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什麽樣,你去過洋娃娃工廠嗎,就是有點像那種,成千上萬個娃娃一模一樣,還不分性別。
任何一個人類在母親體內的卵子受精後四十九日前,它就是一個胚胎,沒有意識的胚胎,鬼差從地獄之門也就是邊檢站,用人間大炮將格式化後四十九天嬰兒大小的魂魄射出,像炮彈一般形成一個拋物線,準確進入母體,使其與胚胎結合,成為一個真正有意識的“人”。
也就是說,當你游泳比賽獲得第一名之後,你還要過四十九天才開始有自我意識,在此之前,“你”不是“你”,你的胚胎即使被醫生廢掉,也不會成為鬼…
直到你的魂魄被鬼差在“邊檢站”用人間大炮射到你母親體內,這時候你才可以算是一個人,才可以接受胎教。
之所以要這樣做,是因為很久很久以前,地府大佬們認為如果是一個胚胎之類的死掉,你讓鬼差去找一個胚胎鬼?瘋了吧。於是規定受精四十九天之後,讓出生四十九天大小的嬰兒模樣的魂魄前去投胎。
至於長相、性別,當你還是個受精卵時,就決定了的。等你那生產線出來模樣的魂魄進入你母親體內胚胎中,便繼續繼承這個胚胎的長相和性別,從微觀來說,就是繼承了你此生父母的DNA。
因此當你的胚胎有人類意識後,哪怕你是第二天死去,那你魂魄的長相,也不會是一個發育未完全的胎兒長相,而是你順利出生之後第四十九天的樣子。
小巷中,那三隻小鬼一邊爭相吧唧著嘴一邊用意念“告訴”我,它們沒出娘胎就被這家醫院給廢了,而它們比那些只知道找父母或者醫生麻煩的笨小鬼聰明多啦,通過觀察,發現那個大光頭才是最大的惡源,因此不找他報仇不甘心。
我接著說道:“那本法師幫你們欺負那個大光頭怎麽樣?”
它們仨都開心地拍手表示同意。
於是我給這兩男一女三隻小鬼各起了一個代號,胖一點那隻男小鬼叫大胖,第二胖那隻叫二胖,那隻小胖女孩鬼叫妞妞。
聽到自己有了名字,它們十分高興,互相喊著對方的新名稱逗樂。
我繼續問道:“光頭男叫秦慶,你們都知道吧?”
“知道知道。”大胖搶先說。
“錯,他叫秦總!他穿著黑色衣服時候別人這樣叫他。”二胖接著說道。
“不對,叫親愛的主人。他不穿衣服的時候那些也不穿衣服的女人們都這樣叫他。”妞妞不服氣地更正說。
我無奈地搖頭苦笑道:“哎呀那是不同人對他們的稱呼,以後我們統一叫他秦慶!我問你們,他是不是有很多槍?”
“槍是什麽東西?”妞妞問道。
“她新來的不知道,我死後在人間待最久我最清楚,槍就是他喜歡玩的那些黑黑的東西,有長有短,能裝好多豆豆進去,叫什麽來著,叫子彈!他說那些東西可以殺好多人。”大胖神情得意地說。
二胖不削地說道:“什麽最久,也就是二十多天而已。”
前面說過,這些小鬼投胎之前,前世以及在地獄的記憶都會被格式化,因此需要在其胚胎與靈魂結合之後,開始學習很多新知識、新詞匯。
比如前面大胖說的“知道知道”,以及“黑黑的東西”,它用鬼話告訴我時,用的不是具體詞匯,而是讓我感知到它描述的是自己“了解”或者“Get”,還有“黑暗的顏色、物質”什麽的。
而妞妞說的“親愛的主人”,二胖說的“秦總”,就是從人類口中學會。
林莉莎抱起二胖捏了一下其臉蛋後說道:“好了好了,
別吵了,那你們說,秦慶把槍放哪裡了?”大胖表示不服氣:“我也要阿姨抱抱。”說完爬上林莉莎肩頭。
見妞妞可憐兮兮地嗦手指站在邊上看著我,我示意她可以騎在我肩上。
等妞妞歡快地爬上我肩膀嬉戲,我對它們說道:“說啊,莎莎阿姨問你們呢,槍呢?”
“今天早上有幾個男人把他辦公室裡原來的槍搬走了,換成了難看的槍。”大胖說。
二胖舉手道:“他家裡也有一些這種東西。”
妞妞在我頭頂奶聲奶氣地說道:“車上也有!”
我覺得秦慶那麽囂張跋扈且如此自負,肯定不會將辦公室中的槍讓人拿去丟棄,於是問道:“秦慶有沒有跟他手下說把搬走的槍藏在哪裡?”
大胖說道:“他跟他們說是放在山裡。”
“山裡?”我想起自己當初被關的地方,他們該不會放那了吧。
大胖說道:“對,就是山裡這個詞。”
林莉莎問道:“他為什麽忽然把辦公室的槍給換掉了?”
大胖對林莉莎說道:“早上他打開電腦看前幾天辦公室內的監控錄像,看到你拿著相機打開他背後那個門,然後就開始打電話叫人換掉那些槍。”
大意了,看來秦慶辦公室內的攝像頭是隱藏式的。
其實大胖能看到電腦錄像中的林莉莎,是因為鬼影也能錄進影像中,但凡人看不到。
在秦慶眼裡,肯定是看到一個照相機在飛,暗門自己打開,然後相機自己對著槍械拍照。
哪怕他搞不明白為什麽相機會自己飛,但趕緊轉移那些槍是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做的事情。
在小巷中剛問完三隻小鬼話,我的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拿出來一看,是趙婧打來。
“老婆,你忙完了?”我按下接聽鍵後說道。
林莉莎聽到我這樣說,驚訝地看向我,然後捂嘴一笑。
電話那頭傳來嘈雜的聲音,好像是吵架。
“你們憑什麽要檢查我的車子?啊?這裡是法院,還有沒有王法了?”這是趙婧的聲音。
“一名群眾拿著自己身份證到我們辦公室實名舉報,說你的後備箱有大量現金和毒品,我們需要檢查。”一個男人的聲音響起。
趙婧罵道:“姓張的,你腦子進水了麽?隨便一個舉報就讓你們跑到法院,在門口等一個律師,然後把她拉到停車場?我下次也親自實名舉報你們局長車上也有違禁品,你們去不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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