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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中求仙》第27章 殺機初現
  第二日清晨,方同玉便來到老李頭家,準備駕車出城。

  這馬車的問題,在昨天,方同玉便已和老李頭商量過了,直接包車。不過價格嘛,竟然達到了三錢一天。

  氣的方同玉直罵老李頭心夠黑。而且不光如此,如果馬車出了問題,方同玉還要算上賠款的問題。

  在付完了定金之後,方同玉便學著老李頭的架勢,拿著馬鞭輕輕在馬屁股上一拍,馬兒便拖著馬車走了起來。

  也幸虧這匹馬是老馬,還算是比較通人性,不然就方同玉這從未趕過馬車的人來說,定然沒有這般好駕駛。那精明的老李頭也不會舍得將吃飯的家夥出租給方同玉這樣的新手。

  在出門之前,方同玉先是回了一趟住所。帶上了路上要換洗的衣服、被褥和乾糧,再帶上鍋和路上食用的水。

  最後則是在房子和各個地方做上了極其微小的記號。這是為了確定方同玉在出城之後,確定陳家父子會不會趁此機會,來個回首掏。

  “駕!”

  方同玉手拿著馬鞭指揮著,嘴裡輕呼一聲。馬車緩緩的跑出了嘉興城,向著前方一路前行。

  出了嘉興城城門,方同玉隻覺的自己的眼界一下子大開,再沒有了城內的各種建築之後。

  頓時,讓方同玉生出一股子天高任鳥飛的感受。讓人忍不住的想放聲大喊一般。

  當然路上還有不少路過的馬車和行人,方同玉不好意思也放不開手腳,做到這般隨心所欲的瀟灑。

  馬車就這樣“噔噔噔”的路上慢跑起來。正常而言,不是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會刻意把馬的速度拉到最高,這樣會大大消耗馬力。

  不但容易跑傷馬匹,而且從效率上來說,遠不如慢跑這般的來的持久堅挺。

  當然這些都是老李頭告訴方同玉的,不然方同玉一個對馬一無所知的外行,哪裡知道這些。

  從嘉興城到方同玉的家路途遙遠,足足近四百裡路程。這整段路大約有三百余裡路程是這般的大路,之後便是泥巴小路一直延伸到天行山脈的山腳下。

  而這段泥巴路,可謂是雨天一起,便是泥濘不堪,步履維艱。太陽一出,便是塵土飛揚,讓人灰頭土臉。

  一整天,方同玉便已趕了近百裡的路程。

  這還是因為,這老馬只是一般的品種,加之年齡已經處在最後的壯年期。趕路期間,中途休息的次數和時間都比不得壯年的時候,不然還能走的更多。

  冬天黑夜來臨的早,方同玉此時還只是處在半道上,可謂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

  好在這半路上,有一座破舊的小廟,作為過路人休息過夜所用。

  方同玉熟門熟路的,將馬車拉進了小院。將馬車從老馬的身上放下,再從馬車內拿出一些上好的飼料和清水,喂給辛苦了一天的老馬。

  這些東西都是老李頭自己準備的,並不需要方同玉自己付錢。

  隨後,方同玉又從車內抱下一條毯子和一床被子,便拉著老馬進入廟內。這眼下,還處於寒冬的最後時候,將馬匹放在院內,寒冷漫長的黑夜是會將馬給凍死的。

  毯子是給老馬用的,鋪在地上即可,方同玉在鋪好了自己的鋪辱。隨即出門找些乾柴,準備生火做飯。

  一夜就這麽過去了。

  第二日,方同玉依舊是趁著做飯時間,自己洗漱一番,再給老馬喂些飼料和清水。

  飯後,依舊是駕車繼續前行。

  終於是在第六天的時候,

方同玉終於是駕車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再次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時,一種回歸故土的感覺在心底慢慢滋生。

  方同玉感慨了一番,但不敢過多的浪費時間。先是去了酒窖,將第一批的剩下的三分之二的酒水取出。

  然後一分為二,一部分裝在馬車內,一部分則是留在儲物袋中。這也是這些酒壇乃是父親方大山定製的,本身就小於外面的酒壇。

  再加上老李頭的馬車大於其他的馬車,可能是老李頭考慮到,拉不到人時,便拉貨的可能性。這才使得,馬車才能裝得下,這些酒水。

  而後,則是去了屋後,查看靈植的生長情況,看看有沒有蟲蛀,需不需要施肥之類的。

  在方同玉的一番檢查之下,目前的狀況非常的良好。方同玉便趁此機會又給靈植澆灌上水和肥料。

  之後,方同玉便準備回嘉興城了。

  …………………………..

  此時,方同玉不知道的是。在天行山脈的山腳下,五個人騎著馬,走成一隊。中間的一人說道:

  “大哥,你說這小子是不是死了爹,還是死了娘?這特麽的趕起路來是日夜兼程,馬不停蹄的。可把我們這群兄弟給累的夠嗆!”

  “是啊,大哥!三哥說的太對了,那小子倒不像是在趕路,反而像是急著去投胎!”

  另一人又說道,周圍的人也是不停的附和道。

  “嗯,等會那小子出來,定要讓其好看!”

  大哥抿了抿有些發乾的嘴唇說道。

  這五人乃是嘉興城附近的流寇,以前靠打劫來往嘉興城過往船隻的無本生意來討生活。

  後來因為飛鷹幫和毒龍幫的加入,使得這門無本生意很快便做不下去了。既然打不過,索性便加入。

  不過由於飛鷹幫的幫規較為嚴格,這五人自然是受不得這些幫規的約束,便加入了相對寬松一些的毒龍幫。

  原本,這些年下來,這五兄弟也算是在嘉興城過的有聲有色的。

  直到前幾日,有人偷偷給他們送來了信,一份價值不菲的信件。

  信上的內容很簡單,只需跟蹤一個小子,在跟其到目的地後,再將其擒獲,不能擒獲的情況下,便要將其就地格殺。

  但是,事後其身上所帶的之物和目的地的位置,如數上交並如實告知,便可獲得三千兩白銀。

  並且在信的最下方,還附著一張面額一千兩的銀票。

  五兄弟中的幾位,原本是想吞下這筆錢的。但是老大卻是不同意,認為這人既然敢出如此多的金錢,去解決一個小子,自然不是他們所能招惹得起的!

  要麽退錢還給對方,要麽按照對方的指示辦事,再獲得剩下的兩千兩。

  在老大的提議下,眾人也是統統反應過來。決定先調查一番後再做決定。

  然後,這一番調查,卻讓五人都摸不著頭腦。

  一個平常不過的小子,為何能讓人出三千兩銀子,買其性命和身上的東西。

  這人身上定有秘密!這是五人心中的共同的想法!

  最後眾人一致決定,先跟蹤那小子到目的地後,再將其擒獲,逼問他的秘密。

  如果秘密巨大,五人自然是卷著秘密遠走高飛。

  但如果,秘密吸引不了五人,那便按照雇主的要求,照章辦事。

  到最後也能再獲得余下的兩千兩。

  總之,怎麽看他們五兄弟都是不虧。

  現在只看這個秘密究竟是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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