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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六十四章 這都離婚了,還吃醋啊!
  方軼抬起頭,微笑道:“李老板,我代表人民群眾采訪下您。”

  李書明一聽,噗嗤笑出了聲:“我接受你的采訪。”

  “你當初被大蓋帽追的滿街跑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你做的事是違法的,一旦被抓到,會留下汙點。”方軼調侃道。

  “一聽這話,就知道你比我幸福。如果你連飯都吃不上了,臉都不要了,還怕汙點嗎?”李書明反問道。

  “嗯,你說的對,人是沒被逼到那個份上,否則啥事都能做的出來,當然也要有膽量才行。”方軼點頭道。

  “唉,這就是現實。那些能夠賺大錢的人,你問他有沒有至暗時刻,有沒有過不要臉的時候,他絕對會告訴你有,即便他嘴上不說,心裡也會默認。

  當然你要是問他有沒有良心,那就另當別論了,有的自然有,沒有的天生他就沒有。”說著李書明端起扎啤,碰了下方軼的杯子,灌了一大口下去。

  見吃的差不多了,方軼借著去廁所的功夫去找老板娘買單,就在他等著找零時,忽然看到了一個熟人--李斌李警官。

  李斌身旁坐著男女老少好幾位,其樂融融的,看樣子是一家人趁著周末出來聚餐。方軼看了一眼桌號,跟老板娘說了下,把李警官那一桌的單也買了。

  之前方軼拖李斌撈李書明的表妹,人家把事給辦了,方軼想約他吃飯表示下,但是人家說什麽都不出來,不給方軼機會,方軼隻得把事記下,以後再補。

  沒想到今晚居然在燒烤店碰到了,有報答的機會自然要報答人家。方軼付完帳,若無其事的走過去,跟他打了一個招呼,便與李書明一起回輝煌了。

  待到李斌去結帳時,才發現已經有人買過單了。他問老板娘,老板娘說就是那位跟他打招呼的中年男人買的單,李斌這才醒悟過來,原來是方軼乾的,他會心一笑:方律師有心了!

  在市裡住了兩天,方軼最終還是沒有約周慎出來吃飯,在他的骨子裡,僅剩的一點讀書人的骨氣發揮了作用,他不想讓別人認為他是在巴結權勢。

  關鍵是巴結也沒用,他覺得周慎是律師,自己也是律師,都是同行,巴結個什麽勁啊,反而讓人家看不起。

  周四的時候,周海案開庭了,周海沒有參與庭審,他在忙著賺錢。

  方軼坐在縣法院的審判庭內,對面坐著周海的前妻,一個三十多歲,有些姿色,嘴唇薄的像是紙片,一看就知道能說會道的女子。方軼從起訴狀上得知,她叫李月娥。

  上面坐著一位卷發的女法官,法官有四十多歲,有些胖,眼袋很明顯,可能是經常加班熬夜造成了的。

  在原告李月娥讀完起訴狀後,女法官要求被告答辯。

  方軼清了清嗓子:“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之前已經免除了被告的債務,所以被告不應該再向原告支付五萬元。答辯完畢。”

  女法官看了一眼方軼:“現在進行舉證質證,原告,除了離婚協議外,你有新證據嗎?”

  “沒有。”李月娥道。

  “這份證據證明的目的是什麽?”女法官問道。

  “證明他欠我錢。”李月娥急忙道。

  “誰欠你錢?欠你多少錢?請明確下。”女法官心中一陣無奈,就不能把話說的清楚點嘛!

  沒辦法,誰叫原告沒請律師呢,本來一句話就能解決的事,法官得問兩回。

  “就是被告周海,他欠我錢,一共欠我五萬元,

離婚協議上都寫著呢。他一直沒給我……”眼看著李月娥要自由發揮,女法官急忙製止了她。  “好了,與本案無關的不要說,我問你什麽你說什麽,聽明白沒,原告。”女法官看向李月娥。

  “好。”被法官說過後,李月娥老實了,這可是法院,不是在客戶家裡賣保險。

  “被告質證。”女法官道。

  “這份證據被告認可。”原告提交的離婚協議,被告周海已經確認過了,是真實的,方軼自然沒有什麽好說的。

  “被告舉證。被告是否有證據需要提交。”女法官面無表情道。

  “有證據,是QQ聊天記錄,這是公證書,公證處對聊天記錄做了公證。”說完,方軼將公證書和相關聊天記錄一式兩份,提交給了法官。

  “被告的證據是QQ聊天記錄,原告在與被告聊天過程中已經確認,不需要被告償還離婚協議中約定的五萬元。證明本案訴爭的五萬元款項,已經被原告免除,被告無需再向原告支付相關款項。”方軼道。

  “原告質證!原告, 你看看被告提交的QQ聊天記錄是不是真實的,請圍繞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發表意見。”李月娥沒有訴訟經驗,女法官不得不對她進行提示。

  “這是我們的聊天記錄,沒錯。但是他拿這個作證據沒有征得我同意,我認為是不合法的。”李月娥矯情道。

  “你的意思是證據的真實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合法性不認可,之所以不認可是因為對方沒有征得你的同意,對吧?”女法官攏了下李月娥的意思,問道。

  “對,就是這個意思。”李月娥仿佛遇到知音一般的,眼睛碩碩放光,不斷的點著頭。

  “原告,我問下。既然你已經說了不讓被告再償還本案訴爭的五萬元,怎麽又起訴?”女法官不解的問道。

  “那段時間我們兩個剛離婚,QQ聊的挺好,我覺得我們有和好的可能,就想著他也挺不容易的,要是複婚了又是一家人。這一家人……”李月娥說到一半,被法官攔住了。

  “原告,說重點就行了,其他的事不用說。”女法官心中有些煩悶。

  “好,就是我覺得我們兩個有和好的可能,隨口那麽一說,不讓他再給那筆錢。”李月娥道。

  “那後來怎麽又起訴了?”女法官接著問道:“注意簡明扼要,說重點。”

  “鬧掰了唄!他跟個女的眉來眼去的,我看著來氣,就找他要錢,他不給,我就把他告了。”李月娥道。

  方軼眨了眨眼:這都離婚了,還吃醋啊!不會是聊QQ,又聊出網戀了吧!

  女法官聽完也是一陣的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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