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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一網打盡》五十,等我有了錢……
  第二天,吃過早飯後,范曉華帶上最後的五本手抄稿,於上午九點,來到了朱小洪的“智星電腦培訓”。

  “范兄弟啊,老哥盼星星,盼月亮,可把你盼來了。稿子都帶來了吧?有幾本?”

  他剛把他的二八大杠架好,朱小洪便從電腦房裡衝了出來,一副望穿秋水的樣子。

  “五本。”范曉華朝朱小洪伸出一巴掌。

  “才五本啊?”見范曉華隻帶了五本,也就差不多五六萬字,朱小洪臉上閃過一絲失望。

  “我表姐總共就給我寄了十來萬字的稿件,讓我打出來投稿的。

  “如果有報社願意發表,她就繼續寫,然後繼續給我寄;如果沒有,那就只能作罷。”

  “肯定會發表!肯定會發表!我朱小洪以一個十年書齡的老書蟲向你打包票,只要香江報社的編輯眼睛不瞎,便絕對會發表,說不定因為你這稿件的質量太高,還會爭先恐後地搶奪呢!”

  朱小洪拍著胸脯,朝范曉華保證,而後,便是一臉關切的問:

  “那范兄弟,如果你表姐的小說成功發表,她一周能夠給你寄多少稿子?”

  “這個說不準,得看報社連載的進度。但我姐說了,她手上還存了不少稿子,加上她每天可以抽空寫個五六千字,多的不敢說,一周五六萬字,持續個十幾二十周,還是沒什麽問題的。”

  “才五六萬啊?”朱小洪有些失望,但很快便釋然了,呵呵一笑道,“呵呵,是我貪心了——主要是你姐寫得太好看,塑造的人物,設計的情節太勾人,太讓人欲罷不能。

  “但話又說回來,你姐畢竟不是全職寫小說的,還要讀書,一天能夠寫五六千字,已經算是快槍手了。”

  “是啊!我姐碼字的確挺快的,一旦靈感來了,便是文思泉湧,下筆如有神……”

  ————————

  星期天這天,范曉華乾的事和昨天差不多,都是來了就打字,一直打到十二點朱小洪下班。

  之後,他照例騎車去西門菜市的好吃街,來到“米多多”,打算在“米多多”這裡吃點小吃。

  因為昨天吃了米粉,小籠包和抄手,今天,他便換了花樣,要了一大碗三兩的肥腸粉,又買了一籠燒麥,總共花去他五個大洋。

  五塊錢,又是肥腸粉又是燒麥,換成十幾二十年後,完全是便宜到姥姥家了,但是在1998年的雍縣,卻是一筆不小的花費,相當於他老漢兒半天的工資了。

  因此,盡管米粉,肥腸粉,小籠包,燒麥……這些在後世只能算普普通通,當早飯吃的小吃,但是在1998的農村,卻不啻於是美味的大餐!

  反正在范曉華的記憶中,每次和父母上街到縣城趕場,中午餓了,吃的就是米粉,小籠包之類的小吃,而且全家人吃得那是一個津津有味,連湯湯水水,都要喝得一乾而盡!

  能夠去好吃街吃小吃,這差不多是兒時的范曉華每次去縣城最最期盼的事情。

  吃飽喝足,范曉華忽然想起了每日辛勤勞動的父母。

  “要不,給媽老漢兒打兩籠小籠包回去嘗嘗?”

  范曉華有些猶豫。

  “給他們打包回去,老漢兒肯定不會說啥,但媽肯定要罵我敗家子,又要用什麽‘吃苦在前,享樂在後’之類的道理來教育我,說我一天苦都沒吃,球錢沒得,就開始搞享受了,到底是在哪個敗家子身上學的臭毛病?”

  一想到“勤儉持家”的母親,范曉華便搖了搖頭,也打消了給父母打包小籠包的念頭。

  “唉,還是先苦一苦父母吧。等小說發表,掙了稿費,就請父母到“米多多”來,米粉,肥腸粉,一氣點它個七八碗;小籠包,燒麥,粉蒸肥腸,粉蒸排骨,一氣要它個五六籠,豪橫一回,讓父母直接吃飽,吃撐——

  “錘子錘!

  “那個時候,還吃毛線個小吃!

  “直接找家火鍋店,啤酒喝起,毛肚、鴨腸燙起,請父母吃火鍋!”

  午飯過後,范曉華繼續回到朱小洪的電腦房,繼續手打稿件。

  大概是因為熟練和上午早到了半個小時的緣故,盡管今天的字數和昨天差不多,都是五萬字,但是今天的范曉華,卻在下午五點的時候,便收了工。

  因為沒有軟盤(USB1999年才被發明出來,廣泛使用更是要幾年之後了)將文檔拷貝下來,范曉華便只有將文稿暫時存放在朱小洪的電腦中。

  不過,他也多了心眼,把word文檔給加了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萬一朱小洪偷偷拷貝他的小說,然後將其上傳到互聯網,那玩笑就開大了。

  盡管加密的word文檔也有可能被破解。

  但范曉華不認為朱小洪有那個本事——他真有那本事,就不至於在老家混了!

  “不過,等有了錢,還是買張軟盤,每次使用完電腦後,把文稿拷貝下來,以防萬一!”

  范曉華已經在心頭下定決心,等第一筆稿費下來後,就去一趟省城,買兩張軟盤,順便買幾件合身的,符合他自己審美的衣服鞋襪。

  他現在穿的,都是以他母親王娟的審美配置的:

  冬天,通常是整套西裝加皮鞋,而且西裝裡面還必套毛衣!

  “你看人家歌星毛寧就是這樣穿的, www.uukanshu.net多帥,多有精神!”給他買衣服時,王娟通常都是這麽勸說自己兒子的。

  可范曉華心頭卻在嘀咕:

  媽,你喜歡毛寧就明說,不要拿你兒子當擋箭牌,也不用把你兒子打扮成他的樣子,你若真想打扮你兒子,就把你兒子打扮成陳關西好了。

  當然,這種話他隻敢在心頭嘀咕,嘴上是不敢說的,說了要挨打!

  而夏天,范曉華通常的裝扮則變成了白襯衣加黑西褲,或者灰西褲,腳上,則套著一雙暗褐色的泡沫涼鞋。

  坦白講,不論冬天還是夏天的裝扮,差不多是這個年代農村男孩子的主流穿著,范曉華穿的,和他那些同學相比,絕不算落伍。

  但問題在於,現在的范曉,卻不是原來那個懵懂無知,隨大流,對穿著也沒啥要求,心理年齡只有15歲的范曉華。

  現在的他,對著鏡子,再看自己這身農村主流裝扮時,便只有一個感覺:

  真尼瑪土!

  土得掉渣!

  “冬天羽絨服,牛仔褲或休閑褲,休閑鞋或者運動鞋;夏天T恤,短褲,休閑鞋或者涼皮鞋,這是我審美的最後底線!”

  重生後的范曉華,不止一次在心頭對自己說,並且下定決心,等有了錢,一定要按照自己的審美和想法去穿衣打扮。

  ——————

  PS:五十章了,紀念一下,但是收藏卻剛剛過800,還不如別人一天的增長。

  沒收藏的兄弟,幫忙收藏一下哈!

  另外,求追讀啊,大家別養了!

  老瞎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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