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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宋》第四百零六節 從事法律禁止的生意果然賺錢
  就在順慶府清泉壩的一個工場裡,孟之祥、劉珊妤、關曉韶以及錢大忠、夏先生和高新才等人,都在看著師傅們的操作。

  孟之祥穿著青中夾紫的錦袍,劉珊妤、關曉韶則鮮豔大紅錦衣,兩姝公然露面,皆明豔不可方物。

  面前有高大的天車(井架),其下是深井,師傅們不斷放線,看線上的標識,至少達到了二百丈(超過五百米)。

  高新才激動地道:“太尉,出來的都是黃鹵!”

  這黃鹵遠比之前的稀鹵要濃得多,以前的一大鍋鹵水能出鹽不到百斤,而黃鹵出鹽至少過百斤。

  “很好!”孟之祥讚揚道。

  一群師傅被高新才引上前來,孟之祥手一招,數位軍士推著沉重的箱車上前,打開箱蓋,裡面盡是銀子與銅錢。

  由關曉韶來念獎勵人員的名單,根據師傅們的功勞,獎勵了最多二十貫銅錢,打下十貫、五貫和三貫的銅錢。

  由錢大忠、夏先生和高新才等人來給他們發錢。

  按孟之祥的慷慨為人,想獎勵多一些,比如首功者一百貫銀子,但夏先生勸止了他,說師傅們無力保住他們的財產。

  這是對的,那時期的社會可不是法治社會和文明社會,師傅們地位低下,官府、社會地痞、大戶等等,誰都可以欺負他們,強搶他們的財產!

  而且社會貧困,鋌而走險的窮人不少,給得他們多了,那是“愛之適足以害之”。

  所以孟之祥適當獎勵而已,不過與關曉韶說了,征得她的同意後,讓他們每年得一些分紅。

  這讓夏先生又清楚了孟之祥的一個好處是不怕丟面子,只要進言者說得有理,他就會從善如流。

  孟之祥下令將師傅們納入了孟之祥、關曉韶組建的“景”記鹽務商行的正式職工,享受商行的待遇:人工高,福利好,不單糧期準,而且年終有雙糧,除此之外更有住屋津貼,醫療津貼,顧員保險,生日蛋糕、長期服務金與及退休金和每年一次的公司旅行……

  不僅如此,一旦韃子到來,他們的撤退就不是個人行為,而是商行組織人力物力,帶著他們家人離開。

  還有,他們的孩子可以加入孟之祥麾下的商行、軍隊,前景將會十分光明。

  孟之祥指著工場的天車對劉珊妤和關曉韶道:“要尊重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有他們的價值,社會就象這部天車,每一個人就是天車上的零件,缺一不可!”

  “是的!”兩妾乖巧地道。

  而錢大忠、夏先生和高新才等人聽著,也十分地感動。

  孟之祥權勢赫赫,高高在上,說殺誰就殺誰,但他對於身邊諸人,確確實實是尊重的,表現為“謝謝!”“辛苦了!”的口頭禪不斷,連家中掃地清潔的阿姨都是如此。

  他舍得給錢,從不摳摳搜搜的,如此就收得軍心與民心。

  孟之祥著夏先生將新的製鹽工藝的生產流程記下來,編著成書,讓在涪陵的他的私人學校開辦製鹽工程專業,培養他的製鹽人才。

  之後,隨著他繼續投資,“景”記集團挖出了井深達千米的深深鹽井,鹵水滾滾而來,就是財源滾滾而來!

  采集上來的是含鹽成分極高的黑鹵水,甚至就是井鹽,不用燒製即可得鹽!

  一大鍋黑鹵水燒出來足三百斤,上百口鍋,一天出產的白花花的鹽多得堆成小山!

  生產能力顯著提高,井鹽有了充足的來源,先傾銷四川吧!

  一船船的景記私鹽沿嘉陵江上下運輸,

一馱馱的鹽包走遍四川各處。  景記私鹽的質量好(有質量監控),雪白,鹹份大,其售價又低,極受歡迎,在川省馬上泛濫得如火如荼,一個月的純收入即達十萬貫以上,孟之祥辛苦巴巴的飲食生意遠遠不如。

  現錢回流得非常快,主要是孟之祥強勢地實行“我不欠你的,你也不欠我的”,即一手交鹽,一手交錢,沒錢就沒鹽,不講價錢。

  川省的人口多,雖然韃軍入侵,但還沒到最後的時刻,沒被韃軍徹底血洗,人口還是有的。

  人口多,自然得吃鹽,銷售量就大。

  且川省四周的邊遠地區、夷獲部落實在不少,比如雲貴地區、以及四川平原的周邊地區的部族,他們缺鹽缺得厲害,而景記的好鹽無疑滿足了他們的需求,他們願意用自家產的金砂銀錠銅塊來支付買鹽錢。

  甚至有些不法分子,把景記私鹽賣到敵佔的蜀口、陝甘地區去牟利,這種現象很難杜絕。

  韃靼人控制了那些地區,他們也要吃鹽的,當地出的食鹽是苦的,哪象景記私鹽只有鹹味沒有其它不應該的味道。

  因此,景記私鹽很受歡迎。

  孟之祥遇到了一個好時機!

  市場的價格制度失靈、官府的管理失敗。

  須知宋朝實行食鹽專賣,販賣食鹽只能由官府控制,私人販鹽超過十斤者即斬不赦。

  朝廷成立了三司使去管理食鹽專賣,各地官府負責保障只能由官府壟斷食鹽生產與銷售,並組織力量去打擊私鹽。

  但在四川,韃軍入侵,宋朝官府被一掃而空,待到韃軍退出,宋朝官府重組乏力,主要是韃軍來了又來,下次還會再來,宋朝官員們誰都不敢去地方任上當官,嚴重缺乏官員,加上在任官員也不負責任,管理不到位,隨時準備跑路能有多少的責任心!

  況且,孟之祥是監守自盜,他自有水師,用水師販鹽,武裝押運,他的威名在外,誰敢查他?!

  不僅如此,孟之祥更把一眾官員都給拉下馬,大家合夥來販鹽。

  孟之祥做事絕對穩妥,即有財大家一起發,只要參與進來的或者有能力影響到的官吏,統統發錢,雙份工資,朝廷給一份工資,他給另一份工資,大家一起花差花差!

  一些忠心履職的官員則遭遇了孟之祥的打擊報復,比如遂寧地處涪江要地,景記私鹽運到遂寧,沿涪江上下水運輸的成本比陸運低上不少,當地的巡檢使蔡某捉拿私鹽十分勤快,且不接受賄賂。

  得,一只看不見的手,把蔡某給調到了綿陽當縣尉,而綿陽接近蜀口,韃軍經常來犯……

  這樣的事情多次發生後,官吏們就知道景記私鹽的後台厲害,招惹不起!

  如此經營下去,孟之祥的財富積累在飛速發展,從事法律禁止的業務果然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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