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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四十九章 以身抵債
  方軼會心的一笑:“最後主任怎麽說?”

  “還能怎麽說,退錢唄,讓我跟當事人談退款的事。”小周哭喪著臉道。

  “退款有什麽好談的,直接把錢退給人家就是了。”在方軼的理念中,如果不是因為當事人的原因沒辦成事,當然要全款退還律師費了,這是誠信問題。

  “我也這麽想,但是主任讓我跟對方磨一磨,最後退一半。但是人家不乾,沒立上案,人家沒來找事已經很不錯了,還想要辛苦費……我也是無語了!

  人家跟我說當初是主任跟人家說能立案的,要不人家也不會給律師費。你說這都一把歲數了,怎麽還乾這麽不靠譜的事。”小周搖搖頭低聲道,聲音越說越小。

  背地裡說主任的不是,看來小周真是氣急了。不過也難怪小周背地裡嘀咕,收錢的時候把牛逼吹的忽悠忽悠的,現在乾不成,讓別人往上頂,一點擔當都沒有,擱誰都得生氣。

  這事牽扯到孫主任,雖然方軼也看不過眼,但是卻不好說什麽,只是搖搖頭,歎了口氣向自己的工位走去。

  上午十點左右,方軼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對方稱是劉經理的朋友,叫鄒開元,是過來谘詢法律問題的,就在律所門口。

  鄒開元是個小個,長得很不起眼,但精神頭十足,一雙小眼睛碩碩放光。方軼在會議室內接待了他。

  “鄒先生,咱們都是劉經理的朋友,就不多說客套話了,您有什麽想谘詢的直接說就行。”方軼開門見山道。

  “我這事有點複雜,我媳婦前段時間起訴我,要離婚……”鄒開元道。

  “您怎麽想?不同意離婚?”方軼反問道。

  “不是,我同意離婚。但是她得把欠我的錢還給我,她欠我十多萬呢!”鄒開元梗梗著脖子道。

  啥?夫妻間欠款?方軼蒙了一下:“你們之間的欠款是怎麽成形的?是平日裡生活互相轉款嗎?”

  以方軼的理解,鄒開元說的欠款的意思有可能是:媳婦是個伏弟魔,以照顧家為名,使用乾坤大挪移,將自家的錢財都挪給了弟弟,現在夫妻要離婚,鄒開元要討回被媳婦挪走的錢財。

  這種事在現實中太多了。方軼以前工作的大學裡就有幾位伏弟魔女老師,最後鬧得家庭不睦,離婚了事。

  這種人你說她傻吧,她又非常會算計自己老公,甚至公公婆婆;你說她精明吧,把自家的錢財往弟弟家搬,苦了孩子和老公,真有事了,娘家人又不管,還得靠自己老公。典型的二傻半尖型,吃一塹都不帶長一智的。

  “是,也不是。怎麽說呢,我這個媳婦是二婚的,總之比較複雜,我一說,您就明白了……”鄒開元說的嘴角唾沫星子直冒,方軼總算是聽明白了。

  鄒開元早前的媳婦跟他都在電力公司工作,兩口子收入尚可,家裡有房,不愁吃喝,在本地算是中等生活水平。

  後來公司組織優秀員工去粵省旅遊,她也去了,見識了花花世界後再也摟不住了。俗話說沒到過粵省不知道錢少,沒到過京城不知道官小,他媳婦本來就是個心比天高的主,立刻就對那紙醉金迷的生活產生了向往。

  從南方旅遊回來後不出一個月她便辭去了工作,準備去南方撈錢。鄒開元苦勸未果,兩人一個死命要留,一個豁了命的要走,鄒開元知道媳婦這一去有可能肉包子打狗回不來了,結婚多年兩人也沒個孩子,便提出了離婚,兩人很快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後不久,鄒開元認識了小區門口服裝店的老板賀珍,賀珍人樣子長得好,又有女人味,一下子就吸引力鄒開元。

  得知服裝店老板賀珍與丈夫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後,鄒開元心裡活泛起來,經常過去挑衣服、買衣服,一來而去兩人熟絡起來。

  一日鄒開元去逛服裝店(主要是去看賀珍),見賀珍臉色不好,哀聲歎氣的,一打聽才知道服裝店生意不好,她老公又幫不上忙,該交房租了,手裡卻沒有錢,如果再借不到錢只能關門了。

  鄒開元一聽機會來了,二話沒說自願借錢給她交房租,當日鄒開元通過銀行給賀珍轉了六萬元。賀珍給他出具了一張六萬元的借條。

  這次借款後,賀珍覺得鄒開元這個人不錯,有正式工作,又很仗義,兩人的關系慢慢的有了微妙的變化。

  後來賀珍與她丈夫的關系惡化, 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如此一來賀珍更加大膽的與鄒開元交往起來。

  此後,賀珍又陸續向鄒開元借了五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借款,鄒開元喜歡她,想發展兩人的關系,便沒有要求她出具借條。

  鄒開元的好爽和大方讓賀珍心中喜歡,同時也開始不安起來。前後加在一起,賀珍共欠鄒開元十一萬元,這對她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債務。

  賀珍自己吃飯都困難,哪有錢還債!

  於她打起了小算盤,鄒開元是電力公司的員工,收入穩定,家裡又有房,雖然離異但沒有孩子,最關鍵的是鄒開元對她愛慕已久,舍得給她花錢,或許以身相許,以身抵債,可以解決她目前面臨的所有難題,雖然她內心裡看不上他。

  後來當鄒開元再次造訪服裝店時,賀珍旁敲側擊的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鄒開元一聽笑了。這不正是他等待已久的結果嘛!

  兩人經過一番商量,最後達成一致,於上上個月的月初領了結婚證。結婚後鄒開元又陸陸續續的給他轉了三萬四千元,供她花銷。

  鄒開元本來以為找到了真愛,打算踏踏實實的過日子,可誰知道結婚不過二十來天,賀珍便尋死膩活的要跟他離婚,然後兩口子開始分居。見鄒開元不同意離婚,她便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這就是以往的經過,當然有些事,是兩口子鬧離婚那陣子,賀珍罵急了禿嚕出來的。

  大把大把的鈔票花了,新娶的媳婦剛過門沒幾天就鬧離婚,讓親朋好友看了笑話,鄒開元怎能善罷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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