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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奪的人生》第27章:誇獎
  我母親幾乎從不誇我,打擊我到是家常便飯,我自己就不講了,連她的孫子,我的兒子拿了個大獎,在她臉上也是看不到任何表情包的。我已經習慣了,但我也一直在糾結,難道真的沒有什麽能讓她有興趣吐個好字出來嗎?雖然她從不誇我,但她好像特別喜歡拉功勞,也就是她特別想別人誇她,甚至到了自殘的程度。

  那天我帶她去衛生所輸液,正好那個以前的村幹部也在,我母親開始了表演。她和人家說自己種水稻的事。這裡先說個題外話,我父親走後,她準備自己一個人種水稻,我才發現,她口口聲聲說家裡就靠她一個人,結果她連水稻怎麽弄都不會,什麽時候泡谷種,怎麽泡,怎麽育秧,施肥,除草,都得找人問,我已經對她有看法了。她跟人家說怎麽學會種水稻的,就是想讓人家誇她幾句,可人家在聊什麽,人家好像在說,他兒子的廠生意怎麽樣,生意不錯,就是有點周轉不開,意思好像想跟另外一個人借點。我想說我母親,第一,你打斷人家的話題真的不禮貌,第二,你當了一輩子農民了,種個水稻(我們那邊是主要作物)你讓人家誇你什麽?可我母親不管這些,不停地打斷人家,不斷暗示,我第一次種水稻,也弄得挺好!人家不理她,她又說,我還以為有多難,也很簡單的嗎!人家還是沒功夫理她,我的產量應該很高,我管理得很好的,人家生氣了,回過頭了看了我母親十幾秒,一句話都沒說,我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丟人啊!可我母親還是沒放棄,我們女人種水稻也不比你們男人差的。最後我母親是怎麽放棄的,我腦子一片空白,輸液還沒完,她一生氣,不輸了,自己把針頭拔了,氣哄哄地回家了,我都趕不上她的步伐。

  細想起來,我母親乾活更像是在作秀,作秀可都是政客的基本功,其實我母親的工作效率不高,同樣這點活,要是我姑媽來乾,起個早,太陽還沒多高就乾完了,可我母親經常是這樣的場景,人家回家做飯吃飯了,大中午的她還在地裡乾活,就等著別人喊她,那麽勤快啊!可以收工了,不行的,我要把活乾完再回去。和別的人家比,因為我爺爺奶奶早就沒了,我父親又是非農,地本來就比人家少,我父親上班前,下班後幫她幹了點,留給她乾的活本來就沒多少,可她真的好像比別人忙多了!但地就這麽點,她常掛在嘴邊的話是:勞而無功。我很疑惑,是誰給她灌輸了這樣的思想?硬是把生活弄成了作秀場。

  她的作秀,給我也造成了影響,那是在我還很小的時候,那時候還是集體乾活。每天吹號上工,吹號收工,都是出工不出力的,但我母親是個例外,她經常受表揚,那時候的村幹部就是在衛生所碰到的那個,估計我母親很享受他的表揚吧,這麽多年都沒忘。那時可能為了獲得更多的誇獎,別人都回家做飯吃飯了,她還要在大中午乾活,她就想不起來家裡還有一個小孩肚子會餓!於是我每到了飯口就像個小叫花子,在別人家門口流口水,大人們都懂的。我記得我常去一個地方,就在我家不遠的糧食加工廠,那裡有個姓朱的爺爺,他經常會給我吃的,但他老把我和那條黃狗相提並論,看我來了,就說:今天阿黃又要餓肚子了!我也不清楚為什麽,後來我不去了,是我母親做了工作還是他讓我覺得我和狗狗搶食。我去了另外一個地方,那時候叫供銷社代售店,那裡也有一個姓朱的爺爺,他不可能給我餅幹什麽的,而是辣椒。

  那時候有一種菜叫什錦菜,

好像是用蘿卜絲,胡蘿卜絲,生薑,辣椒醃製的,是論斤論兩稱的,我們那裡的人大多不吃辣椒的,吃的人很少,所以稱的時候都會把辣椒挑出來。看來辣椒在中國的歷史真的不長,不要再被電視劇,電影騙了。他們懂我的意思,但那時候他們自己都吃不飽,更不可能給我餅幹什麽的,那是公家的東西,真的沒什麽可以給我的,他們給我辣椒,但我還真喜歡上了這個味道,我就成了我們那裡的另類!後來,我都沒覺得有辣味,我父母他們都受不了了!念書的時候,那些湖南的,江西的同學,論吃辣,我沒處過下風。  我六歲就自己做飯了!小孩子的生存欲望就是那麽強烈!我還夠不著灶台,是站在凳子上完成的,第一次做飯,米飯裡多了根雞毛,我這是想吃雞肉啊!按理說我六歲就會自己做飯了,我長大後應該成為大廚啊!但我沒有,水平還很菜,可能是我母親並沒有表揚我,對她來說,她反而有點失落,因為她又少了一項控制我的手段,在我的印象中,我不管做什麽,我母親都能挑一堆毛病出來,就因為多了根雞毛,她差點把飯倒了。我也記得很清楚,我伯父的媽媽看我準備自己做飯,就過來指導。事後還動情地說,這下這孩子餓不死了!對啊!我到處要飯的時候我的鄰居在哪裡?我沒有任何印象。

  不過我母親給了我答案,說起她的痛苦經歷,她說我小時候沒吃的,我爺爺逼她乾活養家(是我父親好吧,我父親在廠裡上班,我母親一年也掙不了我父親一個月的),她沒時間給我做飯,我伯父他們像喂狗一樣給我吃剩菜剩飯,有的都餿了!她回來看到我在吃這些,把她心疼壞了,把碗奪下來扔掉!她這麽說你們信嗎?我覺得她把碗都給扔了可能是事實,但那個時候吃都吃不飽,哪來的剩菜剩飯,還能把飯放餿了?鍋巴都會吃得一點不剩,又是母親的謊言。事實應該是這樣的,我伯父他們看我還沒吃飯,就給我盛點,可要是不巧,我正吃著,我母親剛好回來,她就給我伯父他們看臉色!幾次下來,我不敢去了,他們也不敢給我吃了!糧食那時候多金貴啊!連碗都扔掉,我母親夠狠!

  說起我的伯父,他應該是真的喜歡我的,他沒有兒子,三個女兒,那喜歡我這個侄兒也是情理之中,上初中的時候,我是田徑隊的,早上要訓練,為了讓我多睡一會,他讓我住到他那裡,但你們知道的,這樣我會難受的,所以就住了幾天。我上大學還是他送我去車站的,他還不時偷偷送點東西給我。但他怎麽地最後成了我的仇人?我至今都沒弄清楚。

  那是我上大二的時候,我是入黨積極分子,有一份入黨函調寄回老家,我們家就我伯父認字,他還當過村書記,我也寫信給他了。但事後學校這邊就沒動靜了,到是系書記旁敲側擊地問我家裡的情況,還提了一句讓我莫名其妙的話:小徐啊!你記住,別人害不了你,能害你的只有你身邊的親人。等我寒假回家, 才知道家裡都鬧翻了,都說我伯父不是東西!我的函調他做了手腳,什麽版本的都有,村裡的人說,我伯父要過大印就蓋,然後就裝信封了,他就看到說我小時候有小偷小摸的習慣。也就是說,他認為這份函調終止了我政治生涯的可能(他當政的年代,這絕對能廢了我)。我無論如何也不信是我伯父乾的,但大家說得有板有眼的。直到二十二年後,我自己的親叔叔告訴了我實情。

  我叔叔是本來想勸我,要大度,我伯父畢竟是家族的老大,下一輩的老大是我,那個事情是我父母不好,他的原話是這樣的:你才考上個大學啊,你爸爸媽媽就把我們踩在腳下了!你要再當個官,我們還怎麽過啊?天啊!這就是理由?我成了平民憤的對象了!怪不得我伯父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宣揚他的政績,這種事就算有,難道不需要掩飾一下嗎?我還以為是人家想看熱鬧,杜撰出來的,這種事怎麽能見陽光呢?原來我是平民憤的對象!

  看來我伯父被我父母鬧得失了心智,由愛生恨,本著有其父其母必有其子的理念對我痛下殺手!他們考慮過我嗎?我該原諒他們呢?還是該恨他們呢?還是恨我父母?

  從那時開始,我們家和伯父家交惡,後來還大打出手,我父親還把我堂姐的鼻梁骨給打斷了!在這種背景下,我母親把她攔我生意的責任推給我伯父,不由得我不信,要不是我舅舅無意中出賣了我母親,我可能現在還在記恨我伯父,害我一把還不夠,還要趕盡殺絕!把我從政從商的路都堵死。我前面我說我的事業裡提到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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