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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驚》附篇之12、探春到底嫁哪兒了?
  續書過程中,關於人物的結局安排,一直都是重點,也是難點。其中,探春的結局盡管在前八十回就已經安排得非常明確-遠嫁。為什麽說遠?因為至少三千裡!但她到底嫁哪兒了?作者卻並沒有明確交待。因此,探春結局的難點就在於地點,也就是說哪個國家。

  《紅樓夢》第五回,關於探春的判詞和圖畫原文是:

  兩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也有四句寫雲:

  才自精明志自高,

  生於末世運偏消。

  清明涕送江邊望,

  千裡東風一夢遙。

  從判詞的圖畫來看,探春就是在船中哭泣的女子。有人借此便說探春遠嫁的國家是個島國,但哪句詩說是島國了?江邊就一定是島嗎?千裡就是島嗎?別的不說,京杭大運河就1794公裡,也就是說,千裡還沒入海呢。

  寶玉過生日,探春的花簽是杏花,而且說探春必得貴婿,李紈笑稱:我們家又多了一個王妃不成?顯然探春的結局是王妃。並不是高鶚筆下的“鎮海總製的兒子”那個級別。一些學者搜腸刮肚,先把鎮海總製想像成“兩廣總督”,又稱鎮海總製可以由藩王擔任,皇帝招撫外藩、和親藩王也有需要。我覺得是有這方面的需要,豈不知這是續書者實在編不來,謅不動了,才在99、100回中胡掐了“鎮海總製”這麽個官名,他自己都記不住,在114、118兩回又搞成“鎮海統製”了。其實“總製”尚可,最起碼還是明朝的官職,“鎮海統製”就更牛頭不對馬嘴,要知道,“統製”是北宋時期的官名。

  其實中國古代一直有著“和親”傳統,但“和親”並不光彩,很窩囊,有點兒拿美人去換和平的意思。確實是一件非常恥辱、無能的事情,所以宋明兩朝都沒有和親,但到了清朝,由於國力衰微,和親又被重提,而且這種“不要臉”的事還做到極致,達到了顛峰。據統計,從清初到乾隆年間,和親(包括下嫁外藩)的公主、格格達到了22人,郡主以下更多達49人。所以,對曹雪芹這種被皇帝抄了家的人來說,寫和親是必須的節奏。高鶚們就不同了,所以他們才完全曲解了曹雪芹的意思,不是“不懂”,而是“不方便懂”或者“不想懂”。

  正是出於這種態度,高鶚之流對《紅樓夢》的整體把控,不可能不出現偏差。續書的許多情節均惹人吐槽,比如香菱懷孕產子、元春因痰疾去世、惜春跟紫鵑一起去櫳翠庵出家等等,都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探春的結局,更出現了較為極端的問題。可以說,通行本後四十回關於探春結局的描寫,是最大的敗筆之一。

  正是因為他們的胡編亂造,現在,就連後四十回的版權也弄沒了,在一片喧囂下,2007年始,人民文學出版社新版全本《紅樓夢》停止使用“高鶚著”“高鶚續”等字樣,更新為“無名氏續,程偉元、高鶚整理”,標志著“高鶚續書說”發生動搖。從台前轉到幕後,高鶚的著作權被賣給“無名氏”。萬幸,這麽一改,已經被一連聲地罵了二百年的高鶚,終於得到了解脫。

  確實,目前的這個續作,無論作者是誰,都配不上前八十回的精彩寫作。情節安排不僅拖遝冗長,要麽與前八十回暗示不符,要麽不符合人物性格。但總的來說,囉裡八嗦地把三十回寫成了四十回,也真難為他了,對此,紅學界的評價很一致:推廣有力,傳播有功。

  其實,

探春遠嫁和番這個情節,曹雪芹在前八十回早已做好了鋪墊:第七十一回賈母大壽,南安太妃認了探春當乾女兒,有了這個身份,探春自然就是郡主,完全可以參與和親。不然南安太妃會平白無故認她當乾女兒?  另外就是曹雪芹為了鋪墊探春和番,寫了兩回放風箏。頭一次是第五回,探春判詞中有:“畫著兩人放風箏”。第二次則是第七十回,探春放的風箏是一個“軟翅子大鳳凰”。我們知道,古人把皇帝稱為龍,皇后稱為鳳,因此鳳凰象征國母,它的圖案可不是隨便亂用的,只有皇后、王妃才能用來做裝飾,這也預示著探春將來要作王妃。

  還有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探春簽上說她必得貴婿,眾人之笑語:“我們家已經有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也同樣暗示探春將來會成為一位王妃。

  但在高鶚續寫的第100回“悲遠嫁寶玉感離情”中,賈政出差,與一位鎮海總製結識,兩人一見如故,賈政聽聞這位鎮海總製有一個兒子,於是就做主將探春許配了,最後探春遠嫁海疆。從此便查無此人,徹底失蹤。被遺棄了9回之後,因為實在無法向讀者交待,第119回,探春才又冒出來,終於又得以被續書者想起來-回家探親,而且形象很好:“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鮮明。”

  可根據《分骨肉》的描寫:“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傷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這明顯是“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的節奏啊。這一去就回不來了呀!我們知道,古代去和番的公主都沒有好下場,不是被殺就是跳入苦海,例如嫁了四個丈夫的義成公主和鹹安公主?如何能“服采鮮明”地榮歸故裡呢?簡直是荒唐至極!

  不僅如此,在高鶚續寫的後四十回裡,趙姨娘的表現也令人匪夷所思。一是知道消息後“反歡喜起來”。這是親媽嗎?再不著調、再狠心的母親,也不會有如此反應吧。二是趙姨娘始終在埋怨探春,覺得探春“擋在頭裡,連環兒也不得出頭”。最不可思議的是,她還“詛咒”探春,“隻願意她像迎丫頭似的,我也稱稱願”。趙姨娘竟希望她像迎春那樣,也遇到“中山狼”,從而被虐身亡,這更有悖於常理,虎毒尚不食子,何況人呢?!

  由上可知,高鶚們完全辜負了曹雪芹的深邃筆墨。他們在清代文字獄的淫威之下投降了,擅自改變了探春的命運。使她成為薄命司中的一個另類、奇葩,因為她在高鶚們筆下擁有了完美的結局。可以說,他們已經把她從薄命司請到逍遙快活司去了。在續書者筆端,探春是金陵十二釵正冊中結局最好的一位。好端端的一部小說,續了個一塌糊塗。

  所以,探春和親是有定論的,而且是坐船去的。至於哪個國家,書裡沒寫,我們只能通過推理,去破解這個謎題。

  其實,《紅樓夢》前八十回中曹雪芹曾借詩詞兩次提起王昭君和番的悲劇:一次是薛寶琴的“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撥盡曲中愁”;還有林黛玉的“絕豔驚人出漢宮,紅顏薄命古今同”。現實中,曹寅有兩個女兒都嫁給了王子,長女是平郡王妃,次女是一個侍衛,後來也襲了王。因此,探春和番遠嫁的結局幾乎可以確定,但具體嫁到哪個國家則難以琢磨。

  按照曹雪芹的寫作手法,所謂“草蛇灰線,在千裡之外”,這個國家的名字,肯定非常真實而具體,在前八十回出現過。經過檢索,其實范圍並不大。《紅樓夢》裡只出現過這幾個國家:真真國,暹羅國,爪哇國,茜香國,波斯國,俄羅斯,海西福朗思牙。我們可以采取“排除法”來解決問題。

  真真國是由薛寶琴口中說出來的。她自稱八歲就跟隨父親到西海沿子上買洋貨,遇到一個真真國的女孩子,這個西洋美人居然披著黃頭髮,打著聯垂,滿頭帶的都是珊瑚、貓兒眼、祖母綠這些寶石;身上穿著金絲織的鎖子甲洋錦襖袖;帶著倭刀,也是鑲金嵌寶的。

  這個“真真國”絕無可能,因為世上沒有這個國家,而“真真”的對立面即“假假”,這個“真真國”又是曹公的“煙霧彈”!

  茜香國是馮子英請客時,蔣玉菡送給寶玉一條大紅汗巾子,這條茜香羅汗巾子是茜香國女王的貢品。

  作者已經寫明茜香國的國王是女的,她不會娶探春。

  俄羅斯則是王子騰過生日時,賈母給寶玉一件孔雀裘,產自俄羅斯。俄羅斯地處北方,去俄羅斯最近的路是蒙古,不需要坐船,並不是探春遠嫁的方向。

  波斯國出現在寶玉生日,鳳姐的賀禮是一個宮製四面和合荷包,裡面裝一個金壽星,一件波斯國所製玩器。波斯國,即伊朗。版圖最大時地跨亞、歐、非三大洲,但清代中國與波斯基本上沒有來往。在中亞,清朝只和杜蘭尼王朝、浩罕、哈薩克、布哈拉、巴達克山(巴達赫尚)等國有過正式外交。更何況,這個國家從君主到庶民,都有很虔誠的宗教信仰,不會求娶中國新娘。

  海西福朗思牙出自寶玉口中:“海西福朗思牙,聞有金星玻璃寶石,他本國番語以金星玻璃名為‘溫都裡納’。如今將你比作他,就改名喚叫‘溫都裡納’可好?”

  福朗思牙,當指法蘭西無疑。據方豪《從紅樓夢所記西洋物品考故事的背景》一文援引中、法兩國文字記載,證明在康熙南巡時,曾有畢嘉、洪若兩名西洋教士進入江寧織造署謁見康熙,並進獻方物。因此曹雪芹知道這個國名,不是杜撰的。但法國國力強盛,更不可能是清朝和番的對象。

  如此,便只剩下爪哇和暹羅了。

  爪哇國是在頑童鬧學堂後,金榮的姑姑到寧國府,本來想告狀,結果聽到尤氏的一番話後,書中寫道:“金氏聽了這半日話,把方才在他嫂子家的那一團要向秦氏理論的盛氣,早嚇的都丟在爪窪國去了。”首先,名字就不對,“爪哇”是史料中被普遍公認的音譯名字,曹雪芹將它寫成“爪窪”明顯就是故意而為。爪哇國位於印尼爪哇島一帶,明朝之前曾是中國的附屬國,清朝時期就不朝貢了,與中國沒有官方來往。清史稿上也沒有關於爪哇國的記載,清朝的19個附屬國分別是:朝鮮、琉球、越南、南掌、暹羅、緬甸、廓爾咯、蘇祿、坎巨提、浩罕、布魯特、薩克、安集延、瑪爾噶朗、那木杆、塔什乾、阿富汗、錫金、不丹。根本不包括爪哇國。

  因此,探春遠嫁的國家隻可能是暹羅國。

  在《紅樓夢》前八十回中,暹羅一共出場三回。

  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姊弟逢五鬼紅樓夢通靈遇雙真”鳳姐語:“那是暹羅進貢來的。我嘗著也沒什麽趣兒,還不如我每日吃的呢。“林黛玉道:“我吃著好??”

  第二十六回“蜂腰橋設言傳心事瀟湘館春困發幽情”古董行程日興給薛蟠買的東西:“這麽大的大西瓜,這麽長一尾新鮮的鱘魚,這麽大的一個暹羅國進貢的靈柏香熏的暹豬。”

  第五十三回“寧國府除夕祭宗祠榮國府元宵開夜宴”烏進孝給寧府送東西單子的單子上面寫著:

  大鹿三十隻,獐子五十隻,麅子五十隻,暹豬二十個,湯豬二十個,龍豬二十個,野豬二十個,家臘豬二十個,野羊二十個,青羊二十個,家湯羊二十個,家風羊二十個,鱘鰉魚二百個,各色雜魚二百斤,活雞、鴨、鵝各二百隻,風雞、鴨、鵝二百隻,野雞野貓各二百對,熊掌二十對,鹿筋二十斤,海參五十斤,鹿舌五十條,牛舌五十條,蟶乾二十斤,榛、松、桃,杏瓤各二口袋,大對蝦五十對,乾蝦二百斤,銀霜炭上等選用一千斤,中等二千斤,柴炭三萬斤,禦田胭脂米二擔,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雜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擔,各色乾菜一車,外賣粱谷牲口各項折銀二千五百兩。外門下孝敬哥兒玩意兒:活鹿兩對,白兔四對,黑兔四對,活錦雞兩對,西洋鴨兩對。”

  我在拙著《紅樓悟夢》裡曾對這張禮物單進行了分析,並得出“暹豬二十個,湯豬二十個,龍豬二十個,野豬二十個”即暗喻賈府四姐妹。其中“暹豬”、“鹿舌”兩物即對應探春(詳見《紅樓悟夢》五十三,“奇怪的禮單、奇葩的酒令”一文)。第三十七回“秋爽齋偶結海棠社蘅蕪苑夜擬菊花題”有黛玉的一段話:“你們快牽了她去,燉了脯子吃酒……古人曾雲‘蕉葉覆鹿’,他自稱‘蕉下客’,可不就是一隻鹿了?”蕉葉覆鹿的故事出自《列子》,比喻榮辱得失一切都如夢幻。鹿舌暗指探春“蕉下客”的名號,正合她們夢幻薄命,而暹豬則暗示她遠嫁暹羅國。

  暹羅國,是中國對泰國的古稱,元朝時期即是中國的附屬國。元史、明史皆有相關記載。有人稱中國到泰國可以走陸路而不必乘船。但看過明史就會明白:“暹羅,在佔城西南,順風十晝夜可至,即隋、唐赤土國。後分為羅斛、暹二國。暹土瘠不宜稼,羅斛地平衍,種多獲,暹仰給焉。元時,暹常入貢。其後,羅斛強,並有暹地,遂稱暹羅斛國。”去暹羅是要坐船的,順風的話,十晝夜即可到達。明永樂六年九月,鄭和下西洋時,曾訪暹羅,後來該國建有三寶廟,即祀中官鄭和。

  其中,對於暹羅的風土人情和進貢物品,明史記載的尤為詳細:“其國,周千裡,風俗勁悍,王,瑣裡人,官分十等,自王至庶民,有事皆決於其婦,其婦人志量,實出男子上,崇信釋教,男女多為僧尼,亦居菴寺,持齋受戒。衣服頗類中國。富貴者,尤敬佛,百金之產,即以其半施之。氣候不正,或寒或熱,地卑濕,人皆樓居。男女椎結,以白布裹首。富貴者死,用水銀灌其口而葬之。貧者則移置海濱,即有群鴉飛啄,俄頃而盡,家人拾其骨號泣而棄之於海,謂之鳥葬。亦延僧設齋禮佛,其貢物,有象、象牙、犀角、孔雀尾、翠羽、龜筒、六足龜、寶石、珊瑚、片腦、米腦、糠腦、腦油、腦柴、薔薇水、碗石、丁皮、阿魏、紫梗、藤竭、藤黃、硫黃、沒藥、烏爹泥、安息香、羅斛香、速香、檀香、黃熟香、降真香、乳香、樹香、木香、丁香、烏香、胡椒、蘇木、肉豆蔻、白豆蔻、蓽茇、烏木、大楓子及撒哈剌、西洋諸布。”

  因此,對於這個“風俗勁悍、氣候不正”的國家而言,探春遠嫁和番,並不是一件好事,正是她薄命結局的開始。

   1347年,一名太守的女婿拉瑪鐵菩提,結集兵力,在湄南河和巴塞河的匯合處建立了一座新城,取名“阿育他亞”(華人稱為大城),並立號為王,這就是泰國的大城王朝的開始。大城王朝維持了四百多年,經歷三十三位君王,直到1767年才宣告結束。那時候曹雪芹已經去世多年。

  清史稿則記載:“康熙二年,暹羅正貢船行至七洲海面,遇風飄失護貢船一,至虎門,仍令駛回。三年七月,平南王尚可喜奏暹羅來餽禮物,卻不受。其年,議準暹羅進貢,正貢船二艘,員役二十名,補貢船一艘,員役六名,來京,並允貿易一次。”再加上暹羅的金葉表文裡同樣寫明“梯航渡海”之詞。

  更說明暹羅到中國不會走陸路,全靠坐船。後來清朝宮廷對暹羅的進貢有詳細規定:“定暹羅貢期三年一次,貢道由廣東,常貢外加貢無定額。貢船以三艘為限,每艘不許逾百人,入京員役二十名,永以為例。”(據清史稿)康熙十二年四月,暹羅“航海而請封”,遂冊封暹羅國王。(據清史稿)隨後的雍正、乾隆兩朝,暹羅均按慣例進貢,其間亦不斷有官方及貿易往來。

  當然,我們並沒有從現有的資料中發現關於和番的史料,但《紅樓夢》中以該國為背景寫出探春遠嫁的故事卻可以確定。

  前文說的第七十回放風箏,暗示了探春的結局。最後探春的風箏被另兩隻風箏攪住,隨後三家風箏線都斷了,正與探春的判詞描寫有異曲同工之妙。這正說明,她與同去和番的侍書與翠墨,或者其他人,一齊殞命了。由於雪芹在世時,暹羅還沒有被緬軍佔領,死亡原因當然還是一次意外。

  另外,我們知道曹雪芹是喜歡用諧音。探春的丫鬟侍書諧音“逝殊”,這充分說明探春的死亡很特殊。不僅如此,元春的丫頭抱琴諧音“暴情”,迎春的丫頭司琪諧音“死淒”,惜春的侍女入畫諧音“入化”,所以,這是有根據的,並非空穴來風。

  第七十五回探春曾說:“正是呢,有叫人攆的,不如我先攆。親戚們好,也不在必要死住著才好。咱們倒是一家子親骨肉呢,一個個不像烏眼雞,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這句話,明顯是“一語成讖”。這表明,探春最終不幸“被吃”了。因為是意外事件,而且還“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很有些“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味道,因而便是大海。只有海洋具備這種特殊環境。我們大概可以推斷,探春所坐的船只在海上碰上了惡劣天氣,最後被巨浪吞噬。

  還有就是我在拙著《紅樓悟夢》“十四、從紅樓十二伶看金陵十二釵命運”一篇文章中提到的,探春的影子是艾官,艾官又稱老外,暗喻她的遠嫁。艾,即艾草,端午節的習俗就是在門上掛艾草。艾官暗喻投水而亡的屈原。所以,探春的結局是被大海吞噬而溺亡。

  我們知道,探春還有一個名叫翠墨的丫鬟,“翠”、“墨”都是上下結構,可以拆開分析。如果我們用拆字法分析,就可以得到羽、卒、黑、土四字。卒有死亡之意,探春則對應“羽”,“羽卒”一詞即意味著探春之死。 而在五行裡,水為黑,所以黑即水,根據五行相生相克,土克水。如果水指大海,那麽能克水的土便是礁石。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探春乘坐的船因遇上了惡劣天氣,視線不清,無法操控,最終觸礁,令探春死於海難。

  回到探春的判詞,我們這時候就可以理解她的圖畫裡為何有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而且她在船中掩面泣涕。她出嫁時可不是這個樣子,船上坐滿了人,旌旗招展、風光無限。這樣的圖畫只能證明她遇到了海難,自己在船上哭。

  最直接的證據來自第六十回“茉莉粉替去薔薇硝玫瑰露引來茯苓霜”,趙姨娘與探春吵架,命人查是誰調唆的。媳婦們都說“大海裡那裡尋針去?”這句話即喻探春死於茫茫大海。曹雪芹筆下絕無閑文,這也是一個非常巧妙的暗示。第四十回“史太君兩宴大觀園金鴛鴦三宣牙牌令”中,賈母在探春屋裡言道:“咱們別沒眼色,正經坐一回子船喝酒去。”也暗示了探春的坐船遠嫁。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淒清凹晶館聯詩悲寂寞”中,賈母又提起探春:“只是三丫頭可憐見的,尚還等著。你也去罷,我們散了。”正合了脂硯齋在第二十二回的批語:“此探春遠適之讖也。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致流散也,悲哉傷哉!”也就是說,探春遠嫁之後,過了一段時間也“去了”(死亡),接下來賈家很快就終結了。

  所有這一切都在證明一個結論:探春在回國探親途中因突遇惡劣天氣,致使船隻觸碰礁石,發生了海難。並非是通行本中“衣錦還鄉”之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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