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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宇的日記》20歲,第1次心動
  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

  今天我比往常早起了半個小時,因為我發現每天早晨他都會在學校食堂後面的室外樓梯上坐著看書,我今天會故意路過那裡。看到他,這一整天我都會開心的。

  起床洗漱,化了淡淡的妝,整理好衣服,往食堂的方向走。心裡小鹿亂撞,心臟砰砰的,快要跳出來了一樣,今天這段路好漫長,一路上我想了很多事,像演電影一樣,怕他今天不在那裡,又怕自己太過刻意被他發現,一路上胡思亂想,有同學跟我打招呼我都不理,只顧著低頭走路。

  終於走到了食堂,繞過飯堂的桌椅和就餐的同學,從後門走出來,現在,只要我抬頭看向左上方就能見到他,雖然我沒看到,但是我的第六感告訴我他就在那裡,我甚至能感受到他散發的溫度,我的小腦袋瓜飛速運轉,在想要不要打招呼,要不要裝作不經意的偶遇。

  還沒等我想出個主意,就聽見身後有人大聲喊我的名字,我一回頭,是我的室友…她是出了名的大嗓門,這一喊不要緊,不但我聽到了,左上角的那個他也聽到了,估計會被這“大嗓門”嚇一跳。

  一個人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我相信愛情散發出的荷爾蒙,你愛的那個人肯定能感受得到,他往下看了一眼,不知道是和我的對視讓他不知所措,還是他真的不在意我,看了一眼,只是看我一眼就低頭繼續看書了。

  我這暴脾氣怎麽能忍這樣的無視呢,說時遲那時快,我兩步並做一步,蹭蹭蹭,跑上了樓梯,“喂!林夕!”我大聲叫他,並在他背上狠狠拍了一巴掌。

  (您肯定納悶了,怎麽剛才還羞澀靦腆的我,這會這麽火爆,其實這個林夕我從小就認識,我們兩家屬於世交,他的姥爺還有爸爸媽媽,跟我們家都有生意上的往來,最主要的是曾經我們還做過鄰居,但是我跟林夕不是經常見面,因為那時候的別墅院牆設計的比較高,不像現在都是柵欄可以和鄰居說話,我們兩個一見面又吵架,他是吵不過我,打也打不過我,每次都被我氣哭回去,所以他也不愛跟我玩,我也挺討厭他。

  林夕小時候又黑又瘦,說話還有點口吃,所以我總是欺負他,我跟他從小學開始就在一個學校,他大我一年,我是特別淘氣的類型,林夕屬於有點文藝范,每天除了上課還要畫畫,彈吉他。但是在學校裡,我們見了面也不打招呼,就是互相討厭對方。

  直到高中林夕他們家搬去市中心的高層了,我們就不在一所學校上學了,但是兩家有來往,出去吃飯聚餐肯定帶著孩子,我們偶爾還是能見到。因為我口才好,情商高,深受林夕家人的喜愛,我也是愛表現,在長輩面前出盡了風頭,這樣就顯得林夕太木訥,其實林夕不內向,就是在我面前被我打壓的,從小我就壓製他,都習慣了。

  就這樣,林夕越來越討厭我…我老早就知道他在這所學校,因為他的升學宴我爸爸去了,回來告訴我們的,後來不知道是潛意識想跟他較勁還是怎麽著,我也考了這所學校,入學第二天我就去找他,想跟他顯擺顯擺,在他面前晃一晃,讓他心裡不舒服,其實當時我的心理就是像小時候一樣跟他鬧,欺負他,現在想想好幼稚啊。

  找到他第一件事就是想給他一個過肩摔,因為那是我們一貫打招呼的方式,過肩摔是我的專利,林夕學了好久都掌握不住技巧和力道,也活該他被我欺負,太笨了這人。

  但是高二高三這兩年沒見到他居然長個了,

我不但摔不動他,我甚至都夠不到他的肩膀,最後的結局是,我隻拽了一下他的胳膊…  我尷尬的想原地消失,但那不是我的性格,我用力拍了一下他的手臂,還沒來得及吼他,林夕轉身跟同學一起打籃球去了,他不驚訝我的出現,也不像小時候一樣跟我較勁了,他無視我,也沒有跟同學介紹我,這讓我很不爽。

  這就是我愛上林夕之前的事,介紹清楚,方便大家接下來能看的明白,第一次愛的人果然讓人記憶深刻,沒想到這麽多年了,我還能記得當時的每一個動作,甚至心理活動。)

  接著說,我氣呼呼的衝上去,給他的後背來了一巴掌,林夕很淡定的放下書站起身問我:“你幹嘛?”我幹嘛?

  林夕的冷漠更加激發了我的好勝心理,關於我和林夕的事真的是三天三夜都講不完。

  林夕回頭問我“幹嘛”我也沒必要矜持了,附近也沒人,我直接問他“我喜歡你,你不知道嗎?幹嘛跟我裝冷漠?”林夕沒說話“切~”了一下,準備把書裝起來,我一抬手把他的書打飛了,“你切~一下是什麽意思嗎?”我的火氣上來了必須要和他說明白。

  林夕不管我怎麽說都不生氣,走下樓梯,撿起書,回頭對我說“放學去學校對面的大排檔等我。”

  “什麽意思嗎?有話不會直說嗎~”我喃喃道。

  在林夕這也沒得到什麽答案,我低著頭腳下像拖著鐵球一樣,一步一步往前挪,走到飯堂門口,又遇到了“大嗓門”張月,她這個人大大咧咧,沒什麽心眼,不僅嗓門大,力氣也大,畢竟她16歲就長到了一米七,現在的她就像一面牆一樣堅不可摧。

  張月問我幹嘛去了,怎麽不理她,我隨便敷衍了一下,就回教室了。

  這一天過得很漫長,中午也沒心思吃飯,到了下午也不覺得餓,終於熬到了放學,現在的我已經不期待林夕能夠和我在一起了,我隻想讓他給我個完美的解釋,怎麽兩年多不見,對我這樣的態度。

  (到這裡您肯定會有疑問,我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林夕的,為什麽會喜歡上他呢?其實真正讓我心動的,不是他的樣貌,也不是他的家世,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喜歡他,就在入學第二天,我在籃球場看到他那次,他轉身衝我不屑的一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賤還是怎麽著,就這麽心臟一緊,然後開始砰砰的跳個不停,只要想到他就會忍不住開心,從那天開始一有機會我就去找他,每次他都不理我,我知道他一直被我欺負肯定特別討厭我,何況上了大學了,他是一個男人,不想被我欺負,他也要面子的。)

  放學了,我收拾收拾就去了他說的那家大排檔,當你經過漫長的等待以後,就不那麽期待見面了,就像是小朋友期待過年,到了那天,也就那麽回事了。

  因為不夠期待,所以也就不著急了,我走到的時候,林夕已經坐在那裡了,他是真的帥,我小時候怎麽就沒發現呢,也可能是我的愛給他帶了一個光環,林夕又高又瘦,有一點點肌肉,長得有點像霍建華,眼神,動作都有一點像,現在他長大了,多了一點爺們范,就更像了。

  我咳嗽一聲,提醒他我來了,然後坐在他的對面,林夕問我餓不餓,想吃什麽,我隨便點了幾個菜,想說話又不知道從何說起。

  林夕看出了我的尷尬,先開了口:“等下吃完飯,回到寢室早點休息,不要胡思亂想了。”

  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如果我是炸彈,林夕肯定就是導火索,無論他說什麽都能讓我火冒三丈,哪怕是關心的話。

  “什麽叫胡思亂想啊?”我差點就拍桌子站起來衝他吼了,“我們認識不是一天兩天了,有什麽話就直說,你不了解我,還是我不了解你呀?”

  林夕看我又發火了,以他前幾天的態度,肯定會起身就走不與我爭執,但是今天他沒有,反而一改常態,把椅子挪到我旁邊,摸著我的頭,“你的脾氣什麽時候能改改呢,你是我認識最久的朋友,也是我最惹不起的人。”

  我這人就是吃軟不吃硬,他這樣,又是摸頭,又是打感情牌的,讓我也不好再發火了。

  接下來的五分鍾我幾乎沒有說話,林夕就坐在旁邊看著我,這次不是討厭和不屑的眼神,他的眼睛在閃光,我不敢直視他的眼睛,突如其來的曖昧氣氛,讓我不知所措。

  這時候服務員上菜了,打破了尷尬的氣氛,林夕一邊給我夾菜一邊跟我解釋“夢宇,你知道為什麽我從來都打不過你嗎?”“因為你太菜,”我搶過他的話。“不,是我一直讓著你,我不舍得你受傷,也不舍得你不開心。”我一下把眼睛瞪得老大,吸一口氣剛想懟回去,林夕用手指比了一個“噓”的手勢,“你聽我說完嘛,這段時間我冷落你是不是讓你覺得不開心了,我看出來你喜歡我了,那是因為在過去的十幾年裡我一直喜歡著你,我看得出來喜歡一個人的眼神,為什麽我會不理你呢,是因為我害怕,就像你說的我們太了解彼此了,我知道你做什麽事都是三分鍾熱度,我怕我們在一起之後你會厭倦我,煩我,到那時候我會更痛苦,所以還不如不在一起的好,至少沒有得到,就不會害怕失去。”

  “你騙人,你那麽小懂什麽啊?怎麽會一直喜歡我,我總是欺負你,你還喜歡我,不會是想報復我在這裡編故事吧?”我這人不太容易

  相信別人,遇到什麽事都先質疑一下再做出判斷。

  “你只要告訴我你是不是真心喜歡我?還是一時興起,根本不想和我考慮未來?”林夕很認真的問我。

  “這…”這問題我真沒考慮過,我也不知道怎麽回答他。

  “你看吧,我就知道,你是看我越來越帥了,被我暫時迷住了,你根本不是發自內心的喜歡我。”林夕一邊說一邊把椅子又挪回了桌子的另一邊。

  我大腦飛速運轉,我在想,我真的愛他嗎?我真想跟他廝守終生嗎?我懵了。

  此刻,有一件事我是肯定的,那就是我想跟他談戀愛,畢竟他是第一個讓我心動的人。

  “林夕,我真的愛上你了,我也不知道怎麽回事, 我想我們在一起應該會開心的,你也喜歡我不是嗎?而且你喜歡了我那麽久。”我的語氣開始變的柔弱。

  聽到林夕說一直都在謙讓我,一直都在默默喜歡著我,我很為之感動,這時候我的眼淚開始在眼眶裡打轉了,也不全是感動,還有不被理解的委屈。

  林夕看我委屈巴巴的,估計他也是心疼我,一下過來把我摟在懷裡,撫摸著我的頭,“小傻瓜,永遠都不要為了我受委屈,所有的不良後果都讓我一個人承擔就好了呀。”

  我和林夕的肢體接觸從來都是我打他,要麽就是我們比賽掰手腕,第一次感受他懷裡的溫度,那種感覺好有安全感,我緩緩的把手搭在他的腰上,他的腰很瘦,腹部有肌肉,兩邊也有,真的很好抱,我的臉貼在他的肚子上,他站著的身體慢慢蹲了下來,笑眯眯的看著我(想象一下霍建華笑眯眯寵溺的看著你)“小傻瓜,我現在不怕分開了,不再擔憂一些沒有發生的事了,就讓我們在一起吧,以後的事誰又能預料呢。”

  他的表白讓我很開心,有一種魚兒上鉤的喜悅心情。

  我開心了,他也放心了,又坐在我的旁邊,一邊給我剝小龍蝦,一邊講著他這兩年發生的事情,還有學校裡的一些情況。

  後來我們的聊天很和諧,有說有笑的,吃飽了,也笑的肌肉發酸,原來林夕也是蠻幽默的一個人,他講那些發生在他身邊的趣事,講的栩栩如生。

  吃過飯,林夕把我送到宿舍門口,摸了摸我的頭“傻丫頭早點睡,明早我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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