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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勇者的第二人生》第6章:在地獄
  在最終落下鵝毛筆寫出這一章節之前,我必須向讀者朋友們承認,對於是否在本書中加進某些內容,我是非常猶豫的。對此有的讀者可能要問了,你究竟在害怕什麽?

  唉,對於沒有經歷過那個年代的青年朋友,你們確實不知道火刑架和宗教裁判所的恐怖。即便是在號稱開明的如今,當一位作者試圖去告訴他的讀者,地獄和惡魔是真實存在的,仍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舉動。

  啊,我似乎聽見教會騎士團的人在外面敲門了。

  好啦,開個玩笑。

  這是裡昂·伍德的故事,不是我的,所以我將盡自己所能去還原大英雄的經歷,既包括了在上面的,也不會漏掉在下面的。

  尤其是下面。

  在這裡,時間是種可有可無的概念,他很早就放棄了計時,甚至於這個“很早”到底有多早也值得商榷。因為在這裡,太陽絕無可能準點準時,至於月亮和星星,那簡直是種恩賜。每當太陽又一次掛在天上賴著不走時,他都會巴不得自己趕快去死。

  這是一個多麽毒辣的太陽啊,置身於其下,從被烤得冒煙到焦黑再到被點著了起火燃燒,只需短短幾分鍾的時間。在此過程中,受害者能感覺到表面的皮膚是如何一寸寸炸開的,就像是不幸掉進油鍋裡的老鼠。

  昏迷是種奢侈,因為死亡在此之前就迫不及待地光顧了。

  他的牢房由骨頭製成,細看的話,無疑是人骨。裡面的每一根都是大腿脛骨,粗細大小完全相同,好像全部取自於同一個人。由此產生的聯想相當恐怖,但裡昂早放棄了思考,就像獄卒也早忘了有這麽個人。

  裡昂每天能做的就是呆在這四四方方,最多有間廚房大的骨頭籠子裡,哪兒也去不了,最後被升起的太陽活活烤死。假如太陽做不到這點,輪到月亮也賴著不肯下來,那麽他還可以被渴死,反正一般輪不到餓死。

  比起饑餓,他更覺得口渴,渴得難受以至於連尿都想喝,可是他卻尿不出來。

  於其被燒死,裡昂更希望被渴死,至少那樣不會太痛苦。而不是在牢房裡躲無可躲的,慢慢被那輪血紅色的太陽烤熟。

  當身體的其余部分飽受火辣陽光荼毒,唯有腦子仍然在頭蓋骨後苟延殘喘,那種滋味更加痛苦——他會聞見自己被逐漸烤熟的味道,然後情不自禁想要咽口水,卻又沒有唾沫可以潤喉。

  在意識尚算清醒的時候,他有策劃過逃跑,骨頭籠子看上去並不堅固。可每次只要觸碰到這些骨頭,獄卒總會準時出現,差不多就是跳到臉上。

  反抗是不可能的,他的獄卒有三個成年人疊起來那麽高,以及牛一般的腦袋和螃蟹似的雙手。見得多了,裡昂已經不再將之稱為“怪物”。

  這也的確不是什麽怪物,怪物都是沒頭腦的畜生。此乃惡魔,堂堂正正的深淵魔域居民。而裡昂則是被困在萬淵平原裡,是深淵魔域的第一層,也就是俗稱的地獄。

  有獄卒就有獄長,然而獄長早對他沒了興趣,獄卒的態度也差不多。只是獄長能拍屁股離開,獄卒卻不行。偏偏作為囚徒的裡昂是不會死的,綁架者保證了裡昂總能在每次死去後復活,可能這也是折磨的一部分吧。

  當求死成為了不可能,那痛苦就是無窮無盡的。這不僅對囚犯是痛苦,對獄卒也一樣。有好幾次,瞬間出現在牢籠門口的惡魔只是厭煩地瞪著他,沒多久就又消失在魔法閃光裡,根本懶得再對裡昂做任何事。

  久而久之,在死過太多次之後,最後一點求生意志也離他而去,裡昂不再碰觸骨頭做成的欄杆。他像條真正的死狗那樣,每天都趴在地上,呆在牢籠裡,迎接不知已經是第幾次的死亡。

  說起對裡昂的折磨手段,像是嚴刑拷打,剝皮抽筋這些從沒有過。這種凡人的折磨手段在惡魔看來實在太低級了,這可是地獄啊,集全世界的扭曲混沌於大成的地方,只要把裡昂丟在絕無陰涼可呆的太陽底下,享受完幾天幾夜都曾不落山的驕陽炙烤,便頂得上所有凡人想都不敢想的刑罰。

  至於惡魔到底施加了什麽殘酷的手段到他身上,連本書的作者也是略知一二,全是從大英雄偶爾喝醉後的隻言片語中,才得已一窺其中的零星碎片。

  例如,屠龍勇者裡昂·伍德有一次親口向我承認,獄卒曾經跟他玩過一個遊戲,叫做“過家家”。

  是的,你想的沒錯,就是字面意義上,小女孩最愛的扮演新娘新郎的遊戲。

  人在地獄裡是沒有隱私的,裡昂的生平是本打開的書,任由惡魔隨意翻閱。於是惡魔從裡面挑出了裡昂最愛的女人,一個個將她們“變”到裡昂面前,再統統折磨殘殺。

  聽著她們的慘叫,目睹她們的慘狀,卻又對她們的呼救無能為力,最後再眼睜睜看她們死去,惡魔便是如此這般折磨他。等裡昂麻木了後,手段便進一步升級,這些不知用什麽東西變出來,但看上去跟他記憶中女性一模一樣的生物,惡魔命令她們來照顧裡昂,並且允許這些“女人”和他在牢籠裡共處。

  整個過程也許幾天,也許幾個月,誰知道呢,萬淵平原的時間又無法用凡間的標準衡量。

  一旦惡魔發現裡昂放松了警惕,竟然逐漸接受了這個“女人”,那也就意味著“女人”又要被拖出去,當他的面扒皮抽筋大卸八塊,再剩著最後一口氣被獄卒給活吃了。

  不用說,裡昂的反應又讓惡魔十分享受。

  可惜再好玩的遊戲也有膩味的一天,反覆遭受如此強烈的刺激,加之肉體無數次的死亡與復活,裡昂的精神終於崩潰了,成為了字面意義上的行屍走肉。

  從那以後,他的眼睛就不會轉了,不管周圍發生什麽事,是自己被太陽點著,還是惡魔又變出了“克裡斯蒂娜”或者別的女人,裡昂都無動於衷了。綁匪們失去了興趣,把他丟在骨籠裡自生自滅。

  從死亡裡復活,又再次迎來死亡,周而複始,不知過去了多少天,多少年……

  “……裡昂!”

  有人在喊他,喊了不止一聲,聽起來很急切,可裡昂卻沒有任何反應。即便這聲音聽起來是女人,還非常悅耳,正所謂說的比唱的都好聽。

  不管外面喊了他多少次,大英雄都表現得像是尊石雕。要知道這種裝成好朋友來營救他的把戲,惡魔也玩了不知多少回了,上了太多的當,就是豬也得長記性吧。

  一個東西砸中了他的頭,接著有液體順著被撞到後腦杓往下流,那不是血,因為液體順臉頰流到了嘴裡,他能嘗味。

  是水,雖然嘗起來很腥,但確實是水。

  久違的生命之源點醒了他,為了喝到從下了地獄後就難得一嘗的水,裡昂總算是從地上爬起來了。那東西也隨著他的動作由背後滾了下來,虛弱的身體狀態讓他呆呆地看著水囊流空一大半,才反應過來需要動手去撿。裡昂把幾乎空了的水囊舉到臉前,拚命往嘴裡灌。

  水已經被太陽曬得滾燙,連他的臉也早被曬得裂開,偶爾有水漏進了肉裡能疼得人發抖。但裡昂哪裡還顧得上這些,隻管專心致志地喝,喝到一滴都不剩。

  苦澀腥臭的水被當成了最好的飲料,可是裡昂覺得還不夠,還想喝更多,他看向了那個把水囊丟過來的人。

  等等……這張臉這麽熟悉?裡昂努力地眨眼,也在努力地回憶。

  “我是阿什莉啊,裡昂。”籠子外面的女人激動地伸出了手。

  拯救的希望擺在眼前,然而裡昂卻退縮了,因為那從兩根脛骨之間伸過來的指頭,其實是極其鋒利的爪子。再仔細看看,這女人頭上有著山羊般的犄角,後背則長了一對令人作嘔的蝙蝠翅膀,小腿以下也是反關節的蹄子。

  原來是魅魔,由女人跟蝙蝠還有山羊混合出來的畸形生物,也是被獄卒拿來折磨他的“道具”。所謂裡昂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女人,全是魅魔變的。

  可能是看到裡昂的臉色,名叫阿什利的惡魔身體起了變化,爪子犄角翅膀和羊蹄都不見了,阿什利變成一位長著棕色頭髮的漂亮女人。

  這幅模樣熟悉到了令裡昂感到痛不欲生,被迫閉上了眼睛。

  在眾多被強迫參與到折磨遊戲的魅魔之中,阿什莉是唯一拒絕變成別人, 堅持隻做“自己”的。不僅如此,她在跟裡昂共處了一段時間後成功逃生,不像別的魅魔全都被殺死,她們的屍骸堆積在牢籠外面,有些已經化為白骨,有些還沒。

  真沒想到這惡魔還敢回來,她想怎麽樣?不!是抓我的惡魔雜碎想怎麽樣!

  在地獄裡沒有什麽是真實的,無非是一個詭計套著另一個詭計。也許這又是新的折磨。

  裡昂想著想著就開始往後退,退的後背抵住牢籠的另一邊無處可躲才作罷。虛弱的身體能做到的也只有這些了,除此之外,只能乾看著。

  魅魔阿什利又變戲法似的拿出個新的水囊,但這次沒給他,而是全部倒在了外面的骨頭籠子上。被澆到的骨頭髮出了“絲絲”的聲音,冒起了白煙,原來那不是水。沒過多久,被淋到的骨頭全都化了,融出了一個足夠人鑽出去的空間。

  裡昂瞪大了眼睛,連呼吸都停止了,看上去這個魅魔是想救他。

  可是為什麽呢?

  本能逼著他趕緊爬出去,可是腦子又強迫他留在原地,這他媽的是地獄啊,會有好事發生嗎?!

  一個惡魔會救你?!

  蠢貨!

  醒醒吧!

  我們的大英雄裡昂就這麽繼續傻坐著,直到被等得不耐煩的阿什莉強行鑽進來,像抓小雞那樣抓了出去。

  魅魔抱著他飛走了,臨走前激動地擁抱了他,吻了他,用了舌頭,裡昂還記得這味道,他一直記得阿什莉的味道。

  很香,很甜,讓人安心。

  也莫名的熟悉,卻怎麽都想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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