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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四十六章 公私分明我懂
  這日一早,方軼前腳剛進律所,手機就響了,是蘭姐打來的,問他是否在所裡,得到肯定答覆後便掛了手機。

  十點左右時,蘭姐挎著小包,不可一世的走進了正義律師事務所。迎面正好看到孫正義。

  “高總,您怎麽過來啦,找我有事?”孫正義立刻貼了上去。

  高金蘭兩口子可是縣裡的名人,知名企業家,公司現在的法律顧問是縣裡的另外一家律所,那家律所比正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要多,規模要大,收費要低。

  那家律所的主任是現任縣律協的會長,聽說他原來在市裡的一家大所執業,賺了不少錢,後來回到縣裡,買房子置地,律所用的門臉房就是他自己的。

  上次如果不是因為牽扯到家務事,高金蘭不想讓公司的法律顧問參與,根本沒有正義律師事務所的事,當然她也不會認識方軼。

  “有點事,我已經跟方律師約好了。”蘭姐微微一笑。

  蘭姐根本用不著給他面子,因為她看不上這個糟老頭子,覺得他只會忽悠人往自己兜裡撈錢,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否則就憑他的執業經驗和資歷,早就是縣裡律師圈裡的領軍人物了。

  可他偏偏沒這個本事,年輕時靠的就是忽悠,歲數大了本性難移,依然在忽悠,否則在縣裡這一畝三分地也不會被一個從市裡回來發展的中年律師壓得喘不過氣來。

  “哦,那您先忙。有空到我辦公室喝杯茶水。”孫正義一臉的淡然,表現的很超脫,好像根本沒把蘭姐的話當回事。

  實際上他的心裡已經翻騰上了,他覺得方軼肯定私下裡給高金蘭送過禮,或者請吃過飯,兩人關系肯定不一般,否則以高金蘭的身價根本不會親自上門來谘詢法律問題。

  縣裡和市裡不知道有多少律師盯著她們公司呢,巴不得上門為她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打關系。

  這次高金蘭上門,難道跟上次一樣,與自己的私事有關,不想讓人知道!不會是要打離婚官司吧?孫正義的大腦在飛快的轉動著,琢磨著如何才能在於家的離婚訴訟中分得一杯羹。

  方軼聽到蘭姐的聲音,立刻從工位上站了起來:“蘭姐,您怎麽來了。”雖然語氣帶著驚訝,但是其實在他接到蘭姐的電話那一刻,就已經預感到她要過來找自己了。

  “我路過,真好有點事想跟你谘詢下。”蘭姐大大方方道。

  “好,咱們到會議室去吧!”方軼說完,引著蘭姐去了會議室。

  “我公司有名女員工這段時間總是請假,說是保胎,公司的法律顧問說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只能按照病假算。

  但是我總覺得怪怪的,那名女員工平時身體很好,年紀又不大,也沒聽說她得過什麽病。

  並不是咱們惡毒,非把人往壞處想,但是她總請假,一請就是一個月,我琢磨著還是弄清楚好。

  你有沒有什麽辦法?”蘭姐看向方軼。

  在她是心目中,方軼是個很有辦法的人,而且每次效果都挺好,之前自己找他抓奸,把自家老於拿捏的死死的。

  後來老於把他介紹給董總,他又幫董總解決了問題。董總前妻殺人那事,現在一想起來董總還心驚肉跳的呢,沒有人不怕死,董總五大三粗的也怕死。誰都沒想到那娘們那麽狠,多虧了當時方軼攔下了董總,沒有動手,否則搞不好被捅死的那個人就是他董總。

  “這事……您帶材料了嗎?我看下。是那家醫院?”方軼問道。

  “是咱們市裡的人民醫院。就只有一張醫院開的診斷證明,建議休假一個月。”說著,蘭姐將診斷證明書遞給了方軼。

  “這東西,您手上一共有幾張?”方軼問道。

  “有兩張,都寫的一樣。”蘭姐道。

  “行,這幾天我幫您核實下,您聽我信兒。”方軼看了一眼診斷證明道。

  “我就知道你有辦法。需要花錢的地方告訴我,我直接轉給你。”蘭姐道。

  “別,蘭姐,我也不一定能辦成,我先試試,應該不用花錢。”方軼可不敢打包票,外一辦砸了面上不好看,以後這關系也沒法處了。

  “行,姐信你,到時候成與不成你給姐個話。”蘭姐說完提起小包,起身準備離開:“不打擾你了。有事直接打我電話。”

  方軼將她送到了律所大門外,回來剛要坐下被孫主任叫進了辦公室。

  “方律師, 剛才高總來是不是她跟她老公……”孫正義沒有說的那麽直白,但是意思已經表達清楚了。

  “沒有,她們兩口子好像又和好了,這有錢人的事我也搞不懂。他們公司有個員工請病假,高總想讓我幫她核實下情況。”方軼道。

  “就這事?”孫主任有些不相信。

  這種事用得著老總級的人物出面嗎?再說了她公司有法律顧問啊,孫主任將信將疑。

  “對呀,就這事。我琢磨著跟她打好關系,日後好把法律顧問拿下,所以就答應了。”方軼道。

  “收錢沒?”孫主任問道。

  “沒,純粹幫忙,如果需要起訴再收錢也不遲。”方軼道。

  “方律師,你來咱們律所時間短,咱們律所有些規矩你可能不知道。凡是所裡介紹給你的當事人,如果後期再找過來,也算是所裡的案源,你明白我的意思吧。為了開源,咱們所裡花費了不少的費用。”孫正義微笑道。

  所裡的案源按照百分之二十提成,自己的案源按照百分之六十提成,兩下差了不少錢呢。

  高金蘭是所裡分給他的當事人,方軼心裡明白孫主任的意思,他沒有將所裡的資源據為己有的意思,也從未把這個當事人當成是自己的案源。所以他對孫主任的提議並不反感。

  “我明白,您放心主任,公私分明我還是懂的。”方軼點頭道。

  “好,那就好。你如果能把她們公司的法律顧問拉過來,除了提成外,我還會給你一筆豐厚的獎金。我說話算數。”孫正義眯縫著眼,微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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