陳賢菊把東西給他提到學校門口。而這期間李國華也從來沒有和陳賢菊的父親陳通知見個面。說實話他的心裡還是比較虛火陳通知的。

  李國華很想單獨和陳賢菊見面。但是在學校又沒有機會,一般只有趁放學或者放假的時候和陳賢菊碰頭說說話。趁一個周末的下午放學機會,他等陳賢菊從學校往派出所回家的時候,在必經的路上等著她。給她說等本周放假的時候,兩人結伴回老家。陳賢菊欣然同意,並找了借口跟他老漢兒說不和他一起坐摩托車回去。自己和兩個女同學一起回家,陳通知有三個女兒都在區裡上學,所以也沒多問就同意了。

  到高二的上半期的時候,李國華的舅舅有一輛爛舊的飛鴿牌自行車,由於經常維修,於是就拚給了李國華。李國華拿過來修整修整,還完全可以用,這把你李國華高興得不得了。因為從此他從老家到學校就可以不用走路了。飛鴿牌的自行車是二八圈的很結實,自行車後面有一個很結實的貨架,貨架上可以拉貨,也可以坐人。所以到了周五學校放大假的時候,李國華就騎上自行車到派出所的大門對面的路邊上,等陳賢菊出來。當陳賢菊一坐上他自行車後架的時候,李國華的心仿佛飛上了天,腳下是虎虎生風,蹬起自行車來特別有勁。全程都沒有覺得累過。其實說實話從陳賢菊坐上李國華自行車後架的那一刻起。他的心裡已經油然產生了一種自豪感,自己能有人看得起了,是一件非常值得高興的事。況且女孩兒還不錯,從認識到現在從沒嫌棄過他。自從他倆能結伴回老家開始,李國華的幸福感簡直爆棚了,畢竟家庭條件不是很寬裕,況且家裡也沒給過李國華零花錢。所以李國華在和陳賢菊見面的時候,無外乎幾句問候的話語,其他也找不出來話說。更別說像其他談戀愛的同學,偶爾偷閑的跑去看個電影,牽個手逛個街,買點兒零食啥的。所以李國華後來總說老子談了三年戀愛,女朋友的手都沒摸一下,除了偷偷摸摸見個面,結伴回個家,再也沒有發生其他任何事情。你看現在的年輕人,上午認識,下午就開房,結婚不到一兩年的年輕人,兩個人笑笑眯眯就去把婚離了,現在的年輕人哪裡像我們當年那樣老實。

  好事不長久,估計是陳賢菊和李國華耍朋友的事情被陳通知給老婆李桂蘭說了,李桂蘭聽了這事兒。這還了得?一個農村娃,又沒有農轉非戶口,並且家裡條件又比較差,這個是不得行。當時李國華的一個嬸娘還專門去找陳通知兩口子商量這事兒。陳通知道到是啥話不說,但你桂蘭直接說了,這門不當戶不對的事肯定不行。等李國華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心裡好像被人撒了一包鹽鹹得心慌。

  戀愛事情就這樣拖拖拉拉也沒有好大的結果。很快到了高三的畢業季,李國華的戀情也隨著時間在慢慢的淡化,但他的心裡始終放不下陳賢菊。時間到了1993年,李國華職高畢業了,不是因為戀愛的原因,由於職高當時畢業後升大學也沒有太大的希望,李國華不得不回家了。陳賢菊也因為初中畢業的成績不是很好,沒有考上高中。也回了和新興鄉的老家。因為和新鄉趕集的日子為每月裡尾數是的2、5、8號。所以每逢趕集時,兩人偶爾也能見個面。但總的提防著陳賢菊的母親李桂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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