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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寄生蟲開始進化》第29章 勝者為王
  李重知道野生動物一般體內寄生蟲多。

  但他萬萬沒想到,竟然會有這麽多。

  肝髒,肺部,大腸,小腸,氣管,肌肉,宿主身上幾乎所有重要部位都駐扎著寄生蟲。

  肝吸蟲,肺吸蟲,絛蟲,旋毛蟲,毛圓線蟲,鞭蟲,等諸如此類,簡直是數不勝數,讓他大開眼界。

  光是一頭鹿身上就有這麽多寄生蟲了,換成整個野生動物界,那寄生蟲數量之多,他簡直想都不敢想。

  李重終於明白,為什麽要禁止大家吃野生動物了,因為它們身上的寄生蟲也忒多了,實在是防不勝防。

  更別說還有病毒和細菌這種加熱也無法徹底消滅的家夥了。

  要不是自然界中寄生在大腦的蟲子比較少,說不定他的地盤也早都被佔了。

  進來之前,以為是獨棟大別墅,進來之後,沒想到居然是合租房,鄰居們還喜歡天天砸承重牆。

  幸好他手持一把ak47,把鄰居們全都突突掉,終於獨佔了這棟大別墅。

  看來還是工業化養殖出產的肉類比較衛生安全,寄生蟲感染率低。

  他花了好幾天時間,在宿主體內掃蕩了一圈,給宿主做了次加強型驅蟲。

  果然成果斐然,不但自己吃得滿嘴流油,生存的環境也變得更有活力了。

  就比如,天天來門口巡邏的免疫細胞,次數和數量都明顯多了起來。

  雖然李重的包囊都裹上了一層偽裝,但總有失效的時候。

  就在細胞們更換外殼上的偽裝時,免疫細胞就會蜂擁而至,將身份敗露的包囊團團圍住。

  不過它們對烏龜殼一樣的堡壘明顯無能為力,打又打不進去,噴出的分解酶也毫無用處。

  只能在包囊上插滿抗體,就像一面面警告牌,把這裡標記起來。

  接著,它們會吐出一層膠原蛋白構成的外壁,把包囊都隔絕起來,每天按時過來巡檢,以防有任何漏網之魚出現。

  面對這樣的嚴防死守,李重一點也不在意,因為免疫系統的這些行為在他看來相當可笑,簡直可以說是送菜。

  那些包囊上插得密密麻麻的抗體,他的細胞會一一拖進去吃掉,然後再吐出分子手術刀,分解掉外面的膠原蛋白隔絕牆。

  這些東西都會成為細胞的養分,然後變成一層偽裝披掛在包囊身上。

  等到免疫細胞再次路過這裡,看到的只會是平靜如常的湖面,至於下面暗藏的波濤洶湧,它們什麽也看不到。

  在免疫系統眼中,李重只是神經細胞的汪洋大海中一抹白色幽靈。

  偶爾會顯露行蹤,但更多的時候,卻是潛藏在深處,神龍見首不見尾。

  ******

  “呼,吃了這麽多同類,終於有了質的飛躍。”

  李重盯著眼前的那行小字,當數字定格在1%的一瞬,頓時心中狂喜。

  這幾天,他殺戮並快樂著。

  就是因為眼瞅著基因完整度就像坐了火箭一樣,從0.5%一路飆升到了1%。

  這快樂簡直就像公司破產了終於可以放假一樣真實且強烈。

  “接下來,是不是該發生點什麽了。”

  他眼巴巴地看著,期待著再出現一些信息。

  果然,幾秒鍾後。

  他眼前一花,就在那行小字的下面,突然又出現了幾個字。

  “基因完整度:1%。”

  “能量:1%,已達最低要求。”

  只有這麽小小的一行字,再也沒了。

  “不是,你這個都突破1了,不多給點獎勵嗎?”

  “這個能量又是什麽鬼?”

  “最低要求又是什麽意思?”

  “為什麽提示語都不給一個,像話嗎?”

  李重忍不住吐槽,一下子感覺自己的快樂沒有那麽純粹了,吞噬的動力也沒有那麽強烈了。

  “算了,反正我這次收集了很多寄生蟲的DNA,把它們的拿手好戲都學了個全。”

  “我的生存技能又提高了不少。”

  他看向自己的核心細胞群,心情這才好了一點。

  細胞群大概一千個左右,經過專門的改造,變成了專門用來儲存基因的數據庫。

  這些細胞體積都比較龐大,細胞核膨脹了好幾倍,導致外面的零件少了很多,大部分都是核糖體這種分子工廠,還有線粒體這種供能的發動機。

  細胞核最裡面放著他自己的基因。

  外面則用一層薄薄的內質網隔開了一個個格子間,裡面塞滿了吞噬的基因片段,被一團團組蛋白裹住,上面貼上了分類標簽。

  等他需要取用的時候,就會有一條RNA信使從細胞核上的孔洞鑽進去,在基因庫裡進行讀取和拷貝。

  拷貝完畢,再來到外面的核糖體分子工廠中,製造出所需的蛋白質。

  當然,如果要將基因片段進行剪接,也是在細胞核裡對RNA拷貝下手,不會直接修改儲存的基因片段。

  這樣能夠很好地保留原始數據,不會一次讀取和剪接後,就丟失大量數據。

  1000個細胞在3000大軍裡面看起來絲毫不起眼,卻是李重這些時日的重要收獲。

  他靠著這個數據庫,製造出不少分子武器,消滅掉不少敵人。

  畢竟很多寄生蟲彼此之間都是親戚,對鄰居們發起攻擊的時候,肝吸蟲的基因片段可是幫了他的大忙。

  李重就像個守財奴一樣,喜滋滋地把玩著自己的寶庫,好一會才戀戀不舍地離開。

  他這段時間對宿主大腦的入侵非常成功,已經接管了好幾個功能區。

  只需要發出或攔截宿主大腦的神經電信號,就能掌控宿主的身體,了解外界的一切。

  一頭鹿的智商並不高,隻相當於人類的3歲小孩,平時也用不著動腦子。

  它主要使用的是視覺,聽覺,嗅覺,運動這幾個功能區,完成吃喝拉跑等一系列日常行為。

  每天大部分時間不是在吃東西就是在奔跑,根本沒有腦子的用武之地。

  所以李重可以毫無顧慮,自由地替宿主做出決定。

  畢竟他們的利益是一體的,都是為了活下去,並且活得更好。

  眼下,他就接入了宿主的視覺神經區,在貪婪地觀察著外面的世界。

  這裡似乎換了一個地方,來到了林子的深處,一座山谷裡,目之所及到處都是高大的樹木。

  “哇,終於有真正的視覺了。”

  “藍藍的天空,綠色的大地,我是有多久沒見到顏色了?”

  “等等,我怎麽看什麽都是藍色和綠色的呢?”

  李重很快就發現了不對勁,雖然自己視力很好,看東西和遠近都沒有問題,但似乎變成了色盲。

  除了藍色和綠色,還有黑灰白,世界裡再沒有顏色了。

  “不對啊,紅色呢?”

  “合著我是紅色盲啊。”

  “這鹿的眼睛也真夠湊合的啊,因為隻吃綠色的草,所以眼睛進化得只能看到綠色。”

  “反正紅色的果子它們不吃,所以就放棄了紅色。”

  “真是一頭經濟適用型鹿啊,用不到的功能一個都不長。”

  “大自然的動物就是這樣,在強烈的生存壓力下, www.uukanshu.net 有限的資源要做到量入而出,自然會變得摳摳搜搜起來。”

  “就像人類社會的窮人一樣,有限的收入,同樣也要精打細算,用不著的東西永遠不會買。”

  一時之間,李重不知是該誇宿主專注呢,還是該誇它勤儉。

  他隨即想到了一點,頓時心中一驚。

  “那如果從老虎或者豹子身邊走過,對方那一身紅黃色的皮毛,鹿肯定也看不到,只會把對方當成一堆綠油油的草。”

  “怪不得,我就說豹哥頂著一身豹紋,這麽打眼怎麽還能玩潛伏,原來野生鹿是真的眼瞎啊。”

  “糟了,這附近沒有豹子和老虎吧,我會不會走著走著,走到人家嘴裡去?”

  李重憂心忡忡地搜索了一下鹿的記憶,發現附近森林裡的捕食者主要以灰狼為主,這才放下心來。

  “那我只要呆在鹿群裡,躲開灰狼的襲擊,就能安穩地生存下去了。”

  他心裡這麽想到,已經開始感覺到美好的明天在向自己招手了。

  每天只要吃吃喝喝,然後跟小夥伴打鬧,到發情季再繁衍一下,也不用帶孩子,這是多麽美好的生活啊。

  等到他在森林裡呆膩了,也許可以自動送到狼的嘴邊,去嘗試一下當一頭狼是什麽滋味?

  正想得美呢,突然耳朵輕輕一動。

  遠處傳來一陣輕微的響動。

  鹿群似乎對這種聲音非常熟悉,沒有嚇得四處逃散,反而都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大口吃著嫩芽。

  過了一會,只見兩個穿著軍綠色獵裝的男人從林子裡鑽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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