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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網紅太有錢了》第二百四十二章 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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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川和蔣澤宇來回拉扯了近半個小時,方才將“股份”一事談妥。

 這近半個小時,他們達成了幾項協議:

 1、蔣澤宇入職三木傳媒前六個月,無論擔任什麽職位,其本人都處於實習期;實習期內,蔣澤宇只有工資、沒有股份,工資按“年薪120萬”計算,六個月也就是六十萬。

 備注:

 蔣澤宇無論多有能力,都需要一段時間進行考察。

 考察期內,李川當然是不會給他任何股份的。

 2、六個月內,李川需讓三木傳媒全資收購森先生工作室,收購價不超過正常市價的80%,如果完不成,李川將免費轉讓20%的股份(三木傳媒)給蔣澤宇。

 備注:

 這算是一項對賭條款。

 蔣澤宇可能是做投行的時間長了,風控意識十分強烈。

 在他看來,三木傳媒沒有森先生的商標和經紀權限,就是一個極大的不穩定因素,隨時都有倒塌的可能,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他強烈的要求李川將森先生的商標和經紀權限讓渡到三木傳媒旗下,以達到將森先生與三木傳媒徹底綁定的意圖。

 對此,李川思考良久,最後還是同意了。

 當初,他選擇將森先生與三木傳媒分開,是為了避免以後可能出現的麻煩,但現在來看,三木傳媒沒有森先生的商標和經紀權限,的確是一個很不好的現象,這不僅會對三木傳媒的估值造成極大的影響,還會讓部分員工感到不安,實在有些得不償失。

 將森先生的商標和經紀權限轉讓到三木傳媒旗下,對他而言,也不會造成什麽影響,畢竟他目前還擁有著三木傳媒100%的股權,對三木傳媒享有絕對的控制權,後續即便要進行融資,但只要操作得當,控制權也不會丟失。

 他只要不喪失三木傳媒的控制權,就沒有人能對他指手畫腳。

 想通了這一點後,李川也就不再抗拒了。

 六個月內完成收購,

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關鍵在於他想不想,只要他想,一個小時內就能搞定,根本不存在任何壓力。

 不過,他並不著急。

 因為“三木傳媒收購森先生工作室”這件事,是一個套現的好機會,他需要好好謀劃一下。

 森先生工作室擁有森先生的商標和經紀權限,價值起碼在十億以上,而三木傳媒目前沒有這麽多錢,所以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時間……六個月,估計也差不多。

 3、蔣澤宇度過實習期後,可以獲得一部分期權,但不是免費的。

 備注:

 期權的內容為:蔣澤宇有權以“20元/每股”價格,購買三木傳媒的股票,購買上限為10萬股。

 公司章程設定:三木傳媒的總股本為1000萬股。

 10萬股的購買上限,也就是1%,而“20元/每股”的價格,就等於用200萬購買三木傳媒1%的股權。

 有人可能會奇怪,為什麽是買?而不是送?

 這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心理學。

 你在路邊撿了一百塊錢和你到工地搬磚掙了一百塊錢……都是一百塊錢,哪個更可貴?

 大多數情況下,一個人撿了一百塊錢,可能會到超市買包煙、買瓶飲料,再到菜市場買點肉、買點菜、買點水果什麽的,短時間內就將其花掉了;而搬磚掙的一百塊錢不一樣,每個人就知道搬磚掙錢不容易,一百塊錢揣在兜裡,也不會大手大腳的花,可能買包方便麵、買瓶礦泉水什麽的,就對付了。

 這就是付出與不付出的區別。

 白白得到的,往往不懂得珍惜;而付出一定代價後得到的,才會更加重視。

 蔣澤宇參加工作的時間不長,他這些年的積蓄,也就只有兩百萬左右,一下子全拿出來購買三木傳媒的股票,他本人想不重視都不行。

 他只有重視起來了,才能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當中……這一點,很關鍵。

 有人可能會問,如果蔣澤宇買下股票後,立即離職,該怎麽辦?

 這一點,李川也早就想到了,他向蔣澤宇提供期權的同時,也做了一套詳細的強製回購條款。

 具體內容為:

 如果蔣澤宇在獲得股票後的六個月內離職,三木傳媒有權以“20元/每股”的價格,購回全部股票;

 如果蔣澤宇在獲得股票後的十二個月內離職,三木傳媒有權以“30元/每股”的價格,購回全部股票;

 如果蔣澤宇在獲得股票後的十八個月內離職,三木傳媒有權以“40元/每股”的價格,購回全部股票;

 如果蔣澤宇在獲得股票後的二十四個月內離職,三木傳媒有權以“60元/每股”的價格,購回全部股票;

 如果蔣澤宇在獲得股票後的三十六個月內離職,三木傳媒有權以“100元/每股”的價格,購回全部股票;

 如果蔣澤宇在獲得股票後的六十個月內離職,三木傳媒有權以“200元/每股”的價格,購回全部股票;

 如果蔣澤宇在獲得股票後的六十個月內沒有離職,三木傳媒將喪失強製回購權限……到那時,蔣澤宇才算是真正持有了這1%的股份。

 李川利用這幾條限制措施,可以將蔣澤宇牢牢的綁定在三木傳媒這條大船上……這個買賣,絕對是穩賺不賠的。

 4、蔣澤宇度過實習期後,每工作滿一年,都可以免費獲得一部分期權。

 備注:

 期權的獲取內容為:

 蔣澤宇正式工作滿十二個月,可以免費獲得2萬股,標定股份額度為0.2%;

 蔣澤宇正式工作滿二十四個月,可以免費獲得3萬股,標定股份額度為0.3%;

 蔣澤宇正式工作滿三十六個月,可以免費獲得5萬股,標定股份額度為0.5%;

 蔣澤宇正式工作滿四十八個月,可以免費獲得8萬股,標定股份額度為0.8%;

 蔣澤宇正式工作滿六十個月,可以免費獲得12萬股,標定股份額度為1.2%。

 什麽是“標定股份額度”?

 說白了,就是一種防稀釋條款,因為三木傳媒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增股擴發”的情況。

 什麽是“增股擴發”?

 舉個例子,三木傳媒的總股本是1000萬股,現在增股擴發1000萬股,總股本就變成了2000萬股,然而,總股本雖然變多了一倍,但公司的整體估值或者市值沒有變化,這就會導致每股的價值下降了50%。

 如若沒有防稀釋條款,原本的10萬股,數量沒變,但價值下降了一半,這換誰都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規定的期權條款中要標定股份額度。

 具體的實現方式為:現在的總股本是1000萬股,10萬股標定1%的股份,如果增股擴發到2000萬股,那就以標定的1%股份為基準,向下派發20萬股。

 這就是防稀釋條款的意義。

 蔣澤宇之前的那10萬股,是沒有防稀釋條款的,但李川也不會刻意坑他。

 李川留下蔣澤宇,是為了讓他給自己乾活的,如果刻意坑害,他還怎麽安心的乾活?

 這個道理很簡單,不用多做解釋。

 之前約定的1%,現在約定的0.2%、0.3%、0.5%、0.8%、1.2%,全部加在一起,一共是4%。

 這也就是說,蔣澤宇在三木傳媒正式工作滿五年後,可以獲得4%的股份。

 這還不包括獎勵條款。

 如果蔣澤宇在工作中,做出了比較大的貢獻,公司也會獎勵給他一些期權……以蔣澤宇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經歷,想要拿到這部份期權,難度並不大。

 所以,蔣澤宇正式工作滿五年後,其持有的股份,不僅僅是4%。

 具體數額是多少,暫時還無法確定,但估計不會低於5%。

 說到這兒,可能又有人會問了,李川之前不是嫌5%的股份多麽,怎麽現在又同意了?

 這不是一個概念。

 蔣澤宇剛剛加入公司,什麽事都沒做,李川當然不願意給他5%的股份,但期權條款不一樣,蔣澤宇想要拿到5%的股份,起碼要在三木傳媒正式工作滿五年。

 五年之後,如果蔣澤宇還待在公司裡,那他就是真正的創業元老了,甚至大概率會成為公司的合夥人。

 對於一名剛剛加入公司的新人而言,5%的股份是天方夜譚;但對於一名正式的公司合夥人而言,5%的股份算多嗎?

 李川不是薄情寡義之人,如果蔣澤宇願意跟他五年以上,5%的股份又算得了什麽。

 如果成績顯著,10%、20%的股份,他都願意給!

 而且,就目前的條件來看,蔣澤宇想要真正拿到這5%的股份,所要耗費的時間,也不僅僅是五年。

 因為蔣澤宇每年獲得的期權,都會附帶強製回購條款。

 強製回購條款的內容,與上述一致。

 所以,期權到手不是終點,蔣澤宇如果在五年內離職,其獲得的期權還是會被強製收購。

 這也就是說,蔣澤宇想要真正的拿到這5%的股份,至少要耗費十年時間。

 十年呐,什麽概念?

 蔣澤宇是高端人才,時間成本本就十分昂貴,更何況他才29周歲,正是做事情的年紀,這樣的年輕俊傑,要是能在三木傳媒乾上十年的時間,李川是真覺得自己賺大了。

 下午四點半左右,李川與蔣澤宇簽署了正式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條款,完全按照他們之前商定好的內容制定,沒有一絲一毫的偏差。

 合同簽訂完畢,李川檢查了一下,沒有發現任何問題,便從老板椅上起身,主動向蔣澤宇伸出了右手。

 “祝咱們,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兩人的的手握在一起,臉上具皆展露出了笑意。

 “你現在還住在尚海嗎?”待手分開後,李川又開口問道。

 “嗯,租的房子在那裡。”

 “那你什麽時候能過來上班?”

 “明天就可以。”

 “嗯?”

 李川面露疑惑道:“你在杭市有房子嗎?”

 “沒有。”

 “那你……尚海離杭市那麽遠,你總不能天天開車、來回跑吧。”

 “我可以先住酒店。”

 “天天住酒店能行麽。”

 李川搖了搖頭,道:“你還是別急著上班了,先在杭市找個房子,安頓下來,等安頓好了之後,再來上班。”

 “不用,找房子太麻煩了,耽誤時間,我住酒店就可以。”

 “你這……要不這樣吧,你先住幾天酒店,我讓行政部的人給你找房子,你……”

 李川話說到一半,猛的頓住了。

 因為他突然想起、自己在附近就有一間出租房。

 出租房是他重生以前租的,前期一直住在那裡,後來租了桃花源的別墅,他也沒有退租,因為出租房離公司比較近,他平時工作忙的時候,會回去住。

 但現在不一樣了。

 公司換了辦公場地,他現在的辦公室內部,就有一間休息室,他如果工作忙,可以直接住在公司裡……如此,出租房就顯得沒有必要了。

 ‘出租房空著也是空著,不如讓給蔣澤宇去住?’

 李川想了想,覺得非常合適。

 出租房的條件很不錯,就是面積小了點,但一個人住,也是綽綽有余的,而且出租房離公司比較近,上下班也方便……哦,對了,公司換了辦公場地,距離變得遠了些,不過,依舊不算遠,1.2公裡左右,跑個步的工夫就到了。

 “這樣吧,我之前租了個一室一廳,條件還可以,就是面積小了點,四十多平,我之前一直住在那兒,現在用不到了,也沒有退租,租期還有四五個月,你如果不介意的話,可以搬到那兒去住。”

 “遠嗎?”

 “不遠,1.2公裡左右。”

 “那行,我今天晚上就收拾東西,明天上午搬過去。”

 “嗯?你不先過去看看嗎?看看……條件合不合適?”

 “不用了,我對住的地方沒太多講究,差不多就行。”

 “你這……工作是工作,但也要學會享受生活啊。”

 “現在還不是享受生活的時候。”

 “呃,你說的對。”

 李川無奈的搖了搖頭,然後又道:“不過,你也可以放心,那地方還是挺不錯的,一個人住挺舒服的,附近啥都有,家裡也啥都不缺。”

 “嗯,那就行。”

 “好,那就這麽定了,明天你過來了,給我打電話,我帶你過去。”

 “好。”

 “……”

 下午五點左右,李川送走了蔣澤宇。

 他將蔣澤宇送到樓下的時候,見識了一下蔣澤宇的座駕。

 蔣澤宇的座駕是一輛黑色的特斯拉model3,好像是從國外進口的,有些年頭了。

 “路上慢點啊,注意安全,刹車別踩太急了。”

 李川與蔣澤宇揮手道別。

 “……”

 待車輛遠去,李川正欲轉身回公司,褲兜裡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掏出一看,是鄭玲芳打來的電話。

 他順手接通,放在耳邊。

 鄭玲芳:“喂,我已經把錢轉過去了,你收到短信了麽?”

 李川:“短信?我看一下啊……嗯,收到了。”

 鄭玲芳:“嗯,你現在要不要來銀行一趟,工作人員還沒下班,他說可以立即幫你辦理轉帳。”

 李川:“哦?是麽,那敢情好,我現在就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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