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到了放學的時間,學生們一窩蜂地向家裡飛奔。
不過冷老師把方浩留了寫來,她想用更多的時間輔導方浩,教他創作。
通過下午的交流,她感覺方浩不是一個簡單的學生,而是一個非常有創作天賦的學生,這讓她對教方浩興致勃勃,興趣十足。
從最基本的遣詞造句開始,冷老師耐心地教著,猶如一個鄰家大姐姐一樣,眼中滿是溫柔。
看著這個身材前凸後翹,容貌絕美的老師,方浩心中不由升起了一絲異樣。
不過看到自己六歲的小身板之後,不由苦笑,直接打消了這個念頭。
一個教的認真,一個學的認真,方浩的學習速度非常快。
“方浩,我發現你的記憶能力和學習能力非常強,很難想象以後你會有多大的成就。”一個小時後,冷老師再次體會到了方浩的恐怖,驚歎地說道。
“謝謝老師誇獎,我要珍惜自己的天賦,更加努力地學習,將來做一個有用的人報答老師。”方浩用清脆的聲音說道。
“好孩子!”冷老師聽完這話,內心不由閃過一絲暖流,把方浩緊緊地摟在懷裡。
一絲熱若有若無的幽香傳入鼻端,方浩自然知道這是冷老師天生自帶的少女體香,果然是極品美人,只可惜他太小了,只能想想,而且身體毫無反應。
“方浩,天色已晚你就回家去吧!我們明天繼續。”看到已經到了傍晚,冷老師說道。
“好的,老師,那我走了!”方浩點頭答應。
隨後,在冷老師的目送下離開了學校。
冷林的心思十分複雜,這個學生學習能力這麽強,她估計小學一年級的知識都不用她教,方浩就已經自學會了。
在這個鄉村支教本來是一時興起,沒想到會遇到這麽優秀的天才學生,她有些想要看看這個孩子未來的成長了。
待方浩離開後,冷琳來到自己的辦公室,在夜色的燈光下開始學習,擺著的書本赫然便是高考書籍,很顯然,她也是一名十分上進的老師。
也難怪兩年後她會離開這個學校,應該是考上了大學,走上了更好的人生。
九十年代的鄉村非常寂靜,迎著蛙鳴和鳥叫,方浩在天色朦朧的時候趕到了家裡。
“爺爺,奶奶,我回來了!”
入眼就看到了前世去世多年的爺爺和奶奶,還有在一旁玩耍的弟弟在院子裡面的大樹下乘涼。
再次看到爺爺奶奶,方浩的心情非常激動,這麽多年不見,奶奶還是那麽慈祥,爺爺還是那麽少言寡語。
“這麽晚才回來,做什麽去了啊。”看到方浩之後,奶奶柔聲問道。
“老師教我寫小說,所以就遲了點。”方浩說道,他強忍著眼中的淚水,不讓自己哭出來。
“寫小說?那是什麽?”
奶奶沒讀過書,自然不知道小說是什麽,方浩隻好解釋了一遍,也沒什麽可以隱瞞的。
而且方浩需要為以後利用小說賺錢做鋪墊,他的腦子裡面存放著很多前世看過的長篇小說,這是以一個小學生身份賺取第一桶金的好辦法。
“哥哥,吃飯吧,我餓了,大家就等你了。”說話時,一個小男孩的聲音傳過來。
“弟弟。”這時方浩又看到了自己的弟弟,連忙打招呼,自己的弟弟小時候長得虎頭虎腦的們還挺可愛。
晚上的飯菜很簡單,一份辣椒,一份青菜,一份南瓜,外加白米飯,這便是方浩小時侯的標配了。
至於吃肉,因為這個時代的糧食很寶貴,豬這種畜牲只能吃豬草,根本長不大,所以豬肉很寶貴,十天半個月才能吃上一回,而且還是熏乾的臘肉。
“哥哥,《白眉大俠》開播了,一起看啊!”飯後,客廳傳過來弟弟的聲音。
這個年代的照明工具只有白熾燈,所以一到晚上就是黑燈瞎火的,唯一的娛樂就是家裡的那台黑白電視機。
現在是1995年,電視熱播《白眉大俠》,一家人圍著電視,看的晶晶有味。
不過方浩對這些電視劇並不感興趣,畢竟這部電視劇在前世早就看過,而且經歷過互聯網大潮,對他來說,現在電視劇的特效和劇情非常一般,沒什麽意思。
客廳裡面,一家人都沉浸在電視劇中不可自拔,方浩一邊心不在焉地看著電視,一邊思考著未來的出路。
前世習慣了在都市的快節奏生活,他感覺自己似乎並不太適應農村的生活,就好像內心中總有一個聲音催促他努力去奮鬥,去改變這個時代。
爸媽都出去打工了,自己和弟弟便成了留守兒童,一家人聚少離多,這便是時代大潮下留守兒童的悲哀,缺乏父母的關愛。
想到這裡,方浩不由歎了一口氣,並不是說爺爺奶奶不好,而是因為爺爺奶奶畢竟不是父母,不能替代父母。
而且他們的思想還停留在五六十年代,頑固又守舊,早就不適應時代的發展,前世的自己被他們深深地影響了幾十年,缺乏開拓事業的勇氣和信心,這也是他前世悲劇的重要原因。
決定一個人前途和命運的,除了金錢和努力之外,還有思想和境界,頑固和守舊的思想是無法讓一個人獲得成功的。
在資本主義時代,成為資本階層才是成功者的標配,才是未來唯一的出路,否則根本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
我要賺錢,然後把家搬到省城裡面去,這樣才有足夠的機會發展,這是未來三十年的發展趨勢。
方浩心中馬上做出了決定, 他再也無法忍受浪費時間在這裡看電視,所以他決定馬上去寫小說。
雖然沒有系統,但是方浩發現自己現在擁有超強的記憶力,無論是讀書時的學習過知識,還是上輩子的經歷都是記憶尤新。
所以方浩發現自己寫小說根本不用多想,只需要默寫就行,他決定寫一篇經典的長篇小說《凡人修仙傳》,這是忘語大神所著,主要講述一個資質平庸的少年在修真界闖蕩的故事。
這本書最為吸引人的是裡面繁雜的修行體系,對現在的文學界來說,裡面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創新的,都是驚爆眼球的存在,所以這本書必定會影響一個時代。
最為關鍵的是,這本書的字數夠多,一旦進行連載,那就賺翻了,獲得第一桶金輕而易舉。
於是方浩拿出本子,開始刷刷地寫作。
簡介:一個普通的山村小子,偶然進入到當地江湖小門派,成了一名記名弟子。
正文:
二愣子睜大著雙眼,直直望著茅草和爛泥糊成的黑屋頂,身上蓋著的舊棉被,已呈深黃色,看不出原來的本來面目,還若有若無的散發著淡淡的霉味。
......
方浩書寫的速度不是很快,足足三個小時,方浩也就寫了四千字,手變得酸疼。
方浩不由怎舌,這也太累了。
如果用電腦打字,一天打印出幾萬字毫無問題,但是手寫的話就難多了,一天頂天了也就上萬字。
“看起來,用手寫七百萬字還是不現實的,還是需要買電腦。”方浩心中升起了一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