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川的財政。
天寶年間,秩序安定,經濟生產達到開國以來鼎盛。
當時三川有超過100萬戶,每戶永業田20畝,每畝種桑50株,產絹0.5匹,理論上戶均產絹10匹。
實際年產絹700-800萬匹,可能有土地兼並或其他因素,我按一戶8匹算。
現在還有50+萬戶,晚唐時生產不如盛唐效率高,土地兼並、侵佔、撂荒因素也有,我按一戶產絹5匹算,兩川總產量250萬+。
再談收稅。
唐代是量出為入的財政政策,事實上沒有固定的稅率。但一般而言,盛唐時戶均收不到2.5匹絹、250文錢——錢、絹不夠,都可以用實物抵,就是所謂的折色。
天寶年間,兩川86萬戶,可收得戶稅215萬匹絹、26.9萬緡錢。
到了這會,兩川50萬戶,按天寶標準可收125萬匹絹、15.6萬緡錢。
為了便於計算,我統一按標準絹300-400錢來計算,統一折合成錢,大概是75萬緡錢,這是戶稅,不包含地稅。
當然,戰爭年代,不可能按盛世標準收,事實上兩稅法的推出就是為了刮錢。書評區讀者老葉幫推算了一下,按憲宗元和年間標準,兩川實際可收450萬緡兩稅。兩稅=戶稅+地稅,即錢、絹、糧等統一虛擬折合成錢。
這450萬緡裡,便於外運的錢、絹約180萬緡,事實上地方上還要用錢,不可能全拿走,那麽拿走多少呢?按一半算,那就是90萬緡。
而一個軍士一年收入多少呢?
朔方軍是24斛糧食+10緡錢+10匹標準絹,這是理論上,實際上因為錢、絹不足,各種實物衝抵,比如邵大帥就用牛羊、糧食折抵,所以我統一虛擬折算成錢。
1斛糧食=200-400錢,1匹標準絹=400錢,算下來一名軍士一年收入是9(糧、奶、牛羊)+5(絹)+10(錢)=24緡錢。
事實上價格有波動,但應該就在21-24之間,除非發生饑荒,導致糧價暴漲。
兩川財貨運90萬出來,一人軍費24,可養3.75萬人,如果糧食由靈夏開支,可養6萬人。
可能還有人說有商稅,這個大概在幾十萬緡、不到100萬的樣子。
但別忘了,運出川還有成本,這個可不低,商稅能否覆蓋這個成本很難說。
另外,有人舉例邵大帥一百多萬人時養10萬軍隊。話說你覺得那時財政平衡嗎?書裡不止一次說養不起,幾次到關中就食解決賞賜問題,還四處搶劫,這些都忘了?
當時就是窮兵黷武,是靠劫掠、攤派維持開支,書裡說得很清楚了。
最後說一下發賞的方式。
如果派軍隊入川,賞賜發給他們在外地的家人,而不是在駐地發放,因為軍士們不要承擔運財貨出川的巨大成本。
如果將家人帶到蜀中,在當地安家,那麽可大大減少成本,並且地稅也能利用上,養十萬軍隊都可以。
再加一段吧。
憲宗元和初年(805),朝廷收入(實物+錢帛虛擬折合成錢)3500多萬緡(其中鹽利600萬),當時西川貢獻180萬緡兩稅,可能還有不到100萬商稅。
宣宗大中七年(853),朝廷收入925萬緡:550萬兩稅+82萬商稅+278萬鹽利,其中河中鹽池收入最高,約70萬緡,佔了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