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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我可以建造奇觀》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平等條約,簽嗎(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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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任武英殿大學士的納蘭明珠,千裡迢迢來到福建的戰爭最前線福州,著實有點膽量。

 當然,他不敢親自到明鄭那邊當使者,他認為海匪不講道德,萬一被砍了,那就虧大了,他現在權傾朝野,舒服著呢。

 來到福州後,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議和,而是帶著傳旨太監來見施琅。

 這一天,“四臣”施琅接到了康熙的聖旨,如同五雷轟頂。

 傳旨太監冷聲道:“施公,請遵旨行事吧。”

 施琅心如刀絞,忽然叫道:“都說是聖天子,怎會這樣?明鄭海匪船堅炮利,非戰之罪,非戰之罪!”

 太監對左右軍士使了個眼色,一臉嫌棄道:“死到臨頭還胡言亂語,也不知替子孫積福。”

 見軍士包圍過來,施琅第一反應就是逃跑!

 他也想過康熙會處死他,沒想到這麽快。

 唯一能接受他投奔的勢力,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荷蘭。

 可惜,納蘭明珠帶來的軍士沒有給施琅任何機會,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控制住。

 留京的歲月,讓他的武藝下降了不少。

 即便被控制住,施琅此刻仍然沒有放棄求生。

 他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強、臭蟲,屢次都能化險為夷死裡逃生。

 所以他不信命,他隻信自己。

 哪怕是所謂的絕境他也要做一番嘗試,不到最後一刻絕不放棄。

 哪怕已經被捆的像個粽子,他仍然像一隻蚯引一樣挪動。

 “嗚嗚嗚...”

 當施琅被捆在一根柱子上時仍然還在掙扎...

 軍士看不過去了,狠狠一巴掌扇到了施琅的臉上。

 施琅痛苦的嗚嗚了兩聲,顯然被扇的懵了過去。

 見逃跑無望,

他呆滯地看著前方。

 幾位軍士也不管他什麽狀態,強行把毒酒灌到他嘴裡。

 連遺言都不給他機會說,端的是一個痛快。

 施琅就這樣退出歷史舞台,令人唏噓不已,留京十三年,難得抓住機遇,結果被鄭克臧一波帶走。

 可能鄭克臧也沒想到,明鄭的大敵施琅就這麽快沒了!

 此等賊人,鄭克臧其實想活抓他,然後拉去菜市口,一刀一刀凌遲,讓他在痛快中緩慢咽氣。

 賜毒酒太便宜他了。

 興許是讓施琅當提督也有自己一份責任,所以康熙並沒有太為難施琅的後代,就只是貶為庶民而已。

 施琅被賜死的消息傳出來,福建水師殘活下來的人紛紛兔死狐悲。

 為什麽?

 因為他們都是明鄭投降過來的,連施琅這種大頭目都死的這麽快,他們不是更慘?

 這些人中,總兵陳蟒的心裡最不是滋味,他也是明鄭投過來的,還是國姓爺的扈從心腹,施琅好歹還有個殺父殺弟之仇打掩護,他可什麽都沒有。

 “罷了罷了,還是找個理由解甲歸田吧,再吃敗仗的話,或許我就是下一個施琅了。”陳蟒心中想道。

 施琅的死在福建水師引起的連鎖反應,勢必讓大清水師力量重建更加麻煩。

 康熙也考慮過這一點,但不殺不行,他向來以果斷著稱,只能送這個奴才下地府了,也不知道施琅下地府後,得認誰做主子。

 賜死施琅是納蘭明珠的第一個任務,第二個任務就是議和了。

 他像和鄭經議和一樣,用書信來往,如果後世“網戀一般”。

 寫給鄭克臧的第一封議和略顯沒有誠意,要求明鄭稱臣納貢,便能金、廈、夷州島封給他,讓他當大清的藩王,還能賞賜一名格格給他。

 確實沒有誠意,啥也沒給,就想讓他當狗?

 而且,當大清的藩王可是都沒有好下場的,談判嘛,還得多談談。

 哪有第一次就給底線的。

 鄭克臧直接獅子大開口,寫信回道:想要和平,那邊割讓福建,再賠軍費一千萬兩銀子,給予明鄭在廣州和杭州的通商權,停止廣東、浙江等地內遷百姓。

 這不就是不平等條約?

 鄭克臧可不這麽認為,這就是戰敗條約,戰敗了就得付出代價,不可能平等,白白打一場,好聲好氣停戰?

 所以呢,平等與不平等就是立場問題了。

 站在鄭克臧的角度,這完全平等,你輸了,那就得聽我的。

 常年玩歐陸風雲的鄭克臧,最喜歡的就是談判環節。

 特別是打敗一個大國之後,肯定要想盡辦法削弱它,怎麽惡心怎麽來。

 這麽苛刻的條件,納蘭明珠剛收到鄭克臧信時,直接暴跳如雷:“豎子!”

 納蘭明珠,當場就拍桌子了,這哪裡是議和,分明是敲詐。

 他認為大清只是失去水師,並不是沒有還手之力,大清的陸上力量完全沒有什麽損失,看他明鄭隻敢窩在島上,居然要價這麽高。

 姚啟聖見狀,也是安慰他:“明珠大人,萬正色領兵,海匪聞之則退,如今泉州已然收復,我等不必與此僚議和。”

 說是這麽說,納蘭明珠也是考察過的,收復泉州不過是人家不要了而已。

 他對明鄭的陸上力量比較模湖,因而不知道下一步要怎麽談條件合適。

 割讓福建是不可能的,賠錢倒還可以,但不能一千萬兩,最多兩百萬兩。

 通商權,也不是也可以,但是杭州不行,江浙富庶地區,大清稅收的主要來源,可不能被明鄭觸碰,此乃國之命脈。

 停止內遷,那怎麽可能,這觸犯到底線了。

 納蘭明珠苦思冥想,又回了封信:不稱臣可以,割讓國土絕無可能,大清答應賠一百萬兩銀子,開放廣州通商口岸,然後就此停手,明鄭不要來劫掠大清,大清也默認金門、廈門歸屬明鄭。

 說實話納蘭明珠的條件還是比較中肯的, 既沒有太損害大清的利益,鄭克臧看了也勉強可以。

 當然,鄭克臧還是不滿足,一百萬兩白銀,打發乞丐呢!

 那就再來一封信:割讓潮州府、漳州府、泉州府,賠償軍費八百萬兩白銀,廣州、杭州兩口通商。

 這次相對來說就沒那麽誇張了,但納蘭明珠看了仍然無法接受。

 他要是割讓這麽多土地,回頭康熙就得拿刀割他了。

 沒法子,繼續談,他死死咬住不割讓土地這一點,搞得鄭克臧有點談不動。

 談不動怎麽辦?

 那就按照歐陸風雲,加點戰爭分數,來點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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