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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天印記》3章 戰友?敵人?
就在拳頭整個人沉浸在興奮中的時候,突然周圍的草叢一陣波動,他立刻警覺了起來,身形一閃人躲到了一株大樹後面。

拳頭簡直不能相信,從草叢中走出來人居然是蘇,就是那個面對危險沒有絲毫遲疑拋下拳頭逃跑的女人,他的臉上浮出猙獰的笑容,右手緩緩握成拳頭,臉上的殺意已經非常明顯了:拳頭從來都不是個好人。

不過女人這次再度出現卻是跟上次離去時有很大的不一樣,這個不一樣就是,離開的時候女人是空著手,可現在他的手上卻是端著一把自動步槍!而且還是大名鼎鼎的m4a1!

作為士兵對槍拳頭是非常敏感的,不過拳頭倒不是擔心這個比一隻雞重不了幾斤的女人拿上槍就會變得危險,真動手就是給她扛上火箭炮那也是白給,但拳頭奇怪的是,這荒蠻的原始叢林連恐龍都來了,怎麽會有自動步槍。

拳頭靜靜的觀察著,他看到這個女人明顯是在尋找什麽,她先檢查了恐龍的屍體,然後在周邊的的植物叢中尋找,好像是在找拳頭的屍體。

拳頭考慮了一會,直接從隱蔽處現身:“槍從哪來的。”

蘇吃驚的轉身看向拳頭,她明顯是大松了一口氣,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太好了你沒死。我怕你死了,還在找你的屍體。”

“如果你真怕我死,那不是應該當初留下來和我一起對付恐龍嗎?”

“你看我像是能打得過恐龍的人嗎?我當時是跑回山洞找人來幫你,這是解決危機的唯一辦法,我留下的話絕幫不上你的忙,說不定還要害你分心。”

這樣的說法當然是漏洞百出的,拳頭也不信,不過他沒多糾纏而是迅速將話題改變:“把你的槍給我。”

這句話拳頭說的非常平淡,可隻要是有腦子的人都知道這句話可是有著很深內涵的,當這句話出現的時候,女人就無疑面對兩個選擇,第一:交槍,第二:不交。

交槍意味著武器的易手,武器易手意味著什麽就不用多說了,在這個荒蠻叢林中力量決定一切,槍是很強的力量。

不交那就是和拳頭決裂,拳頭會殺人。

簡單地說蘇的選擇將決定著生死。

令人非常意外的女人連一秒鍾停滯都沒有,直接就將自動步槍遞了出去:“給你,我也不會用。我去找人幫忙走錯了路發現一具屍體,這槍就在屍體旁邊,也不知道還能不能用。”

面對這樣情況拳頭眨了眨眼睛,必須承認他沒想到女人會如此順從,他走近接過長槍,然後開口道:“下次需要逃跑的時候我會告訴你的,不告訴你就不用跑,記住這一點,不然我無法分辨你是戰友還是敵人。

我們離開這,血腥味可能會引來其他的東西,在路上再檢查槍械,另外,你的非天印跡生成了嗎?”

“什麽印跡?!哪有印跡?非天印跡是什麽?!”女人臉上的驚詫非常真實。

“邊走邊說,可以告訴你的就是,我們死了,不僅死了還已經輪回了,聽說過輪回嗎?就是死後那個輪回,六道輪回,我們現在就在六道輪回中的修羅道,修羅道就叫非天。”

“。。。。。。。。。。。。你是在說神話故事嗎?能不能不說個西方背景的,我對西方的神話比較了解。”

“什麽人會不了解自己的神話,反而了解別人的。”

“在國外上學,又在外資公司上班人,簡單說就是我這種人。”

“崇洋媚外的生命!快點走,先離開這再給你細說。”

拳頭在路上把關於非天印記的一切都告訴了蘇,可是直到拳頭召喚出自己的非天面板之前,

蘇根本不相信拳頭說的任何一句話。而且和拳頭的興奮不同,蘇陷入了一種近乎於絕望的情緒,她生前除了和公司同事爾虞我詐之外,爭權奪利以外,甚至連公開對人辱罵的經歷都沒有過幾次,你讓她怎麽接受以廝殺和戰鬥為主題的非天世界。

不過這就是非天的強大,不管你喜不喜歡都要按照非天的規則去生活,不管你認為這生活是懲罰還是獎賞,就像現實世界一樣,不管喜不喜歡你都要在權利或金錢中掙扎。

拳頭和女人向著發現槍的地方前進,拳頭真的非常好奇什麽人會在這蠻荒森林中擁有一柄自動步槍。

說到步槍拳頭對它進行了很全面的檢查,雖然它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被使用過,而且長期沒被好好的保養,不過它依舊應該是能完成射擊的,雖然彈夾中的子彈沒有幾個了。

拳頭和女人在叢林中穿行,抵達屍體所在地的時候陽光已經開始變得黯淡了人,兩人滿頭大汗的看著屍體,準確的說應該是骷髏,溪邊樹木上的骷髏。

雖然是骷髏不過這並不是說它就沒有價值,這骷髏身上穿著套髒的不能再髒的破舊作戰服,旁邊還放著一個明顯是自製的用藤條和樹葉編制成的背包,要知道即便是有了自動步槍,但女人和拳頭也可以說依舊是一窮二白,任何物資都是非常有價值。

拳頭毫不遲疑的上前上下其手將骷髏拆分然後像扔垃圾似的把它們扔到一旁,抓起那套脫離了原來“主人”的作戰服就往自己身上套,他的衣服經過和恐龍的戰鬥已經破爛不堪了,而且沾滿了血跡。

女人看著拳頭的動作差點惡心的就要吐出來:“你,你,你不嫌髒啊,那是死人的東西。”

“就是死人的東西所以才拿啊!把包也撿上看看裡面都是什麽?”

蘇趁著拳頭穿衣服的空擋檢查包裡的東西,發現裡面多是些自製的簡易工具,還有一個水壺,另外就是居然有一個小本子,在這種恐龍都會出現的森林裡發現任何人類文明的產物都是值得好奇的,女人當下打開小本子開始了閱讀。

拳頭穿衣服的動作是非常快的,大概隻用了幾分鍾的時間就完成了著裝,他的身材非常適合任何跟軍隊有關的東西,因為他足足有一米八以上的身高,而且壯碩無比,簡直就是健美版的洛基山脈巨熊。

拳頭著裝完畢後又從女人那裡拿過水壺到河裡去灌水:“別看了,天色暗了先找個地方過夜再說。”

女人頭都沒有抬起,隻是開口道:“這上面說了個地方,應該能讓我們過夜。”

拳頭的眉頭皺起:“什麽上面,本子上?它不是黃色小說合集嗎?”

“日記!這是日記!什麽黃色小說合集。這個死了的好像是個英國人,這是他的日記,上面說他在這附近有個藏身點,還說他是從什麽異常點到這個森林裡來的,你知道什麽是異常點嗎?”

“知道,電視劇裡的東西,不過這個以後再說,你確定這上面有合適的藏身點嗎?上面有記錄怎麽去嗎?把那黃色小冊子給我。”

“這是個小冊子,不是黃色的。”說著女人伸手將東西遞給拳頭。

這冊子真的是本日記, 上面記錄著那個骷髏在這荒蠻森林裡長達數年的生活,其中內容相當龐雜,但每篇記錄之間相隔的時間都很長,拳頭是個很喜歡閱讀的人,他其實非常有興趣把這小冊子看完,但是現在很顯然抵達藏身點更重要。

兩人根據小冊子上的記載,在骷髏所在地北方大概一千米左右的地方找到了所謂的藏身處,一個非常乾爽的洞穴,而且這洞穴中雖然很多灰塵,但有著明顯的生活痕跡,比如有現成的生火坑,現成的儲水工具,甚至還有一個植物和野獸皮毛鋪成的床。

不過拳頭對這些東西絲毫也不關心,他關心的是食物,整整一天的時間而且經歷了激烈的戰鬥,雖然戰鬥的傷都被非天印記修複了,可饑餓仍是存在的。

可惜的是整個藏身點翻了一遍,也沒找到哪怕是一點能吃的食物,這樣不奇怪,這裡的主人都已經化作白骨不知道多少年了,就算藏過什麽食物,現在估計也都化作粉塵了。

進食無望的拳頭隻能升起了火堆,然後靠喝水衝淡過濃的胃液,女人重新開始細細閱讀那本日記,拳頭也不跟她爭,一頭扎進了那簡陋的床上,片刻之後已經鼾聲四起了。

其實拳頭不是沒想過把床讓給女人睡,但由於他最終的目的是和女人一起睡,所以就沒有主動讓出這張床。

這倒不是說拳頭是個急色之人,而是在這非天之中,荒蠻的森林之裡,一個男人和女人除了彼此瘋狂摩擦直到把床板撞斷以外,還能有什麽娛樂呢?

非常掃興的是拳頭並沒有等到女人爬上床,相反他深沉優質的睡眠還被女人的尖叫打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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