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頭棕色的長卷發,此時亂糟糟的遮住了臉,脖子上盡然扣上了一個連著鐵鏈子的鐵頸環。
但雲渺還是一眼就看出來了,這是孟曉琴,熱愛健身和攀岩,因為家裡條件很不錯,所有性子有些高傲。
雖然一路上,她時不時地會嘲諷原主,但是,真正看到她這副慘樣,雲渺還是忍不住氣憤和心酸。
這裡的男人,真的就跟惡魔一樣,完全不是人。
不用想,原主的妹妹雲夕顏,應該也曾經遭遇過這樣的凌辱和虐待。
可惜,444到現在還沒有打聽到曾經買雲夕顏的那個男人是誰,不然的話,她今晚就能去宰了他。
上一世,她身單力薄,沒有系統幫忙,再加之身體太弱,直到死,也沒有找到這個男人。
這一次,她一定要找到他,先把他鬮了,再把他宰了。
一股霉味直衝鼻尖,雲渺回過神來,這才注意到,這雜物房裡應該是很久沒用了,裡面不但陰暗,還有一股子散不掉的霉味。
雲渺無奈地歎了口氣。
也許,這地方,不止是法律觸及不到,就連陽光都避開了這裡吧!
不然的話,為什麽只是一窗之隔,外面卻晨曦漸起,而裡面卻只剩下陰暗潮濕,腐爛的霉味,正慢慢滋養出絕望,恐懼和麻木?
狗,有的時候,真的比人還要像人。
而有的人,真的連狗都不如。
沈墨輕輕拍了拍她的背,抱著她轉身快速原路返回。
半響,等他們繞到另一條小路上後,沈墨這才開口,“還要去嗎?”
“去吧!”
至少先認認門。
等有機會的時候,才能把她們救出來。
可惜,她這身體,至少要服靈藥十天,心臟才能徹底恢復,不然的話,等到444找到密道就可以救她們出來。
沈墨張了張嘴,想勸她放棄,但最後,還是歎了口氣,帶著她繞到了另一家。
以同樣的方法,從後院悄悄進去。
另一個隊友江思彤的情況,比孟曉琴還要慘。
估計是因為她當時反抗很激烈,不但嘴角被打破了,額頭上也撞出了血,被人用白布簡單地包扎了一下。
孟曉琴和江思彤,倆人的名字雖然都挺秀氣,但其實二人都屬於那種健康,身材火辣,熱愛運動和探險的人。
這樣的女人,大概也是這個村子裡男人們最喜歡的。
身材好,屁股又大, 好生孩子。
讓雲渺苦笑的是,這些,一直是她們自以為傲的資本,在路上的時候,她們時不時地就會在原主面前炫耀,還若有所指地暗諷原主是朵弱不禁風的小白花。
但其實,原主是因為從小就有心臟病,身體不好,稍作運動就能胸口氣短不舒服,所以從來都沒有運動過。
以至於她長得瘦瘦小小的,皮膚也比一般女生白,臉色更是因為才做完移植手術不到半年,所以才會顯得蒼白。
可是這些,就成了兩個女生攻訐的對象,覺得她是故意裝作弱不禁風的樣子,來騙男人們圍著她轉,騙男人們的關心和呵護。
沈墨看她眼神黯然,仿佛一下子就沒了之前的朝氣,心裡也有些不舒服,抱著她快速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