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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宋》第七節 年輕的“老兵”
  孟之祥和孟之璋退出中軍帥帳,軍中文書前來記錄孟之祥的功勞,時人用毛筆,是春秋筆法,不過是寥寥記上數筆,曰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在某地斬殺金朝貴族軍官一名、騎兵十八人,有首級為證,得馬八匹,軍資若乾,著孟之祥和孟之璋畫押即可。

  繳獲的馬匹、兵器和護具等要歸公,在那年代,這些東西都是重要物資,補充不易,自然得歸公,另行分配。

  但孟之祥拿走的馬匹、骨朵、彎刀和弓箭等,還有其它的零碎,軍中則是隻眼開隻眼閉,任其取走。

  潛規則:“你一個人可以帶走的東西,你可以自行帶走,否則就得留下。”

  孟之祥沒有那麽地大公無私,因為他是一個百騎隊的指揮官,他得為他這個百騎隊謀點利益哦。

  宋朝軍製:5人為伍(伍長),5伍25人為押(押正),2押50人為隊(正副隊將),前後2隊100人為都(馬軍=軍使、副兵馬使;步軍=都頭、副都頭),5都500人為營或部(正副指揮或正副將),5營2500人為軍(正副統製、同統製、統領),幾軍為廂(正副都統製)。

  營(部)是作戰的基本單位,步兵1營(部)為500人,騎兵1營(部)為400人。

  廂是受朝廷直接指揮的最高作戰單位,一般由文職使相(或兼都統製)指揮,但往往難以讓文官上陣,此時主要依靠軍級單位作戰。

  “軍”級單位不小,有時不止五營(2500人),可能七營(3500人)甚至十營(5000人)。

  近年來的戰鬥越大越大,軍級單位也相應擴充。

  實際運作起來,軍隊裡的低級軍官數量可以超過定額,這些多出來的低級軍官當然不會都有實職,甚至職級較低的軍官也會擔任較高職級的軍官---大戰時,死的軍官多,就容易上位了。

  孟之祥實際上的差遣官充其量就是個都頭,不過步兵一百人和騎兵一百人肯定不同的,孟之祥是騎兵都頭,顯然在一般的步兵都頭之上,馬軍的都頭也叫做“軍使”。

  不僅如此,孟之祥屬於地方禁軍系列,與那些鄉兵、廂軍的都頭更是不同,他的薪水是由朝廷支付的。

  當他與孟之璋回到騎兵隊的駐地,受到了熱烈的歡迎,手下的小軍官們紛紛上前迎接。

  看到他們一張張稍顯稚氣的臉,孟之祥心中微歎:“都還是孩子啊!”

  宋金交戰,戰場上人員死傷慘重,加上營養不良、醫學落後,S人實在不少,是以青少年也派到了戰場上了!

  十幾歲,花一樣的年齡,現代人還在學校讀書,他們要直面死亡的危險了。

  事實上,孟之祥今年還不到十八歲,但已經是從軍三年的老兵,孟之璋則剛過十七歲,他們手下的小軍官,最年輕的是十五歲的,叫做方傑,是斥侯小隊長。

  這麽年輕就把他派上用場,因為,他之前已經死掉了三個小隊長,實在沒人頂上了!

  比方傑更年長一些的騎兵有啊,但要不是蠢,要不是懶,方傑聰明伶俐,已經當了三個月的斥侯小隊長,用他沒有問題!

  不能小看這些小軍官,能夠成為軍官,都是老兵了!

  有著前任的記憶,加上身為長官的威勢,應付眾人,孟之祥是遊刃有余。

  他把搜刮到的一小包銀子和銅錢交到了本都的公庫裡,有機會時讓大家改善一下夥食或者買些什麽東西,再讓大家分了一些零碎,

被一哄而光。  眾人歡呼起來,馬上有人叫道:“噢,你們這麽大聲,想讓全營的人都知道嗎?”於是大家的聲量馬上低下來。

  說這話的是隊將梁讚,二十五歲的“老兵”,小軍官裡最年長的一個,他有著豐富的從軍經驗,帶隊和戰鬥都不含糊,論功勞已經不小,但由於不是孟家人,無法做到軍使的級別。

  當然,他追隨孟之祥,要是孟之祥升官了,或許會有他的好處。

  除了給出的東西外,孟之祥是打了埋伏的,一些金銀他自個兒收著,不會一下子全拿出來。

  倒也不是說他貪財,而是他多了心思,當然現在的心思也不會很長遠,走著瞧唄。

  大家寒喧幾句後,這回孟之祥不用說了,由孟之璋鸚鵡學舌般把他的經歷說過一遍,部下們敬佩不已。

  他們說出來的話,翻來覆去地就是“不錯!”“好啊!”“好在有嶽王爺保佑!”

  說不出什麽有水平的話,很容易就識別出他們沒受過什麽教育。

  當時的文盲多得可怕,軍隊也不例外,在祟文抑武的風尚下,宋朝不重視武將的文化,許多軍班、軍功出身者,可以目不識丁,如嶽飛努力學習文化,尊敬和親近文士,宋高宗卻猜忌甚深,視其為野心家。

  “得感謝孟家啊!”孟之祥暗忖道,他的前身得到孟宗政爺爺的賞識,被叫去參加孟家家塾學習文化知識、學習武藝,並且孟珙也注重文教事業,精通《易經》。

  說了一會話,孟之璋叫道:“說得肚子餓了,開飯去!”

  很快孟之祥就見識到那個年代的戰地夥食,不錯,吃的是大米飯!

  中國軍隊常吃小米,唐宋以來,大米漸漸增多,現在孟之祥與部下們吃的正是香噴噴的大米飯。

  現在的補給還行,如果補給上不來,就是雜糧飯了。

  副食則是醬料和醃菜,有一些新鮮的,孟之祥都不知名的野菜供應,他們也一直吃開的,好在不是蘑菇,否則孟之祥要拒絕進食,他可是知道野生蘑菇中大把大把是有毒的。

  除此之外,每人還分到了幾塊自釀的醃肉,而孟之祥和孟之璋則一人有一隻燒雞!

  打的或者捉到的野雞,用醬料簡單地醃了一下,燒出來後香味誘人。

  孟之祥猛醒,前身之所以長這麽大,是當騎兵帶來的好處!

  步兵被管制得嚴嚴的,騎兵則要出去飲馬(馬喝得多,運水到營不方便)、喂馬就食於野外,還要蹓馬,行動時去打打野味,叉幾條魚,真不是件事。

  前身是騎兵,射箭也特別準,通過打野味改善夥食,在他長身體的時候有充足的營養。

  話說回來,他要不是姓孟,只怕也不能過得這麽地愜意。

  在那個年代,大頭兵想吃上肉,不是件容易的事。

  就這麽著,孟之祥頭一回與部下們吃了一頓飯,稍事休息,他找來軍官們進一步了解情況,正在說著時,他接到命令,叫他與孟之璋兩人帶上雙鐧以及繳獲的兵器去中軍參加夜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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