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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宋》第二百一十三節 納妾記
  余啟水跪在地上,向曾祖母稟道:“老祖宗,孟差遣因為家業漸大,家裡中饋無人,家仆互不服氣,吵鬧不休,都讓鄰居給聽到了!他一個大男人,一個將軍,哪有時間管理家務。事實上,他每天早起去點卯,晚上才回來,然後他就要進行‘夜練’,就是晚間鍛煉身體,習武練箭,根本沒時間管家務,家仆也無人管制,家業也無人幫襯,這些事情漸漸傳開的話,會說我家小妹不懂事,有礙她的名聲……”

  “雖然如此,但你既然偏幫孟差遣,日後你小妹有什麽事情,你得站你小妹這邊!”余朱氏嚴厲地道。

  “是,是,是!如有事情,包在我身上!”余啟水點頭如搗蒜,心忖著孟之祥的飯不好吃下去,得讓他加錢才行。

  余朱氏則滿意地點了點頭,她深愛著余十一娘,為她計之長遠,避免日後孟家侍妾先入為主,欺負正室。

  封建社會的家庭裡雖說正室為大,但須知“尾大不掉”,一旦侍妾成了氣候,羽翼豐滿,正室也很難辦!

  好比宋朝的君在上,臣在下,但有的大臣就敢抗旨不遵,而官家無可奈何,余朱氏很清楚這些事情,她不能不多慮。

  於是余啟水找著了孟之祥,說起余家老祖宗的顧慮來,要孟之祥應允將來不得讓余十一娘受了委屈,否則,他隻好與孟之祥拚命!

  “行行行!”孟之祥滿口子答應道:“我不是這樣的人,你放心好了!”

  “我挨了我曾祖母的一頓訓斥,不能白挨了,你得補償我!”余啟水提出道。

  “沒問題,眉樓加多三餐!”孟之祥爽快地道,這也是他為人作風的一個好的方面,賞罰分明,不賴帳。

  “三餐哪行啊,至少十餐!”余啟水獅子大張口道。

  “頂多就是三餐,地主家也無多余糧啊!”孟之祥與之爭執。

  兩人口水四濺,最終達成了加多五餐的協議,每個月至少請一餐,十五個月完成。

  余啟水滿意而去,孟之祥也很高興,這下好了,納妾沒問題了!

  孟之祥知道納妾不象娶妻這麽麻煩,古代納妾有規定:一要父母同意;二要大老婆同意;三要履行儀式——舉辦婚禮。

  先向小老婆家送少量財物,既“納妾之資”。然後,一頂青衣轎裝著小老婆,從側門或者角門進屋,不拜天地,父母(小妾沒資格拜),隻向大老婆磕頭,進茶。

  父母這一關,是沒有問題的,孟家早就鼓勵大家早早開枝散葉,孟之祥只需要事後報備即可。

  最重要的是正室必須點頭同意,余十一娘既然同意,那就OK了!

  再有履行儀式,更不成問題了。

  於是,他就運作起來,他先派人去請了劉珊妤之父劉介前來眉樓小酌一杯,大家直接面談。

  兩人見面,也都有一種不勝唏噓感!

  孟之祥已經不再是過去的孟之祥了,年少得志,登上高位。

  而劉介是虎落平陽被人欺,還得靠孟之祥去幫襯!

  就在昨天,戶部的一個官員親自到訪劉家,對劉家過去受到的委屈致歉,並連補了半年的銅錢給劉介,並說明是殿前司“乾辦公事”的趙貴祿,以及步軍司“準備差遣”孟之祥的面子。

  罷了,孟之祥有所求,珊兒也願意,就成全他們吧!

  劉珊妤是劉介的漢妾所生,劉介並沒薄待她,將她放在了正室的名下,是為嫡女。

  現在呢,劉珊妤歸還她母親的名下,

是為庶出,這樣才可以做妾。  否則劉介一個朝廷的觀察使的嫡女做妾,傳出去會被彈劾的!

  劉介可以不要面子,朝廷的面子不能不要!

  好在他這次歸正,家中男丁的名單報上去了,家中女郎的名字沒有上報,就這樣操作得了。

  劉介痛快放行,孟之祥也就能順利操辦此事,請了位媒人過劉府去做媒,是為“媒妁之言”。

  劉家允了,孟之祥就派了挑夫上門,由王堅押運,送出金十兩,銀五十兩,彩緞六十表裡,雜用絹一百匹,這差不多是規定的官方上戶聘禮的十倍,即為“納妾之資”也。

  劉家還禮,乃金五十兩,銀五百兩,彩緞一百表裡,雜用絹二百匹!

  可憐天下父母心,劉介積蓄還是有一些,就把這些金銀交給劉珊妤作嫁妝。

  沒大擺宴席,請的人都是殿前司和步軍司的熟人與兄弟,所送來的紅包,一概“璧謝”,即不收紅包。

  一些文官的熟人,沒請,事後再私宴補請。

  孟之祥沒有大肆聲張,非常低調,怕的是禦史彈劾他借機斂財,無事生非!

  哪怕你只收了十兩銀子,他們會硬說你收了一萬貫!

  如今孟之祥充分領教過禦史的恐怖戰鬥力,生的能說死,死的能說生,顛倒黑白,扭轉乾坤。

  他們可以風聞奏事,毆了你之後說“哦,打錯人了”,然後也不道歉,留下你在風中凌亂!

  不是說不能收紅包,若是正室過門,他就能光明正大的收紅包,誰都不會來查他, 此乃人之常情。

  但是納小,就沒必要搞出麻煩來。

  然後,一頂青衣轎裝著劉珊妤,從側門或者角門進屋,不拜天地,父母,隻向正室磕頭,進茶。

  現在正室沒過門,而且正室按製也不應該與孟之祥會面,因此,在劉珊妤還沒正式過門之前,借了余府地方,劉珊妤單獨入府拜見了余十一娘,這是余十一娘曾祖母余朱氏的要求!

  十九歲的女青年劉珊妤跪在了八歲大的余十一娘面前,向她磕頭,進茶!

  這是封建禮法,孟之祥毫無辦法。

  如果不走完這個流程,那劉珊妤的身份更慘,連妾都不是,只是婢女,更沒有保障。

  搞清楚,古代結婚若是沒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男女結合,都是私奔,屬於非法婚姻。

  只能委屈珊妤!

  不過,劉珊妤回來後說情況不錯,余十一娘裝出一副老氣橫秋的樣子,但心地不壞,告訴劉珊妤要操持家務,照顧好丈夫。

  沒作什麽為難,還送了她一對蒲甘國(緬甸)進口的翡翠鐲子。

  “十一娘長得怎麽樣?”孟之祥好奇地問道。

  “小女孩長得還行,不過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劉珊妤說道。

  說實在話,孟之祥覺得很對不起劉珊妤,她嫁衣不能著大紅,只能穿粉紅,太委屈她了!

  而劉珊妤甘之如飴,她總算把自己給嫁給了她喜歡的人,希望他不負她吧!

  一通操作猛如虎,總算到了享受的時刻,當長腿妹紙的兩條長腿纏上來時,孟之祥歡呼雀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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