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劉龐龍的前塵往事
劉龐龍依著方小寶坐在了旁邊的座位上。不知道為什麽,他隱隱覺得方小寶的話不可抵抗。
方小寶站在落地窗前,不緊不慢地開始了講述。
劉龐龍讀書的時候,聰慧過人,一舉考上了全省的理科狀元,上了一個全國重點大學。那個大學之中,其實有很多是保送生、推薦生,很多學生的家長非富即貴。而劉龐龍進了學校之後,便顯得獨樹一幟。
劉龐龍出生在一個貧寒的農民家庭裡,在學校的時候生活是很拮據的。早上總是去買最便宜的饅頭,連兩毛錢的才都舍不得加。那個時候正在長身體,劉龐龍經常挨不到中午,在課堂上就已經頭昏眼花,他還是強打精神認真聽課、做筆記。那時候,他覺得讀書是改變其命運的唯一方法。
即便如此,每每接近月底,劉龐龍就連早餐的饅頭都吃不起了。頭一天本來就吃不飽,第二天再吃不上早餐,空著肚子上課的感覺實在太難受了。每次他都隻好拚命咽口水,想緩解一下那種令人心慌意亂的饑餓。
有一次,劉龐龍咽口水的舉動被身邊的一個女孩看見了。女孩在課間的時候,出去買了兩個肉夾餅,自然而然地拿出來,遞給了他。
肉和面餅的香味,混著裡面的辣子醬,強烈地刺激他的味蕾和胃液,但是劉龐龍血氣方剛,傲氣非常,打心底裡認為那個女孩此舉是令他丟面子的。他就很生氣地離開了教室,不顧女孩失望的眼神。
然後,劉龐龍來到了學校的後山上,餓得頭昏眼花的他一下躺倒在了地上,嘴裡叼了一根狗尾巴草,看著天空,看著雲朵自然地在天空流動。心裡有苦有悲,漸漸地雲朵也模糊成了一片。哭累了,劉龐龍便朦朧地睡了過去。這是他第一次逃課,他卻沒有覺得太不安心。反而做夢的時候,夢到了遞給他肉餅的女孩。女孩扎著一個清爽的馬尾,身材挺拔,笑容甜美。
夢到自己轉身的時候,女孩失望的眼神,最後是開始哭泣。
劉龐龍驟然驚醒,天空的夜幕已經拉下,繁星滿天,不停閃動。
自那天開始,那個女孩每天都給劉龐龍帶一份早餐,有時是肉餅,有時是包子,還有的時候是豆漿油條加鹹鴨蛋。這在學校中,是十分普通的早餐。對於劉龐龍來說,卻是非常稀有罕見的。
劉龐龍是個傲氣的人,他每天都忍著不吃。女孩也非常倔強,每天都堅持給他帶飯。就這樣過去了整整一個月。
那天,女孩嘟著嘴生氣了:“你不吃拉倒,一會下課我就去找校門口老大爺養的狼狗,好心當作驢肝肺,我還不如去喂狗!”
劉龐龍突然拿過了女孩的早餐,笑道:“別呀,多浪費的,再說,叫那狼狗把你咬上一口,醫藥費也得出了,你不是賠大發了。”女孩也莞爾一笑,兩個人之間突然前嫌盡棄。
自此之後,劉龐龍和那個女孩關系好了起來,女孩給他帶的早餐,他也再不拒絕了。有一天,劉龐龍卻沒聞到早餐的香味。原來,是女孩受涼發燒了,躺在宿舍裡沒有來上課。
劉龐龍想要進女生宿舍樓看她,那個時候,男女生宿舍樓都是管理得非常嚴格的,劉龐龍甚至借來了班上女生的外套,戴了帽子,混在女生堆裡潛入了女生宿舍。
當劉龐龍出現在正在思念他的女孩跟前時,女孩忍不住感動地哭了出來。劉龐龍為女孩倒了一杯熱水,女孩便撲進了他的懷裡。
從那天開始,劉龐龍正式有了女朋友,那是他的初戀,刻骨銘心。
他們在花園之中漫步,
一起背單詞。他們在星空下徘徊,舍不得回宿舍,會留戀好久。那樣的時光,是劉龐龍永生難忘的。可是轉眼間,就到了大學畢業的日子。劉龐龍的前途未卜,而女孩家已經為她找好了後路,在家鄉的一個銀行任職,並且承諾任期一年之後,就能提升為高管。
女孩本來給劉龐龍說,希望他跟著她回家鄉的。劉龐龍開始很要面子,死活不肯。可是臨到分別之時,還是相通了。反正在哪打工都是異鄉,自己的家鄉那麽窮,肯定是不會回去了。那麽跟著女孩走也行,重要的是,他離不開她。
但是回到女孩家鄉之後,劉龐龍才傻了眼。女孩的家鄉是一個一線城市,原來她的父母那麽有錢,是市內小有名氣的地產商人。女孩的父母對劉龐龍非常冷淡,連吃飯的時候都不叫他。女孩叫他一起吃飯,坐在飯桌上,女孩的父母故意不停地說農村人多麽粗鄙多麽賤格,劉龐龍聽了心裡非常窩火。
更難堪的事情還在後面。當晚,女孩的父親就把劉龐龍叫到一邊,告訴他,女孩已經許配給了一個銀行家的兒子。原來,女孩在國企銀行的肥差,就是銀行家給安排的。
那一夜,劉龐龍徹夜未眠。第二天就不告而別,帶上自己少得可憐的行李離開了女孩家。這一分別,音訊全無,一下子就是三年。
三年之後,劉龐龍還在一家公司做著普通的職員。有一天下班,突然看到了那個女孩,出現在他公司的門口。
劉龐龍驚訝壞了,女孩一見他,拳頭就雨點般朝他當胸捶去,一邊打一邊哭:“你為什麽不要我,你為什麽不告而別,為什麽?”
劉龐龍心裡酸痛,忙問女孩現在過得怎麽樣,有沒有結婚。女孩也不說,只是哭。
那天晚上,劉龐龍把女孩帶到了自己的宿舍,兩個人離情上湧,抱在一起哭了半晚上,最後,女孩主動對劉龐龍獻了身。那是劉龐龍的第一次,和初戀,當時就覺得此生已經圓滿了。而令他疼惜的發現,女孩竟然也是第一次。他心裡暗暗發誓,一定要一輩子對女孩好。
可是第二天早上一醒來,劉龐龍突然發現身邊的床鋪已經空空如也,昨晚發生的一切都好像是一場夢一樣,除了床單上的褶皺和一朵鮮紅的血花在提醒他,那不是夢,只是殘酷的現實。
那女孩也像他三年前一樣,不告而別,沒有留下隻字片語。
在那之後,劉龐龍辭了職,回到女孩的家鄉,女孩的父母都推脫不知道女孩的下落。奇怪的是,在整個城市中,都沒有人知道女孩去了哪裡。劉龐龍一路找,一路走,沿著女孩的城市找了出去,越走越遠。一路都在飯館、歌廳之類做一些臨時工,以賺得走得更遠的路費。走了那麽遠,他隻想找到女孩,問上一句:“你為什麽要不告而別。”
有一天,在飯館收拾碗筷的時候,他突然看到了電視上,出現了那個女孩,那是一段簡短的新聞,報道了一對新人結婚的消息,新郎是一個富豪的兒子, 而新娘,不是別人,正是那個女孩。
劉龐龍當時渾身戰栗,手中的碗盡數摔在地上,摔了個粉碎。從那天起,劉龐龍就停止了他愚蠢的尋找行為。
女孩並沒有嫁給父母安排的銀行家的兒子,而是嫁了一個更有錢、更有地位的人,這一點,令他心如刀割。
他忘記了心裡的那句話:“你為什麽要不告而別。”也想要忘記他曾經愛過另外一個人。從此之後,劉龐龍便覺得只有錢和勢才是真實的,只有有錢和有勢才能使他得到世間的一切,得到人們的尊重。
功夫不負有心人,劉龐龍在一家餐館打工的時候,刻意巴結老板,得到了老板的信任。老板不多時突然查出得了不治之症,他又恰巧無親無故,便把餐館送給了劉龐龍。
劉龐龍是個生意天才,只是從一家餐館做起,開分店,開了酒樓,做了連鎖店。做到最火的時候,高價賣掉,手裡有了第一桶金,從此之後,一發不可收拾,漸漸混入了上流社會,很快就得到了權貴的賞識,時至今天,他已經成了權貴。
聽到這裡,劉龐龍坐在椅子上,昂著頭問方小寶:“那又如何?即便你知道我的一切,那又如何?誰沒有過去,誰沒有過犯傻犯賤的時候。現在我醒悟了,現在我不怕任何女人不愛我,那又如何?”
方小寶微微一笑:“你如今已經想要忘記自己的往事,那並不如何,但是,你想不想知道你的未來?”
“我的未來?”
“是的,你想不想知道,你在這世間還有一個孩子。”
劉龐龍突然坐立不穩,從椅子上滑跌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