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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劇本殺中活下來》第2章:回憶與劇本殺
  我想起三四年前我還在大三大四的時候,常玩的一個遊戲:劇本殺。

  劇本殺是一種推理遊戲,它起源於西方宴會實況角色扮演“謀殺之謎”,是玩家到實景場館,體驗推理還原解密的遊戲。

  我看了看手中這張三千世界劇本殺推理館的卡片,想這應該就是一個實景體驗館,在劇本殺店鋪裡,有各種各樣的不同裝修風格的房間,古風、民國、日式、恐怖、現代……等等,給人以身臨其境的沉浸式的體驗。

  “這應該是一張劇本殺店的會員卡或者宣傳卡吧?”我看了看這張卡片,心裡想,這應該是一個挺大的劇本殺店,因為那些小本經營的店,大多數時候,在宣傳的時候,都是使用傳單或者在通訊群發消息的,成本才幾分錢。

  使用會員卡,也就意味著經營成本要高一些,但是如果是走高檔路線的話,店鋪的裝修風格、服務質量、玩家體驗什麽的,也會更好一些,不過這樣的店鋪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存活下來,因為前期投入太高,回本會很難。

  我又想起劇本殺的有關規則,劇本殺的規則是,在一個密閉的房間,一兩個主持人的主持下(專業的術語叫dm),玩家先選擇人物,閱讀人物對應劇本,搜集線索後,討論分析後,投票找出劇本中裡隱藏的真凶。

  劇本殺不僅僅是一個遊戲,更是一個集知識屬性、心理博弈屬性、強社交屬性於一體的娛樂項目。

  我之所以這麽了解這個遊戲,是因為三四年前,我在大學念書的時候,我的女朋友正是一個dm,很多時候我去找她,她都在給別人開本。

  而她不得閑的時候,我就和老板閑聊或者一起玩玩手遊。

  與老板混熟了以後,在那個劇本殺店有人組局但是缺玩家的時候,我經常被老板緊急叫過來“客串”玩家,事後老板還會悄悄的發個幾十塊的紅包作為辛苦費。

  我一開始是不打算經常來客串遊戲的,因為花費四五個小時,我覺得有點浪費,一來我的女朋友在這邊,我玩本的時候,可以多陪陪她,二來可以多多少少賺一些外快,這比我在外面兼職給小學生補課要輕松很多。

  而最重要的是,店鋪的老板經常拉著我的手對我說:“你一定要來啊,自從你來了以後,我們店裡女學生都多了很多,這樣又能間接帶來更多的男顧客……”

  “還有這樣的事,難道有人迷戀我的美色?”我吃驚的問道。

  “那是自然啊……你不知道自己長的像吳彥祖和古天樂年輕的時候嗎?”老板毫不猶豫的說。

  “是嗎?”我覺得老板在胡說八道。跑進他店裡衛生間裡的大鏡子一照,“明明是金城武嘛!”

  但是老板還是堅持叫我彥祖,甚至將我的名字張偉後面的“偉”字給去掉了,開口閉口叫我張彥祖。

  而我的女朋友,在很多次我與漂亮的小姐姐組局結束後,裝作吃醋的揪著我的耳朵說:“張彥祖,今天又演情聖了?我看那幾個小姐姐哭的稀裡嘩啦的。”

  “疼疼疼……情感本而已,情感本而已,是你這個dm帶本帶得好。”嗯,如果我們恰好在同一局遊戲,在我是玩家,她是dm的時候,我們是裝作不認識的。

  ……

  “喵兒……”

  遠處的街頭傳來一聲貓叫,我的思緒又回到了現實當中……

  “林雪,你還好嗎?……”我看著手中的這張紅色卡片,曾經與她在一起的快樂的點滴,

如同潮水般湧來。  大學畢業以後,她留在了我們大學所在的那個一線城市奮鬥,而我不得不屈服於現實,回到了我的故鄉,一個四五線的邊緣城市,只有在這個城市,我才能生存下來,這裡有我的故土和老去的爹娘。

  而我與林雪的關系,由熱戀的戀人,逐漸淪為彼此朋友圈的點讚之交,感情會輸給時間和距離,而這一次,在我倆脆弱的感情擂台上,時間和距離一起上場了。

  “如果你實在有一天無路可走,那麽就去這個地方……”我又一次想起徐榮臨走前遞給我的卡片和說過的話,還有他那略顯得猶豫的表情。

  “難道他也是一個劇本殺玩家?或者在玩劇本殺的時候傍上了某個富婆大佬?”

  所以他才說,他的債務可能不用還了,我想了很久,我還沒到徐榮說的無路可走的地步。

  雖然我很自信自己的長相,但是我一直無法下定決心被某個富婆包養,而我想象中的富婆大多數都是周星馳電影《功夫》裡包租婆的身形和相貌。

  我打開手機,依舊沒有接到代駕的訂單,倒是刷微信朋友圈,翻出了一條“前女友”林雪的說說:我過幾天要去玩一個劇本殺遊戲了,如果你在我的身邊,你會阻止我嗎?

  我猶豫了一分鍾,終於忍不住點了個讚,手機卻顯示:此條信息已經刪除。

  林雪的信息好像從來沒有出現過,我甚至以為是自己出現了幻覺,但是我知道,那不是。

  我想起一句話:猶豫就會敗北。

  但是我點讚了又如何呢?我們也無法再續前緣了,以她的家境和能力,是斷然不會和我來這種城市生活的。

  我和她,都曾經是在一線城市掙扎的大多數,是我覺得自己無法在那樣的城市生存下來,決定與她和平分手。

  即使現在我再去找她,又有什麽用呢?辛苦工作十年,也買不了一個衛生間大小的房子,而把我老去的父母接過去?那樣只會拖累她。

  我的腦海一直都是林雪的那條說說:“我過幾天要去玩一個劇本殺遊戲了,如果你在我的身邊,你會阻止我嗎?”

  “難道她是要去和別的男生約會嗎?她這句話中的“你”會不會說的就是我?我為什麽要阻止“她”……嗯,如果我在她的身邊,我一定會阻止她,想跟別的男生約會?門都沒有!!老子也是一個醋壇子!”

  一想到這裡,我就忍無可忍,下意識的撥了她的電話,可是我在觸屏上按下10個數字後,第11個數字卻怎麽也按不下來。

  “不打擾,是我的溫柔。”我一咬牙,就將所有的數字刪去。

  我扶著我300塊買來的電動車,像雕塑一般的照在酒吧的門口,等待著那些喝醉酒的人出來的時候叫代駕,風吹起我的外套,頗有點風中俠影的味道……

  如果我留長了胡子頭髮,再戴上個鬥笠,背上一把闊劍,那會很像一個古代的大俠吧!

  終於,我蹲到了一個單子,於是我立馬將其他的思緒拋之腦外。

  顯示定位是個夜店,還是個瑪莎拉蒂,我心裡一縮,哎,又是個豪車,這種四線城市怎麽也會有這麽多的豪車?

  夜店目的地距離我蹲點的這個酒吧大概8、9公裡, 我最怕的就是要像上次一樣抬酒鬼,到了一看,果不其然車主正發酒瘋呢,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子,穿得十分暴露,正扒著另一個人車窗死活也不走,幾個跟他一起的人把他硬塞進車裡,綁上安全帶,示意讓我開走。

  我透過中央反光鏡看過去,這女孩子長著一張娃娃臉,身材倒是十分火爆,豐胸細腰,穿著露臍裝超短褲什麽的,幾乎和我的“前女友”林雪不相上下了。

  還沒到目的地車主已經在說夢話了,嚷嚷著什麽:“我一定會找到你……”,我到了目的地郊區的一個大別墅之後,搖醒她讓他叫人來接,等了十分鍾一個看上去像車主爸爸的人才來把他架走,我從後備箱挪出折疊車,這一單電子收款48.92元。

  這會兒時間已經是夜裡11點多,好在騎車剛從沒兩步又接到一單,附近3公裡外的一家飯店。到了發現是一輛好老款的奇瑞,還手動檔,關鍵離合還不好使,動不動就熄火,4公裡左右開了我20多分鍾,收款26.46元。

  我一開始還慶幸這郊區偏僻,沒人和我搶單,後面啟動這破車就叫苦不迭了,直到最後收款後,我才長舒了一口氣。

  時間已經將近12點,我打開手機看了地圖,想找一條最近的路回到之前蹲點的酒吧。

  “咦……烏龍巷?”我看著手機顯示的定位,又掏出那張徐榮給我的卡片,背面有一個地址,字體很小:烏龍巷1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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