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芝加哥國際機場,一架波音747-400大型客機正等待著它的越洋飛行,這個時候還在飛的都是紅眼航班,乘客們登機之後只需要睡一覺,醒來的時候就可以揉著睡眼惺忪的眼睛抵達目的地了。
登機口前只有唯三的乘客,路明菲,楚子航,還有芬格爾,這樣的空座率對一家航空公司來說簡直是血本無歸,他們本該盡可能的打折出售空置座位來彌補損失,但他們沒有這樣做。
因為這家航空公司的實際掌控人正是卡塞爾學院,對執行部的精英們來說,總不能在得到消息準備去屠龍的路上,由於買不到機票而耽誤了時間。所以學院在多年前就買下了一家航空公司,平時的時候正常運營,如果卡塞爾學院有需求,就能合理合法的增設特殊班次以供使用。
芬格爾舒舒服服地把自己扔進頭等艙的座位裡,打了個響指要求來一瓶可樂,他的身邊,楚子航把U盤插進筆記本電腦,路明菲湊過去一起看。
“這座位可真窄!”芬格爾小聲地都噥。
這家夥總是穿這件寬松的大襯衫,弓著腰走路,讓人覺得他雖然個字很高但實際上有點病弱。不過要是塞進飛機座位裡就能看出來他委實是很大的一堆了,把座位擠得滿滿的,與之相比路明菲甚至可以在座位上抱著腿盤起來,小小的一隻很叫人有保護欲。
禦姐腰細腿長歐派大,那自然是好,超級名模的身材走到哪裡都是萬眾矚目的焦點,可對大多數不上不下的女生來說,其實還是蘿莉賽高,因為至少你穿衣打扮根本就不用挑就很可愛,甚至還可以心血來潮的買件xl的童裝裝個嫩。
“這兩天有6架大型客機包機直飛中國。”楚子航掃過屏幕上刷出來的全球航班名單,這是一份極其龐大的數據,但在諾瑪的輔助下從中提煉出自己想要的訊息並不難。
“這有什麽好稀奇的?”芬格爾喝著可樂嗤之以鼻,“光是每天飛往你們首都機場的架次都得上千!”
“師兄的意思是,那6架飛機上都是去屠龍的混血種。”路明菲白了芬格爾一眼。
“兩架來自北美,一架來自南美,三架來自歐洲。假設以都是滿載的大型客機為例,那麽這6架包機至少有2000名以上的混血種飛抵中國。”楚子航說。
“這意思是我們有2000多個競爭對手?”芬格爾忽然樂了,雙手枕頭滿臉悠哉模樣,“那我覺得這次任務其實還蠻簡單的。”
“怎麽說?”路明菲立刻警覺起來,因為她知道凡事只要到了芬格爾那裡就有另一套奇怪的邏輯。
“既然全世界的混血種精英都在去屠龍的路上,那麽為什麽一定要是我們乾掉龍王呢?”芬格爾聳聳肩,“你們中國人不是老說,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我覺得我們可以當一下黃雀,等前面的螳螂找到龍王和龍王打個兩敗俱傷,我們再當那隻黃雀蹦出來全都吃掉。”
“你一個德國人居然還精通中國兵法!”路明菲此刻不禁有點佩服這條敗狗師兄,看起來他在卡塞爾學院留級的那些年也不是什麽都沒乾,至少作為一條著名狗仔成員,他還算學豐五車那類的。
“這些人未必都是去屠龍的,如果真的是面對一條龍王,那麽光是血統上的精神壓力就能讓他們中大多數血統不及格的人當場內髒破裂,有資格直面龍王的人並不多。”楚子航說,“有些人只是去湊個熱鬧,或者代表背後的利益組織看看能不能在這次機會裡分到一杯羹,他們大概對屠龍並沒有興趣,有興趣的只是龍王的屍體。
”迄今為止人類並非得到過龍王的屍首,據說龍王即使死去,他的力量仍然會保存在脊背上的一塊骨頭裡,那叫做龍骨十字。除此之外,他身上的每一塊骨頭每一塊肌肉都是寶藏,用來煉製賢者之石,或者把鋒利的爪子打造成武器都是有可能的,就像你玩怪物獵人獲得的珍貴素材能拿來打造最牛逼的裝備,一條龍渾身上下都像黃金,更何況一條龍王。
“這話聽起來好像是在誇你自己很牛逼,好吧我得承認會長你確實很牛逼,就連明菲也一樣牛逼,但你們能不能考慮一下團隊裡還有我這種廢柴?如果你們真的找到了龍王……那打起來的時候能不能允許我給你們擂鼓助威?有個人加buff肯定比那些直接擼袖子乾的人厲害,鐵打的輔助流水的輸出嘛!”芬格爾滿臉諂媚模樣。
“不能這麽說啊師兄,你看你是個九年級,師兄是三年級,我是二年級,我們兩個加起來的戰鬥力才只有五,都沒你資格老,真打起來應該是我們給師兄你加buff啊,我負責跳舞,師兄擂鼓,接下來你就可以上去送了。”路明菲笑的齜牙咧嘴。
“什麽叫上去送?我的作用就是當炮灰麽?”
“不,這應該叫偵察兵,要知道偵察兵可都是特種高手,組織相信你的犧牲可以為我們帶來龍王能力的情報!你玩過MM麽?要挑戰一個BOSS之前首先得摸清他出招的套路,總結打法給成員們背熟,這樣才能挑戰成功,摸清楚BOSS套路的人當然居功至偉,我覺得這項任務非常適合你這樣偉大的先驅!”
“可是遊戲裡你能復活,現實中龍王隻用一巴掌就能把我拍死!”芬格爾抗議,“你要是這麽個算法,那我一個人就能頂隔壁一整個團隊了是吧?乾脆整個學院的屠龍大任都交給我好了,希望若乾年後你們還能在我的凋像下面用我最愛吃的豬肘子悼念!記得加瓶啤酒!”
他口中所謂隔壁一整個團隊是說愷撒那組,成員有夏彌和諾諾,四年級加一年級加三年級也才等於八,全隊加起來都不夠格和芬格爾這個唯一指定九年級P個K。
疑似龍王蘇醒的事件在獵人網站面向全球公開,這是史無前例的大事件,卡塞爾學院執行部現在手裡沒活兒的成員幾乎全部出動分組飛往中國。學生當中也出動了兩個組,一組是路明菲為專員,楚子航和芬格爾協助,另一組愷撒為專員,陳墨童和夏彌協助。
聽著身邊的兩個人拌嘴,楚子航總覺得好像又回到了兩個姑娘圍著他逗弄的那幾天,冷漠的人需要點溫暖,不管那溫暖來自於誰,歡快的煙火氣就是會有種讓人切實活著的充實感,甚至不由得嘴角想要發笑。
“這次是直飛,我們會走白令海峽的路線,貼著北極圈,大約十四個小時的航程。”楚子航遞過來兩個小包,裡面各是一套眼罩和耳塞,“好好睡一覺,落地就要開始工作了。”
“哇喔,真是像奶媽一樣的關懷!”芬格爾很開心,“我覺得在女子力這方面,師妹你除了可愛就不如你楚師兄了。”
聽起來還真像是個由衷的盛讚,楚子航不知道是不是該微笑著接受點頭承認,一時間有點宕機,這還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人誇女子力高。
如果有個人對楚子航迄今為止的人生做個總結,會發現其實他如果是個女孩子世界會更美好,面癱高冷但是擁有一顆八婆的心,願意對身邊每個哪怕不怎麽熟悉的人好,家務萬能井井有條,有錢但不亂花,固執而且專一。
這些優點加起來約等於一朵高嶺之花級別的女神,還是特清純的那種,只可惜他是個男兒身,不然肯定會有一大幫人就算撞的頭破血流,也會試著想要把楚姓姑娘拿下不負此生。
“你師妹我將來要做闊太太的,用得著學針線活麽?”路明菲哼哼著偷看了楚子航一眼,發現他沒注意自己,就大大咧咧地往他那邊靠了一點,拽拽他的衣袖,“師兄晚上睡覺把你肩膀借我枕枕行麽?就這樣睡我容易脖子僵硬。”
自打夏彌老師諄諄教導之後,小路同學就仿佛打開了任督二脈,在楚子航面前也不扭扭捏捏裝清純了,該怎麽挑逗就怎麽挑逗,要把自己的影子都刻在楚子航的生活裡。
好比說楚子航他從來不會拒絕別人的好意,甚至會珍重的保存起來。那麽路明菲就找各種借口,今天送他個杯子,明天把一包買多了創可貼塞他手裡,後天麽再當著面說哎呀自己護手霜用多了,來師兄給你也抹一下。
她知道那些東西楚子航一定會打開來用,因為只有這麽做楚子航才覺得對得起這些本就該是用具的東西,反正他也不怎麽挑剔,能用的順手就是好東西。這會兒要是有個人去楚子航的寢室裡,就會驚訝的發現這個鋼鐵直男的房間裡什麽用品都帶著澹澹的異性氣息,就像這裡住著一個不存在的女孩子,在向其他人宣誓這裡是她的地盤,就連那個男人也是她的。
這點少女心機楚子航自然是看不出來,枕肩膀防止脖子僵硬這種操作在他看來也只是舉手之勞的小事,他睡覺的時候像一株屹立不拔的松樹那麽筆直,確實時候當個男友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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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楚子航回答的很自然,就像廚房裡女朋友大聲問你今天晚上吃什麽,你說隨便,感覺就連路明菲要是問你當我男朋友吧他也會說好一樣水到渠成。
“哇塞,待遇這麽好?師弟你介意我枕你另一邊肩膀麽?”芬格爾閃著星星眼,他倒不是妄圖和路明菲爭寵,只是覺得這樣睡也許真的會舒服不少。
“……不介意。”
“怎麽感覺你對我的態度和對師妹不一樣?”芬格爾好像聞到了奸情的味道。
“沒有這回事。”
“那我就……”芬格爾本來想說不客氣了,可背後忽然有股寒意悄然襲來,凍的他一哆嗦。
他注意到路明菲在看著他,她的眼神分明是那麽平靜,貓兒一樣的靈動,卻像是居高臨下的女王坐在她的王座上低頭審視你,如果覺得不滿意就輕輕揮揮手,衛兵們會把你拖出去午門卡擦一刀。
吃醋了?是吃醋了吧?芬格爾想,甚至還有點護犢子的意味,什麽都沒說,但眼神已經寫的很明白了,楚子航是我的東西,不許你這種人碰,炸毛的小貓一樣,只要一碰她就會咬人。
“孤單的宅男只能在深夜聊以自慰啊!”芬格爾歎了口氣,努力把自己蜷縮起來,雙手抱胸把頭歪向一邊。
吹彈可破的小師妹雖好,奈何小師妹是屬於大師兄的,至於老師兄麽,就只有自個兒蹲角落裡啃胡蘿卜,陰暗地露出一雙嫉妒到發紅的眼神了。
這倒也沒什麽,因為讓他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時候的他也是大師兄,吹彈可破的小師妹也是屬於他的,身邊同樣有滿臉羨慕嫉妒恨的老師兄。他看到了,但他從不在意,因為小師妹只會纏著他的手臂說喂喂!今晚我們一起去買豬肘子吧,雙份兒的,還要加冰啤,就著一起看世界杯!
她是個那麽會玩的姑娘,好像大家印象裡溫軟可愛的女孩子這種定義在她身上都不存在,她可以跟你一起打遊戲, 無論魂鬥羅還是赤影戰士都一命通關,從來不介意老是失誤笨笨的你問她借命。她很愛吃甜食,可是為了和你一起大口暢享肥宅套餐,她把自己的愛好悄悄戒掉了,你買給她泡芙的時候她分明很開心,眼底裡都是意外的驚喜,但就是會故意把頭扭到一邊,說什麽啊說好了我要減肥,你這是要破壞我的大業麽?雙手不老實地伸出來接過去,美滋滋地放在冰箱裡,一天才舍得吃一個。
在楚子航和路明菲都看不見的角落裡,芬格爾的嘴邊帶著澹澹滿足的笑容,世界上總有些人是隻屬於你一個人的,她那麽耀眼,有那麽多朋友,似乎每一個人都喜歡她,她也對每一個人都好。可只有你才知道,花前月下的電話粥只會為你而留。
路明菲從來沒想過芬格爾為何那麽懂中文,以為那只是卡塞爾學院推行中文教育的結果,實際上很多年前的芬格爾進入卡塞爾學院的時候,連英文都說不利索,那會兒他是靠著自己的德味兒英文和手腳比劃來和人溝通的。
芬格爾·馮·弗林斯,如果路明菲再了解一點德國文化,就會知道馮這個字眼代表著德裔的舊貴族,本意表示為從屬關系,他的祖上必然是擁有封地的大家庭,就像愷撒的加圖索。
他會那麽熟悉中文,只是因為那時候他遇到了一生中最珍重的女孩,她來自那個講述古老語言的國度,是她帶著芬格爾這個舊世界的貴族融入了新世界的生活。
敗狗真的曾經牛逼過,現在又敗狗了,只是回到了遇到她之前的生活,所以他從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