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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網紅太有錢了》第二百一十六章 達成協議
李川說“寧願放棄”,只是為了表達自身的態度,並不是真的想要放棄。

 剛才通過孫碩的介紹,他已經認識到“冠豐箱包製品廠”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標的,且現在正是收購的最佳時機……他既然遇上了,就沒有輕易放棄的道理。

 如果跟孫碩談不攏,他會自己去找趙懷江和趙思哲父子,即回到他最初的想法——全資收購。

 “森先生,我希望您能好好考慮一下,您有三木傳媒那麽大的產業,根本沒有必要控股一家小工廠……您拿49%,三木傳媒和冠豐就是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以後您有什麽吩咐,我們一定照做,絕對不打折扣。”

 “這些東西,光靠說是沒用的。”

 李川依舊搖頭,道:“控股權,我必須要拿到手,這是我的底線。”

 “森先生……”

 “你別說了。”

 李川打斷了孫碩的話,又看了一眼對方,澹澹的開口道:“孫總,我跟你說老實話吧……我在來之前,從來沒有想過要跟別人合作,我不缺錢、也不缺資源,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做……我之所以改變主意,是因為我發現你是個人才,而且態度很真誠,若非如此,我是不可能把股份讓出去的,1%都不可能……”

 “森先生,我……”

 “你聽我說完!”

 李川再次打斷道:“孫總,我願意跟你合作,讓你擔任冠豐箱包製品廠的總經理,但這有個前提,那就是控制權必須握在我手裡,如果你不同意,那就沒辦法了,咱們合作不了。”

 孫碩張了張嘴,說不出話來。

 “沒關系的,孫總。”

 李川調整了一下坐姿,一臉輕松的笑道:“咱們即使合作不了,也是可以當朋友的……當然了,我們在做朋友之前,還要先當一段時間的競爭對手。

 冠豐箱包製品廠只有一個,你想要,我也想要,咱們只能互相競爭……不管最終的結果怎麽樣,我們還是可以當朋友的,你說呢?”

 李川這番話,雖然說的輕松,但是殺傷力特別強,不僅徹底堵住了孫碩的嘴,還將此事的後果明確表達了出來。

 後果是什麽?

 後果就是他要跟孫碩成為競爭對手。

 其實,“競爭對手”這四個字,有點抬舉孫碩了。

 孫碩手裡沒什麽錢,想要收購冠豐箱包製品廠,還要去借錢、貸款或者融資,他拚命折騰了近一個月,方才湊出了兩百多萬,想要把錢全部湊夠,起碼還得再等一個月……等到那時候,李川早就把冠豐箱包製品廠拿下來了。

 李川又不是傻子,他可不會等孫碩把錢湊夠了之後再行動,他想的是快刀斬亂麻,趁著過年這幾天、趕緊把此事敲定,以免夜長夢多。

 從這一點上看,孫碩根本沒資格做李川的“競爭對手”。

 孫碩也不傻,他也明白以自己的處境,因此,他在聽完李川的話後,整個人都蔫了下去。

 此時此刻,他非常後悔。

 後悔什麽?

 後悔自己之前把冠豐箱包製品廠的那麽多的細節告訴了李川。

 在孫碩看來,就是因為他給李川介紹的太詳細了,方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如果他不介紹的那麽詳細,李川就不可能在短時間內了解清楚冠豐箱包製品廠的具體情況;

 李川不了解具體情況,就不會立即下定決心收購冠豐箱包製品廠……如此,他便有了一段緩衝的時間。

 等李川把冠豐箱包製品廠的具體情況摸清楚了,他估計也差不多把錢湊齊了……到時候,他就可以跟李川展開正面競爭了。

 雖然勝算依舊不高,但至於像現在這般被動……現在的他,面對李川,根本毫無還手之力。

 之前,他沒想那麽多,隻覺得李川要錢有錢、要資源有資源,是一個非常優質且難得的合作夥伴。

 他迫切的想要將對方拉上車,方才展現出了最大的誠意,將冠豐箱包製品廠的一切悉數告知,然而,他不知道李川的野心竟然這麽大,一定要把控制權握在手裡,而且不容商量。

 這不就是赤裸裸的引狼入室嗎!

 這一瞬間,孫碩覺得自己太愚蠢了。

 他雖然已經年過三十,但某些行為還是過於年輕和幼稚了,李川的出現,算是給他好好的上了一課。

 不過,他也沒有因此頹廢到底。

 這麽多年困難的經歷,他都走過來了,這麽一點兒挫折還打敗不了他。

 他定住了心神,開始思索補救的辦法。

 眼下,李川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就是想要拿到控制權,而且沒有一絲商量的余地。

 如此,擺在他面前的,就只有兩條路了……要麽跟李川對著乾,想辦法快速籌措資金;要麽接受李川的提議,放棄公司的控制權。

 第一條路,成功率極低。

 他之前已經努力過了,籌措資金不是那麽容易的,尤其是在短時間內……最後即便成功了,也可能面臨許多未知的風險。

 孫碩是一個理智的人,如此低概率、高風險的選擇,他是不可能做的。

 如此,就只剩下第二條路了。

 第二條路,不符合他的本意。

 他計劃買下冠豐箱包製品廠,就是為了自己當家做主的,如果一番折騰下來,他頭頂上又多了一個人,那就違背了他的初衷……這是他非常不願意看到的。

 然而,他再不願意看到,也沒有別的路可以選了,除非……他放棄收購冠豐箱包製品廠。

 放棄是絕對不可能的,他已經下定了決心,並且展開了行動,一旦放棄,這將會成為他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打擊,好幾年都緩不過來。

 正所謂“開弓沒有回頭箭”,現在的他,也只能硬著頭皮走下去了。

 孫碩思索再三,最終總結出了一個結論:接受李川的提議、讓出公司的控制權,是他目前最好的選擇了。

 對此,他心理建設許久,最終還是接受了這一現實。

 不過,他並不是完全接受。

 從他個人的角度出發,他可以把公司的控制權讓給李川,但不能讓李川享有絕對控股權,因為那會讓他完全成為附庸,沒有一點自主能力。

 因此,他還要再跟李川討價還價一番。

 “森先生,我可以把控制權讓給您,但67%不行。”

 李川聞言,嘴角微掀,道:“那你的意思是……?”

 “您佔51%,我佔34%,剩下的15%,分給其他投資人。”

 李川挑了挑眉。

 孫碩的意圖很明顯,就是想保留“一票否決權”。

 之前已經說過了,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在有限責任公司中佔股51%,可以拿到控股權,但不能什麽事都說了算,如果某位股東的佔股比例超過三分之一(34%是常例,但不是全部),就可以獲得“一票否決權”。

 “一票否決權”的意義,不需要過多解釋,這從名字上就能看得出來。

 擁有“一票否決權”的股東,可能決定不了公司發展的方向,但想搗亂,那可真是太容易了……“一票否決權”一寄出,董事會的各項議桉都無法通過,這能把一家公司活活耗死。

 對此,李川當然不肯接受。

 “不行!”

 李川語氣嚴厲的拒絕道:“34%是不可能的,你最多佔到33%……這樣吧,我也退一步,我佔66%,你佔33%,剩下的1%,找一個中間人。”

 “這個……”

 孫碩想了想,覺得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李川佔股不超過三分之二,就沒辦法拿到絕對控股權……如此,他也不算是完全的附庸了。

 只是,現在還有一個問題。

 孫碩面色糾結了片刻,道:“您的提議,我原則上是同意的,只是……我已經拿到了投資人的錢了,象力皮業的林總和匯隆紙廠的鄭總,各給我投資了八十萬,他們……”

 “你把錢還回去不就行了麽。”李川直接打斷道。

 “我已經跟他們說好了,我……”

 “說好了怎麽了?”

 李川蹙起了眉頭,語氣不滿道:“你就跟他們說,情況有變,錢投不進去了,錢還回去,頂多再給他們點利息……你都工作了這麽多年,還用我教你嗎?”

 “這……”

 孫碩面色糾結了許久,最終還是點頭同意道:“好吧。”

 李川見狀,嘴角掀起了一絲弧度。

 股份比例定下,後面的事情就好談了。

 不過,他們沒有立刻開始談,因為時間已經中午了,該吃飯了。

 李川在孫碩的帶領下,去到了廠區食堂,跟工人們坐在一起,吃了一頓並不豐盛的午飯。

 時至中午十二點半,他們再次回到辦公樓、副總經理辦公室,展開了後續的談判。

 他們談了兩個多小時,最終形成了一份協議。

 協議的主要內容,就是規定冠豐箱包製品廠的股份劃分:

 李川(或三木傳媒)佔股66%;孫碩佔股33%;剩下的1%,由公司未來的副總經理持有。

 關於那1%股權的歸屬,李川和孫碩討論了很久。

 他們最開始的想法,是從公司外部找一個利益不相關的中間人,但討論了十幾分鍾後,就放棄了。

 原因有二:

 一是利益不相關的中間人難找。

 既然是股東,那肯定要找認識的人,然而,李川和孫碩才剛認識,根本沒有互相都認識的朋友……即便有,他們一時半會兒也想不起來。

 找不到兩人都認識的,就只能找各自認識的……這樣一來,問題就又出現了。

 李川認識李廣武和馬曉蓮,他想讓自己的老爸或者老媽持有那1%的股權;孫碩跟象力皮業的林總和匯隆紙廠的鄭總相交莫逆,他想讓兩人其中之一持有那1%的股權。

 無論是李廣武和馬曉蓮,還是林總和鄭總,都跟“利益不相關”這五個字不沾邊……如此爭辯下去,根本沒有結果。

 二是公司外部的人對公司內部的情況不了解,可能會做出錯誤判斷。

 李川佔股66%,孫碩佔股33%,兩人都卡在三分之二或者三分之一的關鍵節點上,如此,那1%的股權還是很重要的……當李川和孫碩意見不合時,那1%的股權就可能影響到公司的決策。

 這麽重要的使命,交給一個對公司內部不熟悉的人掌控,風險實在是太大了。

 如此,李川和孫碩討論過後,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那就是從公司內部提拔。

 公司內部的人,對公司內部的情況更加了解,其在做決策的時候,一般都會從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不會過分的偏袒某一個人。

 既然是股東,那職位肯定不能低了,所以,未來的副總經理是最合適的人選。

 未來的副總經理是誰,目前還沒有確定,但基本的目標已經有了——林世燁和王文濤。

 林世燁和王文濤,是冠豐箱包製品廠僅有的兩名車間主任,如果他們未來沒有離職,那副總經理的職位很可能就會從他們二人中間產生。

 希望更大的是林世燁,他的資歷比王文濤深,工作能力也比王文濤強,而且為人頗為正直,工作專心、勤奮,沒有那麽多的歪心思。

 當然,這都是孫碩告訴李川的。

 李川不認識林世燁,自然不清楚他的性格和為人,所以只能聽孫碩講述。

 林世燁有可能不是這樣的人,但因為跟孫碩關系好,所以被孫碩刻意美化了……這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不大。

 因為李川不是傻子,他在提拔副總經理時,肯定是要進行一番考察的,到時候,林世燁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很難瞞得住。

 所以,孫碩沒有必要在這方面騙他。

 而且,孫碩的性格和行事作風,也不像是那般詭計多端之人。

 協議除了股份劃分的條款外, 剩下的都是一些細枝末節,無需過多介紹。

 下午三點二十分左右,協議被打印了出來,李川和孫碩各自簽署了自己的名字。

 這是一份草簽的協議,但也具備法律效力。

 當然,這有個前提,那就是買下冠豐箱包製品廠。

 只有當然李川(或三木傳媒)和孫碩中的任何一方,買下冠豐箱包製品廠後,這份協議才會生效,否則就是一張廢紙。

 協議簽訂之後,兩人終於完全放下了芥蒂,氣氛輕松的聊了起來。

 商業談判就是這樣,談判的時候劍拔弩張,仿佛隨時都會翻臉,但當談判結束後,一切就都歸於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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