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承強打電話給警長久井一郎,請他查找歐文的身份信息。
久井一郎告訴於承強:歐文是當地博彩公司“鷗浮娛樂有限公司”的老板;這家夥黑白通吃,無利不起早;他的業余愛好,是收藏和販賣奇珍異寶。
久井一郎還告訴於、豐二人:鷗浮島一家珠寶店,四個多月前曾被人盜走一顆價值1500萬美元的鑽石;警方曾懷疑此案與歐文有牽連,但沒找到任何證據。
於承強、豐梅都認為:有必要走訪那家珠寶店,了解失竊詳情;同時應當在當地警方幫助下找到歐文,設法了解其通過銀行轉帳,向“山田·史密斯”匯款的原因。
第二天上午,身穿警服的於承強、豐梅,走訪了那家珠寶店的老板。
那老板告訴於、豐二人:那顆鑽石的市場售價,約1500萬美元;珠寶店的買入價為1200萬美元;失竊時間是四個多月前的某個深夜;作案者在偷竊過程中,曾十分內行地切斷報警設備的電源。
下午,於承強、豐梅化裝成富家情侶,來到“鷗浮娛樂有限公司”的博彩大樓。
久井一郎警長則帶著兩名下屬,化裝成來鷗浮島旅遊的普通遊客,分散、流連於於、豐二人身後不遠處。
博彩大樓一樓的牆壁上,掛著好幾台液晶彩電。不同的彩電,在播放不同的博彩比賽實況或博彩遊戲實景。其中,有足球比賽,有跑馬比賽,有人頭攢動的輪盤輕賭,有氣氛凝重、安保色彩很濃的撲克豪賭。
於、豐二人各買了一張賽馬彩票後,來到博彩大樓後的跑馬賽場,觀看比賽。
在觀看比賽的過程中,豐梅問旁邊的工作人員:什麽地方能買到檔次較高的珠寶?
這位工作人員打電話召來賽馬場的主管。
該主管問於承強、豐梅:“你們想要什麽樣的珠寶。”
豐梅的回答是:“我最喜歡做工精良的名牌項鏈和晶瑩閃亮、形態別致的鑽石。”
那主管問豐梅:“你想要什麽價位的項鏈或鑽石?”
豐梅的回答是:“500萬至1800萬美金。”
那主管對於、豐二人說了聲“稍等片刻”後,就離開了。
三分鍾後,一位黑衣女郎來到二人身邊。她說了聲“請跟我來”後,將於、豐二人帶到博彩大樓頂層的一間辦公室。
於、豐二人,在靠牆擺放的長沙發上坐下。
一分鍾後,一個禿頂的壯年男人笑容滿面地走進辦公室。
於承強開門見山:“您是鷗浮娛樂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歐文先生吧?”
禿頂的歐文點了點後,伸出右手與於、豐二人握手。
歐文道:“聽說你們想要買珠寶。我這兒的珠寶,比珠寶店還多;珠寶的檔次也更高。”
“我最喜歡做工精良的名牌項鏈和晶瑩閃亮、形態別致的寶石。我對假貨或冒牌產品不感興趣。”豐梅再次說出自己的喜好。
歐文雙手擊掌。
掌聲剛落,那位幽靈般的黑衣女郎,手托一隻珠寶盤,從辦公室一旁的密室裡走出。接著她將手中的珠寶盤放在茶幾上,悄無聲息地離開了辦公室。離開時,她順手關上辦公室的門。
那珠寶盤中,放著六件珠寶。其中的三件,是名貴項鏈;另三件,是三塊鑽石。
每件珠寶,都有價格標示。那三塊鑽石的標價,分別為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1800萬美元。
豐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掏出專用手機,將那標示為1800萬美元的鑽石拍攝下來。
歐文厲聲斥道:“不許拍照!將照片刪掉!”
於承強也沉著臉問:“為什麽不許拍照?莫非你的珠寶來路不正?”
歐文黑著臉,走到辦公桌前,按鈴叫人。
於承強掏出手機,在手機屏幕上按了一下。
警長久井一郎帶著兩位助手,破門而入。
兩位警察守在門口。警長久井一郎亮出證件後,要求歐文說出那塊較大鑽石的來歷。
歐文吱吱唔唔,說不出話。
豐梅將那塊鑽石的照片發給珠寶店老板後,那老板打電話告訴豐梅:這塊鑽石,正是那塊失竊的鑽石。
人證、物證俱全。歐文不得不交待這塊鑽石的來歷:
這塊鑽石,是歐文花1010美元,從“山田·史密斯”手中買下的。
交易主動方,是“山田·史密斯”。
付款方式,是通過銀行轉帳。
於承強問歐文:“你有沒有見過‘山田·史密斯’?”
“見過一次。那天夜間,他來找我。我們倆的交易,是在這幢樓房的陰影中談成的。”
“他是男人,還是女人,長什麽樣兒?”
“他是男人。由於光線極弱,加上他戴著口罩,我看不清其模樣。憑直覺判斷,他的年齡應是20多歲。”
“他說話的聲音,有什麽特征?”豐梅問。
“他能說標準的美國英語與日本語。為了防止我記住他的聲音特征,他說話時,是捏著嗓子的。”
久井一郎問:“偷盜鑽石的人,是那個叫“山田”的人,還是另有其人?”
“這個,我真不知道。兩種可能性都存在。如果山田從偷盜者手中購買鑽石,他需要不少錢;此外,還有難解決的付款方式問題。”為了討好警方,歐文開始幫警方分析案情。 www.uukanshu.net
顯然,歐文所交待的交易事實,是可信的,其最有力的證據,是銀行裡的轉帳記錄。
既然歐文所陳述的交易並非虛構,他交待交易過程與“山田·史密斯”音貌特征時,就沒必要說謊。
回到賓館後,於承強將已獲偵查結果寫在筆記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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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多月前,鷗浮島某家珠寶店一塊價值1500萬美元的鑽石被盜。
不久後,為了接受巨額匯款和匯出巨額美元,年齡可能為20多歲的男青年“山田·史密斯”在H銀行鷗浮島辦事處開戶。
“山田·史密斯”將那塊失竊的鑽石,以1010萬美元的價格賣給歐文,後者的付錢方式是通過銀行轉帳。
不久後,“山田·史密斯”由於某種原因,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將1000萬美元轉給布萊斯。剩余金額為10萬美元。
為了掩蓋身份,掩蓋匯款給布萊斯的事實,“山田·史密斯”曾三次向銀行職員賈森行賄。行賄總金額為1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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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所交的三大任務——了解匯款人“山田·史密斯”的真實身份,了解他付錢給布萊斯的原因,了解這筆資金的來源,於、豐二人總算完成了其中的第三項任務。
關於“山田·史密斯”的真實身份,於、豐二人只知道他是男青年,年齡可能是20多歲。
至於那男青年為什麽要付錢給布萊斯,兩位偵察員完全不知。
看來,鷗浮島之行,只能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