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源今天被上了一課。
也算是明白了,曹明志為什麽對逛街恐懼。
準確一點說,是和駱有梅一起逛街很恐懼。
從買衣服上的細節看,這個女人天生是個談判高手。
一般李清源買衣服,中意某件會問問多少錢,能不能便宜,行就行,不行的話……包起來!
乾脆,爽快,他認為這種事不值得浪費時間。
可駱有梅不是。
她進了某家店後,東摸摸西摸摸,然後問……
“還有其他顏色嗎?”
“款式哪年出的?”
“容易褶皺咩,需要熨燙咩,會起球咩?”
“案花洗洗會不會掉?會不會倒絨?”
“讓我試試好咩?”
她把老板支使的團團轉,等穿在身上後又開始挑剔。
“穿在身上有點扎。”
“不太透氣啊。”
“扣子不喜歡,要是V領就好看了,你把那個拿來我試試?”
等磨嘰了半個小時,試了一大堆後,一問老板價錢,做出個吃驚的表情,然後把衣服往那一放,她扭頭走了……
白忙活這麽久,老板人都崩潰了,所以駱有梅還沒砍價呢,老板先自殺了,直接給了個低價,她才回來和你拉扯。
“這件衣服太花俏了,我媽咪不喜歡的。”
“那件有點素,我先生不喜歡。”
“噢,我女兒六歲,這個樣子不能穿出去的,不然會被她同學家長笑。”
老板發現他不是在和一個女人談,而是和一個團夥在談,而且還見不到這個團夥,只能和她耐心溝通,再次讓價。
可駱有梅還不甘心,繼續砍價,保持一種似走非走,卻留有余地的態度,讓老板感覺再讓一點點她就能買,但讓了就會發現上當了。
而且她極其偏執。
等把老板激怒,打算不做這單生意了,她會在一直那裡和你磨,哪怕真走了,轉一圈回來還要和你磨。
最後老板含著淚,以一種無奈的心態賣了她一件。
李清源有種強烈的直覺,這個老板好像真虧本了!
如果以上這些,不能證明她是個談判高手的話,那麽接下來,她給李清源挑衣服時,用又了另一種姿態。
特點是不詢價,不砍價,非名牌不買,非最好的材質不買,非店裡最昂貴的版型不買!
這種變化的落差,哪怕明知道目的,也不可能完全不感動!
而且她給李清源挑選服飾的細節,更到了令人發狂的程度。
她會糾結一個襯衫領子的間距、寬度,是紐扣領還是針孔領,是立領還是小方領?
然後她會告訴李清源,這件適合扎領針,這件不能系領帶,這件外面套馬甲會很好看……
李清源現在穿了一身標準的三件套,外套是法蘭絨的質感,有點休閑風,瀑布袖,無墊肩,牛角扣,12公分的領寬,非常大氣。
褲線乾淨筆挺,深灰色羊毛領帶,單排扣的馬甲簡約耐看。
全身最貴的是一雙英倫風的Carmina皮鞋。
這雙鞋的材質是馬臀皮,就是馬屁股上有一塊纖維密度非常大的部位,大概佔屁股八分之一左右,屬於頂級皮革的一種。
嗯,穿在腳上的質感怎麽說呢,非常光滑細膩……
這雙鞋,售價4780塊!
付款的時候,駱有梅眼都不眨的刷刷寫下支票,把西裝店老板嫉妒的眼睛發紅。
這種姿色的富婆,我也很願意……
瞄了眼站在試穿鏡前的李清源,老板滿心不是滋味。
唉,生得靚仔才有青春啊!
不怪老板誤會,逛了不到半個小時曹明志就掉隊了,跑到旁邊一家茶樓去等他們。
駱有梅這個人沒有邊界感,走路要挎著李清源的胳膊,神態舉止都很親近,搞得他反而有點不自然。
一路逛下來,兩人很是吸引了一些目光,老是有人朝他們努嘴挑眉指指點點。
駱有梅感知到後,不但不避諱,反而更言笑無忌,似乎很享受被人誤會的感覺。
怎麽說呢?
李清源前世同樣有過短暫美好不差錢的日子,那時候他和一些“女朋友”逛街,也挺肆無忌憚的。
賊享受路人的目光。
快看,老子多闊,馬子多靚!
瞥了一眼駱有梅,心裡很懷疑她也是這個感覺……
可就算她真這樣想,李清源也不抵觸,實在是駱小姐太豪橫了!
他現在穿著的,是把幾家店的樣裝湊了一身。
除了這些,駱有梅還另外給他訂了兩套全身款。
走出商場的時候,李清源暗暗歎了口氣。
駱有梅給他從大衣到錢夾,從皮鞋到襪子,從內襯背心到領帶胸針,完完整整置辦了三套西裝。
當然,除了皮帶。
駱有梅確實買了一條,但不是給他的,是給自己老公的。
看來她還是有邊界感的,只是行事風格很颯,不在乎路人的眼光而已。
李清源大致算了下,不算早上那頓飯,駱有梅在他身上花了超過兩萬!
而她自己,加上給老公那條皮帶,一共四百。
要不怎麽說她是個談判高手呢?
剛才餐桌上,駱有梅提議讓他做助手,www.uukanshu.net 李清源沒接茬。
說實話,他並不滿意這個安排。
自己已經用行動證明了能力,他的位置應該是報社高管,而不是社長助理!
哪怕多出個承諾,可承諾從來不值錢。
駱有梅看似行事隨性,實際心思卻很細膩,應該察覺出了這一點,才有了後來一系列拉攏。
李清源能理解,應該是她怕錯失人才,又擔心貿然許以重任造成報社損失,可能也不排除內部服眾的問題……
總歸來講,給他的職位,和他想要的不太一樣。
但也不算是期待落空,只能說是期待錯位。
直接坐上報社高管,是一次階級的飛躍。
可隱患也不是沒有。
畢竟根基不牢,報社這種地方論資排輩比較嚴重,年紀擺在這,一定是不可能服眾的。
就算你有能力,也架不住別人使絆子。
而社長助理這個職位也挺好,屬於老板的親信,各部門都得給點面子。
對報社的各個環節多了解一點,以後自己開辦報社也不至於抓瞎。
所以李清源並未拒絕駱有梅的拉攏。
最重要的是她的手段既隱晦又高明,通過兩種購物模式,來體現對他的重視,既不好拒絕,又不令人反感。
哪怕明知醉翁之意,他依然有點感動。
兩萬多塊的衣服,穿著是好看呐……
不光這樣,等和曹明志回合後,駱有梅還擠兌老曹:“曹sir,你不送我細佬禮物咩?”
李清源一個激靈,他還缺塊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