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長大了,天天和女生混在一起,難免會有女生喜歡我,我也會喜歡人家,畢竟是大男孩了嗎!我學習不是太差,如果不是因為外語我沒學(不學,老師拿我也沒招,我是從高二才開始學外語的),它拖了我的總分,否則我應該也算是好學生行列,我體育也不錯,運動會經常拿獎,還會唱歌,相聲說得有模有樣,每年都拿文藝匯演一等獎,我心地善良,樂於助人。這些對小女孩還是有殺傷力的!但我發現自己和女生可以混在一起,可不能有那種想和她單獨相處想法,這會讓我難受。初中就這麽過了,反正除了上學,其他時間也沒機會混。高中我們是住校的,我開始注意我的情況了。理論上說,我的第一個女朋友是我初中同學,我們都是班裡的好學生,一直是一夥的,我們考上了同一個高中,我們也算有始有終,說好了談朋友,結果因為難受,連馬路都沒逛過,我就提出分手,給她寫了個紙條:夢的冰河過早地融化了,我不想現在就談情說愛。她沒說什麽,只是看到紙條後跑出來想問我,我和其他男生在瘋玩她找不到單獨問我的機會,我故意的。後來我休學了,就也沒有交集了,但一直是朋友(我們一夥人,初中九人組)
其實我有自己喜歡的女生,這麽說吧,追女朋友我是認真的,表現也是積極的,可每當好像可以進一步發展的時候,我就莫名其妙地不受控制地難受,脊背發熱,僵直(感覺),嘴巴裡全是粘液,還有一股苦澀的味道,晚上還會失眠,面對好像馬上可以到手的女朋友我就只能放棄,(細細想來,我好像和所有人接觸都有那種狀況,我已經習慣了,起初也只是有點不適,但和女生靠得太近或單獨相處時好像我被打了一針什麽東西,這種難受就沒辦法忍受了。高一時我休學在家,我的一個堂姐怕我一個人孤單,特意帶我去看電影,我還是挺高興的,但面對她噓寒問暖,奇怪的是我難受得隻想趕緊回家,一個人獨處就不難受了)。對於追女朋友,奇怪的是我只要放棄這個念頭,好像馬上就可以恢復。不管是我追人家還是人家女孩子追我都一樣,最後都是因為我不堪難受而逃跑,於是我覺得我不該談朋友,我就該孤獨一生,我開始從思想上武裝自己,我還寫了首詩。
相思淚染被褥舊,作業汗濕背心久,若得佳人酒菜亡,又嘗何不淚汗休。
雖然說服了自己,可我還是忍不住想靠近我喜歡的女生,但結果都一樣,厚著臉皮討好人家,表現自己,可人家搭理我了,我就逃跑,不搭理我了就賤兮兮又去招惹人家。我都開始討厭自己了!我的那些高中女同學也都開始當面數落我:膽小鬼,有色心沒色膽,甚至教我怎麽追女朋友:想什麽想?先弄到手再說。連隔壁班的女生都敢跟我叫板:你就坐在我邊上,你只要敢在這裡上一節語文課,老娘我就嫁給你!可我覺得我追不了女生,也不該談女朋友。但生活的儀式感一定要有,我會去“追”那些不會讓我難受的女生,就是對我愛理不理,還有點討厭我的女生,當然那是不會有結果的,但轉移了那些喜歡我的女生的注意力(二三十年過去了,同學聚會時她們還記得:你的那個誰在那裡,就坐那裡那個)。同時我好像在向所有人證明我是正常的男生。
剛上大學,第一天上課,我還是喜歡和女生扎堆,其中有一個女生對我示好,我聽明白了,但我知道自己的毛病,我就在那裡支支吾吾,裝傻充愣。把我們班那幫男生急得!木頭,
榆木腦袋,傻子一個!於是我得了一個徐木木的外號,木木這個名號我用了二十五年,我的網名,後來的微信呢稱都用了“木木”。 我喜歡上圖書館上自習,我經常注意一個女的,剛進大學時她給我們新生上過課,我以為她是老師,其實她是我的學姐,是我們系的學習部長,她大一就過了英語六級。她也注意到了我一直在看她,那天她走到我邊上,我心跳得好厲害,她對我說:小胖,你出來一下。我就乖乖地跟著她出去了,找了個地方開始談心,她一口咬定我喜歡她,想追她,她說她可以當我女朋友,但約法三章:“第一,我不會愛上你。第二,我就是愛上你也不想嫁給你。第三,我就是想嫁給你,也嫁不了!我比你早畢業兩年,我可不想傻乎乎地等你兩年。”我可以去找她,她可以拒絕。但她來找我,我不可以拒絕。
就這樣我們成了“情侶”,別問我她長得漂不漂亮,單就170的身高和90斤的體重,我就可以當之無愧地成了學院男生的公共情敵!她是我們系公認的系花,是不是院花我不知道。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除了吃飯,上課,睡覺,我們基本都在一起,(當然寒暑假是分開的,書信來往)。我們倆在學院裡出雙入對,一起逛遍了學院附近20多公裡的所有荒郊野外(那是我自行車駝著她一個小時左右能到的地方),可我們什麽事都沒有,連牽個手都沒有!是不是把你們都著急死了!我也急啊!
我和她的相識可以說還是挺浪漫的,雖然有她的約法三章,但更多的可以理解為是她的口是心非的俏皮話,也許她說的可能是真的(那個時候還是包分配,許多大學情侶畢業後也只能各奔東西),但這並不妨礙我們談一場戀愛。她給我製造過無數次機會,我都沒敢越雷池一步,我甚至因為害怕失去她而刻意和她保持著距離,有她那約法三章給我的心理暗示,但主要是我難受,只要我有點非分之想,就像被什麽東西重擊一下。 和她在一起我很興奮,那種初期的小難受我說過我已經習慣了!我也想抱抱她,親親她,可做不到啊!那種被重擊後的難受我感覺馬上就要口吐白沫,身體已經僵直動不了了。隻想趕緊回去,回學校去。可她不在我身邊,我可以非常想她!好像我又沒什麽問題。
就那樣處了一年多,她對我也慢慢不感興趣了,我也覺得該結束了。我們的約會越來越少,到她快畢業的前半年,我們基本不聯系了,她也不再去圖書館上自習(在實驗室做畢業論文)。要說和她相處的收獲,第一,我這個高二才開始學英語的混蛋最後能過英語四級,她功不可沒,她大一就過六級了,天天和她在一起上自習,等於有個免費的家教。第二,我總算知道,感冒可以不這麽難受,我以前只要一感冒,我就難受得只能臥床休息,什麽也乾不了!可她好像沒什麽事,流著鼻涕,咳嗽不停,還發點小燒,可照樣上自習。我開始慢慢克制自己,一個小感冒讓我這麽難受的原因我二十五年後在我兒子身上找到了!後面我會專門講這個問題。
後來她畢業離開了學校,我開始瘋狂地想她,不停地給她寫信。雖然我不知道她工作的地址,但當初她給了我她父親的通信地址,我的信一直是由她父親轉交給她的。她沒甩掉我,雖然我們後來一直有聯系(可能算是朋友),但最初的半年多,她都沒回信,我也就不打擾她了。
就在她畢業的那個暑假,我沒回老家,一直在學校裡,就在快開學的那個時候,我搞了那次罷餐。我也成了學校的“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