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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鄉愁》第47章
  64、別了,故鄉(3)

  我把此次風波前前後後梳理了一遍。

  事情的起因,是我老婆說了不該說的話。她是自來熟,往往說話不經過大腦,把梅卿對她的客氣,誤當成是對她這個大嫂的尊重,並且東光老婆的有些事情是以前梅卿告訴她的,所以口無遮擋的隨意說出來。如果她能稍為動腦想一想,就知道,二十多年來,她與梅卿之間見面的次數,還沒有梅卿與東光半年的次數多。我出來讀書後,作為大姐的梅卿,確實負起了大姐的責任,比我這個當大哥的更稱職。東光是家裡最小的,對梅卿一直存有依賴。梅卿感情的天平往哪傾斜,就是不言而喻的事了。即使是我這個親大哥,在梅卿心目中的地位,也不能跟東光比,何況是我老婆。如果梅卿在我老婆說出不該說的話時,把話題引開,或者關掉免提,甚至直接關機,都不會導致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但梅卿什麽補救措施都沒做,讓在旁邊的東光把整個通話過程聽完。我老婆做錯事說錯話,不能怪別人。但本來可以避免的矛盾,就這樣發酵了。

  這個事情,初看上去肯定是壞事,能避免就應盡量避免。但辯證來看,它也不完全是壞事。起碼證明了我之前認為她們把我當成外人的感覺是對的。我與三個妹妹之間,除了血緣的聯系之外,感情上是陌生的。這是我的悲哀。我一直說我不要農村的房子,但壓根沒有一個人相信。這顯然是對我的極端不信任。沒有了信任,剩下的就是假惺惺的客套。我遠在千裡之外,農村的垃圾資產對我有意義嗎?用腳後跟都能想到的事,為什麽他們就想不清楚呢?

  如果說東光夫妻照顧父母,倒不如說是父母幫他們更符合實際情況。沒錯,他們基本上每個周末都從縣城回到農村,人多熱鬧,給父母帶來天倫之樂。但是,這棟樓砌好之前,他們從沒有在農村過夜。當然,從這一點來說,我確實做不到。我遠隔千裡,忠孝難兩全。不過,他們的小孩、尤其是老三,是母親幫著帶大的。父親生命最後的三個月,他們晚上依然沒有在農村住,這才導致父親半夜上廁所,倒在廁所門口爬不起來,直到第二天早上母親起床時才發現。對此,母親有責任,他們沒有責任嗎?父親生命的最後一個月,沒進醫院之前,我老婆伺候一周,進醫院之後,我老婆伺候了兩周,我差不多也伺候了一周。而母親至今尚不需要他們照顧。所以,梅蓉感情偏向誰,一目了然。其實,這也屬正常。梅蓉和東光從小就一塊上學,感情比對我這個親哥好,沒什麽奇怪的。

  梅蓉對我說的話,一時一個樣,這要看她說話時的心情。東光對我說的話,也是一時一個樣,這要看他的利益。當他想把梅蓉從這棟樓排擠出去時,就想聯合我,在梅蓉背後說她的不是。當他知道我不可能拿出錢幫他時,再加上我老婆的大嘴巴,他就順理成章反過來聯合梅蓉。梅蓉一點就著自以為是的脾氣,是他手裡可以使用的槍。其實,我兒子曾經說過,適當的時候,可以拿幾十萬幫幫東光。現在已經沒有這種必要了。

  東光和梅蓉對我的不滿,無非就一個字:錢。

  只有在面對切身利益的時候,才能真正看清楚一個人。在我看來,樓房的歸屬是小事,但確是看透一個人的一面鏡子。

  我想把母親接來,再也不想見到東光與他老婆。我尤其討厭梅蓉的飛揚跋扈、目中無人。但是,母親這種年齡的老人,故土難離,要說服她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居住,幾無可能。當然,我不能跟母親說是因為梅卿梅蓉東光他們不把母親的話當回事,也不能說她們把我當成外人了。梅君在家裡存在感不高,隨大流。所以,在母親有生之年,我只能忍,當作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只要他們好好伺候母親就行。

  發生此事之後一個月,母親起床時摔倒,摔斷了股骨。母親動手術時,我因老丈人住院走不開,就讓兒子去探望。我在微信上轉了一萬塊錢給東光,他給我退回來了。我心裡當然不爽,我老婆也很不高興。但為了母親,我不想與東光鬥氣,只要母親在世一天,我都不會跟他鬥氣。我知道東光的銀行帳戶,把錢轉過去。這回沒有退回來,也沒告訴我收到錢。

  老丈人至死都不可能離開醫院了,丈母娘也一隻腳踏進醫院的門口,老婆一個人忙不過來,我本來打算春節不回去,留下來幫幫她。但母親剛做過手術,回去看望是必須的。

  我走進北面的院子時,東光老婆從大廳北門走出來,抬頭看到我,表情很愕然。我在這裡出現,應該是她沒想到的。她迅速調整表情,然後叫我一聲“大伯”。我點點頭,“嗯”了一聲。這裡還是我的家,我是家裡的老大,沒有誰敢不讓我回來。

  臨走時,我給了東光五千塊錢現金。之後的一年時間裡,我讓兒子回去看望母親兩次,每次都讓兒子給東光五千現金。在一年多一點的時間內,我前前後後給了東光近十萬。

  第二年春節,我再次回去,在母親的房間裡,沒有其他人在場時,母親問我,你給錢了嗎?我說給了。母親說,我就知道你會給錢。母親接著說,如果不是我這樣,可以湊多一些幫太林買房。我說,這點錢幫不上什麽大忙。我給一些錢,你就不用受氣。公正說,東光對母親是有感情的,即使我不給錢,他也不敢對母親怎麽樣。但他老婆就不同了。而東光是絕對聽從老婆的。如果我沒錢到,東光必然左右為難。錢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沒有錢,卻是什麽問題都解決不了。

  父親去世十多年後,在輪椅上度過最後幾年的母親,到另一個世界與父親團聚了。

  我在石坑村出生,十九歲時出去讀書。大學畢業之後,我每年就回來三、四天。所以,我記憶中的母親,是畢業之前、也就是我二十三歲之前的母親。

  首先,母親的優點是善良,富有同情心,盡能力幫助鄰裡親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經濟生活困難時期,挨餓是常有的事。我家情況好一些,一方面是小孩多且處於童年階段,飯量不大;另一方面,我伯父伯母是吃商品糧的,每個月,我奶奶都會省下幾斤米,拿回來換一些番薯;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父親辭職回來後,在水吼山腳下開墾了一塊地,有時布田有時種番薯,比別人多一些額外的收成。紅姿老嬸一家也是小孩多,但與我家不同的是都處於長身體、飯量大的青少年階段,青黃不接的季節,經常為吃飽肚子發愁。紅姿老嬸拿著一個缽站在我家天井裡,對著母親說,順鳳,麻日無米煮妹了(麻日:明天)。母親從她手裡接過盆,入厝內(厝內:屋裡)盛幾斤米給她。此情此景,刻在我腦海裡幾十年,揮之不去。住在堤老叔老人間對門的松秋,他老婆坐月子時無米下鍋,吃番薯填飽肚子,吃後拉肚子,叫大女兒來我家借米。母親對松秋的女兒說,家裡也沒米了,但還有幾捆眯線(眯線:手工做的面條),回去問你阿母,要眯線嗎?小女孩再次來時,母親已手拿眯線在門口等著了。松秋老婆吃了眯線,就不拉肚子了。這之前幾天,母親才與她在大坪(大坪:曬谷場)因爭曬黃豆的地方而吵架。當然,現年五十五歲以下的人,應該都不懂生活曾經是如此的艱辛。全村沒幾個人還記得無兒無女的宗元老叔。每當家裡有好吃的,母親會用大碗盛一碗,叫我送給老人吃。記得有一次老人病了,又拉又吐,滿屋子腥臭,是母親幫他收拾。還有跟我家住同一座下山虎的香老母,兒子兒媳不孝,每餐給她吃的番薯粥,喝到碗底才見到幾粒米和幾條番薯絲。十二、三歲的我看不過去,罵他兒子流奇,還因此被父親揍了一頓。幾乎是每一天,母親都會盛一碗稠番薯粥,叫我拿給香老母吃。這些是我印象深刻的幾個例子,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其次,母親勤勞樸實、心氣高,幹啥活都不輸人。父親體弱,田裡的活乾得較少,母親一個人,家裡家外沒時停。最多的時候,母親一個人養了十五頭豬,豬圈在不同的四個地方。這不是一般人乾得了的。母親常說,乾活乾不死人。

  第三,母親乾淨利索,無論多忙,都會把家裡打掃得乾乾淨淨,手拿抹布擦地板。一家大小的衣服,不管是新還是舊,都收洗的乾淨整潔。

  第四,母親是急性子,脾氣較大,有時說話比較衝。也正因此,沒少跟父親頂嘴。比如,割山草回來,已經很累了,但晚飯還沒煮,豬還沒喂,這種時候母親就會對著父親發脾氣,我也沒少挨罵。

  在我的記憶中,母親與千千萬萬勤勞樸實的農村婦女一樣,既平凡又偉大。

  辦理完母親的後事,我去到出生的那座老房子,與過去作最後的告別。

  沒人住的房子沒人氣,破敗的特別快,天井已破爛不堪,大廳看上去也已搖搖欲墜。我離開老家前住的主房,牆體嚴重剝落。但我四十多年前存放私物件的小櫃子,卻還完好無損。我伸手打開櫃門,裡面當然空無一物。四十多年前,它曾經存放著我的一些小秘密。我離開時,把所有的秘密都付之一炬。望著還屹立在主房東北角的灶台,仿佛看見六十年前的冬天,灶膛裡燒著火,母親在炒菜,我借著灶火的熱氣在灶前洗澡。我是普通人,我出生的地方不可能作為遺址保護下來,再過若乾年,房子倒塌了,也就塵歸塵土歸土。而我在故鄉的痕跡也將隨之消失。

  我還去新婚時住的那座走邊門的下山虎。我從那裡離開去讀大學,八年後,我回到那裡舉行婚禮,那裡有我青春的甜蜜記憶。大門上著鎖,我知道鑰匙在母親那裡,沒必要再去找了。前兩年我曾經專門跟母親拿鑰匙開門進去看看,小閣樓上還是三十多年前婚房的布置。我隔著門縫往裡瞅, 正對著大門的是廚房,靠廚房的天井裡是衝涼房,一片荒涼。對我來說,它也將成為永遠。

  荒涼就是永遠。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到故鄉,今後無論發生什麽事,我都不會回來了。非我無情,我在這裡出生,在這裡生活了十九年,這裡留下我童年的快樂,留下我青少年時期的彷徨與憂傷,留下我的初戀。但是,從今以後,我在這裡已經沒有家,我兒時最要好的朋友們也已經走的走、殘的殘,父親母親同一代的叔伯們也都已成仙,我還回來做什麽呢?當然,在有生之年,只要還能走得動,我每年都會回來祭拜山上父母的墳塚。

  我不知道,除了父母的墳塚,故鄉對我的人生還有什麽意義。或者說,我的人生還能給故鄉留下什麽。

  故鄉給了我生命,卻沒能留住我的靈魂。我想,所有與我一樣在外漂泊的遊子,曾經或者正在經受著靈魂無處落地的煎熬。也許,這就是我們的宿命。

  我兒子也永遠不會回到這裡來。他不在這裡出生,也沒有在這裡生活過,故鄉對於他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沒有感情是正常的,有感情才造作。本來,我希望能有什麽東西讓他對故鄉有所念想,現在已經沒有這種必要和可能。

  六十多歲的我,故鄉已經沒有讓我牽掛的人和事,是該揮手告別過去了。這之後的人生,與故鄉已經完全沒有關系。

  淚水模糊了我雙眼。故鄉,正在一步一步的遠去。

  我走了,不帶走故鄉的一片雲彩。故鄉對於我,只剩下父母的墳塚和墳頭上的青草。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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