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三藩精衛連環自殺事件(十二)
兩段錄音,第一段很長,有接近二十分鍾,第二段很短,幾分鍾。
聽完以後,白鈺京感覺到了困惑。
她第一時間並沒有反應過來錄音裡的內容到底什麽意思,只能聽出理查德當時有些大舌頭,說話翻來覆去的重複,扯一些完全不相乾的東西,顯然是正醉著——老實說這種情況是比較煩的,她從聽到中間,理查德舌頭愈大,說話愈含糊不清時就有些厭了,因為被醉鬼拉著說話這是幾乎每個人都有過的經歷,你應該清楚那是什麽感覺。
而話務員,那個來自瀛洲的王小姐,她很禮貌、很淡定,一直在竭力安撫理查德的情緒,就如她所說的那樣,她的專業性無可挑……
等等,不對。
腦子裡再回憶一遍,白鈺京品味出了錄音的‘可怕’之處。
這是一個自殺熱線的通話錄音啊,也就是說,凡是打通這個電話的人,他們的生命大概率命懸一線,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來電者無論多麽‘胡攪蠻纏’都不是問題。
——那種,這個死酒鬼瞎幾把扯個什麽東西煩不煩啊的想法,是絕對,錯誤的。
你不可能去要求打這個電話的人還講什麽禮貌與道德,因為他們要是可以,何必打這個電話?
所以,不要把理查德先生當做一個酒鬼,一個騷擾者,而是將其視為一個破碎的人,那麽這段錄音的味道就會完全不同。
話務員反覆提到了‘先生您需要什麽幫助,您想說什麽’,可理查德始終沒有正面回答這些問題,只是在顧左言他,逃避問題,甚至還打聽起話務員的私生活……
至於為什麽?
理查德一開始就回答過了。
“我……我……我想說說話。”
“我……我不知道……”
他,只是想說說話,僅此而已,說什麽不重要,有人聽就足夠了。
他也不是在刻意打聽話務員的生活,不是在騷擾她,他只是在……尋找話題。
他在努力抓住希望。
他在求生。
——所以,其實在這段通話裡,話務員,反而是更加負能量,更加消極的那個。
“您好~有什麽可以幫你嗎?”
難道他真的說了自己的難處你就能幫他,然後就能完成任務,就能掛電話?
很顯然,通話進行到後半段,話務員——或許是因為被‘打擾’,話務員的耐心已經耗盡,她找了兩個理由結束電話。
第一個是。
“這邊有小朋友打過來了,我得去接一下小朋友的電話。”
第二個,直接裝都不裝了。
“我要下班了。”
——這種事情就相當於你打電話報警有人要殺你,接線員告訴你,哦,我這裡又來了個電話,您等等打過來吧,以及,她直接告訴你,我要下班了。
第三遍回憶通話內容,白鈺京感覺到了巨大的荒誕。
是的,是荒誕。
不僅僅是因為通話內容,還因為她想到了更多的東西。
她不知道如果有人打電話報警,警方的接線員會不會出類似的事故,但她想,如果出了類似的事故,一定會有一套齊全的,監督與追責的體系。
而這種理論上來說是公益性質的援助熱線,有類似的監察體系嗎?——不是說有沒有條文的規章制度,而是該如何判定這裡的……責任。
責任該如何落實?——又或者,這裡存不存在責任?
還有就是……
這玩意兒算證據嗎?
這玩意兒能證明什麽?它有什麽意義?
哦,是了,張女士一開始就說:‘是一段可以佐證一些事情的錄音’。
是的,它根本不算證據,它只是能佐證一些事情罷了。
……
“聽完了嗎?”張女士問。
“聽完了。”
“白小姐有什麽看法?”
“我……”
腦子很亂,白鈺京一時間說不出什麽看法,她倒是想過這算不算是‘教唆自殺’,可很顯然話務員從頭到尾保持著起碼的克制,你可以說她的言辭是保持著體面的——而在此之外,你並不能去推測她話語中的用意,因為如果要把錄音當證據,你還得去字斟句酌的推敲她每一句話啊?
法庭上可以這樣嗎?
這不是‘文字獄’麽?有罪推定啊?
“吉米先生告訴我們這不能當做證據,一來這段錄音是從非法渠道獲得的,二來它不能證明任何東西,只能當做一種動機的推測,就算呈上法庭,也只能是一個附加證據。”
“那別的錄音呢?”白鈺京突然想到了什麽,“那天晚上理查德給自殺熱線打了三次電話,可這裡只有前兩段,沒有最後一段,還有你們的家人,他們的通話錄音呢?”
這兩段錄音太含糊,所以沒法用,可如果找來其他的——如果,三藩精衛真的存在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那麽只要有足夠的錄音,一定可以實錘!
“這就是吉米律師來找我們的原因,”張女士說,“別的錄音,沒有了,一開始只有他和佩奇小姐兩個人,調查的是理查德自殺案,可就在他搞到這兩段錄音後,三藩精衛很快就刪除了所有錄音,證據,已經消失了。”
“而這也讓他意識到,我們的對手恐怕不僅僅是三藩精衛,在這件事的背後,還有一股更加龐大的力量,所以他找到我們所有人,讓我們集體投訴。”
“因為一來,只要投訴受理,那麽三藩精衛肯定會被內部調查,我們不知道別的錄音是什麽內容,但本應存在的錄音消失了,一調查肯定會被發現,這反而是比錄音更加嚴重的問題。”
對,違規刪除錄音,這就不止是安全事故,而是瀆職,是腐敗。
“可最後的投訴結果向我們顯示,三藩精衛,只是明面上最顯眼的對手。”
“二來……如果事情真像他猜測的那樣,想要搞清楚真相,行政,是靠不住的,必須推動司法程序,錄音無法成為證據,也證明不了什麽,所以這案子沒有辦法成為公訴案件,但我們可以民訴,只要有足夠多的人,就可以集體向三藩精衛索賠,只要一開庭,這種都市奇譚就會引爆輿論,倒逼司法重視此案,那個時候,錄音的問題就會被重新挖出來。”
真是好辦法。
只要找到足夠多的人,隨便以什麽理由向三藩精衛索賠,案子就會被曝光,《打自殺熱線的人都自殺了》這種新聞標題太過勁爆,媒體會瘋的。
輿論會逼迫司法重視問題——所以那位吉米律師根本不知道這9個人是真自殺還是因為錄音自殺,他只是盡可能找到了那段時間打過自殺熱線的自殺者……屬於先畫了一個靶子然後再開槍。
白鈺京有些明白為什麽王女士說‘吉米律師在網上的風評不好了’,這毫無疑問是訟棍行為,不是偽造證據的偽造證據,不是程序正義的程序正義。
“然後呢?”白鈺京又問。
“然後第一起訴人,佩奇小姐,與三藩精衛庭前和解了,我們是以‘援助不力’的名義向法庭起訴的,我們要求三藩精衛賠償我們一人60萬——其實這只是一個理由,一個借口,我們的目的,是讓法庭立案。”
白鈺京點頭。
“但是榮氏法務的人在庭前找到了我們,表示只要撤訴,他們願意支付120萬的和解金。”
白鈺京笑了。
和解金,不是賠償金,就算被曝光也可以說是大公司對自己的輿論風控。
其實說到底這9戶人根本不知道自殺與三藩精衛是不是真的存在關聯——雖然理查德的兩段錄音有些問題,可它真的不能呈堂證供。
如果敗訴,竹籃打水一場空……
起訴書上寫了60萬,但恐怕他們自己也想不到, www.uukanshu.net 榮氏一開口就是雙倍吧。
“榮氏法務出馬,還是120萬,這不是已經,證明了問題嗎?”白鈺京問。
“我當時,是不同意的,白小姐,”張女士說,“但作為第一起訴人的佩奇小姐已經拿錢消失了,剩下的人也有一多半同意和解,我……又能做什麽呢?”
張女士淒然一笑:“況且我們都是成年人,三藩精衛連市政的投訴都可以弄消失,官司真打到底會有結果嗎?如果我們輸了,那麽以榮氏的力量,你覺得他們不會反訴一個造謠誹謗?況且……其實我們從中間就感覺出來了,那位吉米律師,不是什麽好人,他對榮氏有太明顯的攻擊傾向,他幫我們,說到底,是為了某個自己的目標,我們都被他利用了,這從他一開始隱瞞錄音讓我們去投訴就能看出來……我們,其實都認為三藩精衛有問題,但我們也……不信任他。”
原告與代理律師內訌。
證據被銷毀了。
證人被收買了。
還簽下了和解書。
這還真是,神仙來了都翻不了的鐵案。
“那後來呢?”白鈺京繼續問。
“後來我們都撤了,他還在查,自己一個人。”
“查?怎麽查?”
張女士看著白鈺京,緩緩道:“其實他很早就告訴我們,一旦提訴,榮氏就會要求庭前和解,他還說了,只要我們扛住,保持曝光,榮氏不敢真做什麽,只要我們扛住,等他找到新證據,這案子,就會爆開。”
“什麽證據。”
“話務員,他去找話務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