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上了四天班之後休息一天。晚上準點下班然後往市裡面趕。
路上給松子打電話想問問是否有飯吃。沒有被接聽,估計是在忙別的事情吧!
過了很久松子自己打過來和我說她已經將昨天剩下的菜都熱了吃過飯了,想請她吃飯得改天。然後問我打電話有什麽事。
見她都已經吃過了只是說道:吃飯也不叫我,那就沒什麽事兒了。
然後是關於她想攢錢買車我建議有錢先買房,然後我後悔當初沒買房……等她攢了錢借我買房之類的毫無意義的閑談。
從花的單位門前路過,然後回到小區。回來的時候將車停在了樓後邊的轉閘門前。路過充電動車的地方看到花的車停在那裡充電。也不知道她人是不是在家,今晚是不是大夜班。
進屋後開始做飯,自己炒了兩個菜。都弄好的時候給花打了個電話想叫她吃飯,但沒有人接聽。我想她可能是故意的。然後給她發了微信息說我知道她在家,打電話只是想叫她吃飯。但也是一直沒有收到回應。
自己一個人煮,自己一個人吃。想起來這些菜都還是我們分開之前買了留下的。之前以為我們不回家過年就買了很多東西留著。後來也在她和我說分開的那晚——我知道無法再挽回的時候將東西都給她搬了大部分過去。剩下一些就一直放著了,現在也不知道如何處理。
其實這裡所有的東西——房子——吃的——用的都是為我們倆準備的,只是我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局。
一個人煮,一個人吃。她不給我回應只是有些失落,也沒有特別傷心。學著慢慢去接受,學著慢慢去習慣。我還愛她,盡管她不喜歡我了。也許某天會放下,也許放不下,但都不打緊。我愛你沒有錯,你不喜歡我了也沒有錯,錯的也許只是我們沒有在適當的時間地點遇見。
也許是我一上來就想要一段婚姻給了她太多壓力。
吃好收拾乾淨,然後開始整理一些留下的文字東西。我想將所有的回憶整理成一本書,一本關於我的愛情的書。裡面有我,有別人,當然也有我現在還愛著的花。
一直弄到十一點多,然後去洗了個澡。出來之後整理更新了一段,然後看看手機。偶爾關注自己的書的閱讀量,希望會有人去看吧,當然也希望可以有多一些人去看。
之前把車停在那裡時常會有保安打電話說佔了別人位置叫挪車,打算十二點想去挪到小區門外的路邊,但想想還是差不多一點再去吧。
平時花都是一點四十左右出門上夜班的。如果我路過那裡沒有看見她的車子,那就一定是去上夜班了,如果在,那又是不確定。可能在家吧!
一點去挪車,路過的時候看到花的車子還停在那裡,我知道她今晚應該不是夜班了!
挪完車回到屋裡想著之前整理更新的文字已經達到字數要求了,考慮要不要申請簽約。也許簽約以後能吃頓飯也說不定呢!
但當兩點的時候實在太困就徑自睡去了。
休息日早上八點半被電話吵醒,是問我是否上班,有沒有空給他們做胃鏡的電話。這樣子我都已經習慣了。
然後後邊就再也沒能睡著了。繼續翻看以前的東西並做了修改。只是雖然看起來才幾萬字的東西卻花了我一個早上才整理了一半不到。
中午微了昨天晚上的剩菜剩飯果腹。然後不知幹嘛便只能繼續把剩下的文字全部整理。
中途有些困倦,
但並不想睡。因為知道這一睡起來晚上便再也不能早睡了。明天還要繼續上班,失眠了並不好。 六點一刻的時候撐著雨傘準備出去,想去原來的單位找松子。之前的時候她曾語音問我周日燒烤要不要一起去。
下去並未在樓下看見花的車,繞過樓後邊也沒見在昨天停車的地方。也不知道她是上班還未回亦或今天休息出去了。
走到小區門口的時候卻又返回了,突然想起這個時候外邊馬路正是堵車點,就哪兒也不想去了。
晚點出去,去了松子那裡,因為也不知道去哪兒。呆了大概一個鍾,然後回到小區。
沒有吃東西,煮了點面充饑,然後繼續整理那些個東西。
十點去洗澡,十一點出去,沒看見花的車子。出到路口等紅燈的時候盡管已經十一點了,但此刻卻突然很想很想她,很想很想見見她!
就在等待紅燈的那幾十秒時間裡,決定去一趟她的單位找她。我猜她有可能是夜班,但是不確定,等到了看看再說吧。如果能見到了,也算了了一樁心事,也是好的。
沒有太多過分要求了,隻想想念的時候能見上一面也就好了。
或許已經注定我們回不去,但我的愛沒變,我依舊是喜歡的。
走員工通道到五樓,進去看見一個身型與她相像,帶著口罩的妹子在和人交談,沒敢上前打擾。等結束的時候卻發現又不是,我認錯人了,極是尷尬。
簡單交談,表示很尷尬,很不好意思。然後知道她是白班就說了再見離去了。
上去之前我在停車棚看到了她的車子,我真的以為就要能見到她了,心情既緊張,又欣喜,又有些期待!
出大樓的時候發了條信息給她,說我特別特別想見她怎麽辦。
也將認錯人的尷尬事情告訴了她,只是均未見回應。
回去單位的時候路過小區,將車停在路口步行到樓下,看著三樓沒有亮燈又折回了。想著也只能就此作罷了,還能怎麽樣呢?
剛出沒多遠就看到一個撐著傘回去的女孩,我看著特別像她,就停下看著那背影。然後撥了她的電話,卻是沒有任何回應。
隻想著跟上去。她進的單元樓沒錯,然後跟到三樓看見掏鑰匙的聲音,然後快速跑上去確認,卻發現不是,還把別人嚇了一大跳。原來是她妹妹,也難怪我會認錯吧!
挺尷尬,然後不停解釋和抱歉說不好意思。然後問她她姐姐呢,怎麽不見人……
她也不清楚,只是開門的時候問我要不要進去坐坐,我說不用了。只是站在門口聊了幾句,關於她工作,還有這個點那麽晚下班……還有她姐姐最近如何,而其實我最關心的還是希望能從她那裡聽到一些關於花的消息。
下到一樓後我又折了回去,問是否可以加個她的微信,她同意了。
說以後有空請她吃飯,或許吧,可能我會她那裡得到一些關於花的信息,這才是我的目的。
出到路口取車的時候已經近十二點了。我不知道花在哪兒,在幹嘛?
上車後發了條信息給她妹妹,向今晚的事與她說抱歉,也希望不會給她帶來困擾……
掉頭的時候車子前臉撞到了東西,只是也沒立即下車查看,而是把車來到更寬點的地方才停下查看,發現前臉的塑料擋板被撞開了。
拍了兩張照片發給花,告訴她車子被窩撞開了。然後徑自又將擋板捶了回去,感覺還好,只是好像有些松動了,估計也不會影響使用便罷了!
晚上很困了才睡,第二天要早起上班。
早晨到科室換好衣服,然後下到三樓想要露個臉告訴她們,我上班了,有什麽事兒的話可以叫我。卻被告知有好多無痛在等我。於是便隻好就呆在那裡等待她們準備好了就做。
簽字的時候突然想不起日期了,沉思片刻才記起來,然後發現三月了。
看到那個日期,想起了鄭愁予的一句詩:東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
也就記得這句,然後便說了出來。後邊再查看,原來這句詩出自《錯誤》。
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不是歸人,是個過客……
月初便連續上了好幾天班,等到周五休息了一天,然後繼續在周六上一天班,隔天又休息了。
之前休息的時候松子問我周日有沒有空,但卻也不說有什麽事兒。最近心情不好,也懶得再多去想。
周六上班的下午,松子突然問起周日去燒烤,問我要不要一起。我答應了去,然後假裝問有沒有妹子,我隻關心妹子。但想來也不會有什麽妹子,即便有妹子去,那也是我認識或者已經名花有主的了。
回去路上問她做不做飯,有沒有可以讓我曾,她卻已經吃過了。
周六,可能周末部分人不上班的原因,一路回到小區,還是挺快的。
走到小區樓下,看到花的車子在樓下,我猜她可能在家,然後便徑直去敲了她的屋門。有人在,只是敲了很久也不見人開。
後來她妹妹發信息問是不是我,然後告訴她不在家……叫開一下門也始終不開……
後來說了很多,但也沒什麽用。
發信息給花:真的不可以再看你一眼嗎?
得到的回答挺讓人難過。
“分開就是分開了”……
然後那天在小區跟在別人後面認錯人,被冤枉是我在跟蹤,我覺得挺委屈。
我並不是跟蹤狂,也不是心理變態。
解釋,但也不知道解釋有沒有用,只是好像也並不怎麽關心是不是有用。
後來和花,和她妹聊了挺多,都是一些關於分開之後真的就要生離死別,老死不再相見嗎這樣的問題。
她們覺得沒必要,我覺得無所謂。
在我看來,想見一個人了那就去見,能見到了那也算上天垂憐,見不到,那是自己運氣不好,也不強求。只是覺得人生短暫,去如朝露,如果放不下,如果思念,又何必為難自己。
我並不想打擾誰的生活,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我只是想活的率性一些而已,如果因此而產生的任何後果我做好了準備去承擔,難道這有什麽錯嗎?
想起我們本來當初相識,就只是都抱著試一試相處的態度,現在走不下去了,那就分開,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只是我們不再是男女朋友關系而已,既然都認識了,難道真的要假裝不知道嗎?
以前或許我是我並不能肯定這樣,但現在,我已經變得可以接受做不了愛人,那就只是朋友。
其實很想她,也很想見見她。但最終還是沒有見到。
她有些怪我之前到她上班的地方找她,但這並不能怪我什麽吧!
我隻當你是我認識的一個想見的朋友,難道去找一個認識的人也有錯嗎?
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麽不可以坦然面對。我以前不能,但我現在可以了。
在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愛是愛這個人本身,還是愛她留在身邊這件事?就像你愛一個人,如果留在身邊就得死,離開就可以平平安安的活,直到壽終正寢,那要做何抉擇?我首先覺得的是前者,如果後者兼得,那是完美了。但並不容易都能那麽如意吧!
只是這並不是所有人也能這麽想吧!
晚點感覺餓了打電話給松子,想叫她陪一起吃宵夜,但她已經準備睡了。然後找了其她人,也在上班,便做罷了。
其實想想如果能在路邊碰到一個可愛的人,然後就邀請她一起吃宵夜也可以吧!但最終還是沒有那個膽去做這樣的事情。
很餓,想給自己煮點面,走到廚房打開燈,看看時間,又懶得了。
隨便吃了幾塊餅乾,切了兩個橙,然後便不覺得那麽餓了。
後來開了水卻發現連洗澡也懶得,隻好直接就上床躺著了。
玩手機到一點半實在困的不行,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