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在遊戲王的基礎上進行了幾乎完全原創的再創作,我構思中的戰鬥環境與戰鬥規則和遊戲王原版有著較大差別,卡片也都是基本原創。希望看到完全忠於原著戰鬥的決鬥者們謹慎觀看。
在此感謝與悼念高橋和希先生。
在以下的內容裡我會對於決鬥內變化的內容進行一定的講述,沒有基礎的觀眾請移步後文,我會慢慢進行講解。
(個人的排版能力有限,還請見諒。)
1:決鬥初始每人抽四張手卡。取得先攻者無法在第一回合抽牌。各個含義階段與原版一致。怪獸一回合只能通常召喚一次。魔法,速攻魔法(不過是生長魔咒),陷阱,反應陷阱的含義與原版一致(受限於個人水平,反擊陷阱可能出現較少)。
2:怪獸區域沒有個數限制,而是依據決鬥者周圍的空間剩余決定是否能夠召喚。魔陷區域沒有個數限制。
3:在亂鬥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額外說明,對手的含義為上一個經過回合的決鬥者,取得先攻的決鬥者則可將對手指定為場上自己以外的任意一個決鬥者。
4:在亂鬥的情況下,第一輪次的最後一個決鬥者可以進入戰鬥階段,不過不會有第二個主要階段。
5:決鬥的先攻一般由率先意識到決鬥發生者取得,不過也可以放棄並讓出。
6:代替決鬥盤展開和決鬥口號的是“本我召喚!”在場上召喚出本我卡片並進入決鬥狀態。(沒能喊出“dueil!的決鬥真是讓大家抱歉。”)舉例如初始默認的“本我卡片”:
自我中心 4000lp
本我卡片
(卡圖為自己的素臉大頭照。)
①不被視為怪獸,不可被破壞,不可被除外,不可被吸收,不可被放入手卡,不可被放入牌組,不可被放入魔陷區,不可被蓋上,效果不可被無效。
②在自己場上存在怪獸時,不可被非直接攻擊的怪獸攻擊。
③自己的攻擊表示怪獸如果承受了高於自己攻擊力的攻擊,此卡需要承擔溢出的傷害;自己攻擊表示怪獸如果攻擊了高於自己攻擊力的守備力的守備怪獸,此卡需要承擔差額的傷害。
④自己的卡片在被送入墓地和除外區時,隻可分別送入自己的墓地和除外區。
⑤在從決鬥中活下來時,該卡片的關聯決鬥者將生命值恢復到決鬥開始前的狀態,將自己手卡,場上,墓地,除外區的所有卡片洗回卡組,之後自行決定是否繼續“決鬥狀態”。
⑥在決鬥中生命歸零時,將自己手卡,場上,墓地,除外區的所有卡片洗回卡組,決鬥結束後與關聯決鬥者將被“吸收”入“本我卡片”,並將受到最後一擊全生命點數的該本我卡片與其余卡組全部交給勝者。
⑦在決鬥中生命歸零時,如果決鬥沒有馬上結束,則可將留有自己受到最後一擊前生命點數的“本我卡片”以及其余全部卡組交給指定的決鬥者,之後可繼續以決鬥狀態的決鬥者活動至決鬥結束。
⑧在決鬥以外此卡的生命點數歸零時,將此卡的關聯決鬥者和此卡吸收。
⑨該卡片的關聯決鬥者可在決鬥以外訪問卡拉美(kanamai)系統並使用生命點數購買卡片。
⑩該卡片的關聯決鬥者可在決鬥以外使用其他的“本我卡片”提升該卡片的生命點數。(甚至把序號用完了。)
7:由我個人創造的“吸收”效果,大部分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將該卡完全刪除。(以此促進生命點數作為貨幣流通,所以也不要覺得一些卡片的效果過於逆天,那些是用命買的實打實一次性用品。)
8:其實說到底我個人實力和精力實在有限,這個新創系統的平衡性什麽的,那就是當初代時期的那種就好了,一些錯誤也請不要太過於較真,大家就是看個樂子,現實中不會真的有人拿這些卡玩。
9:這些規則可能會隨著“生長系遊戲王,使用生命點數購買卡片”發生變化,敬請諒解。
10:以防有人誤認為我和奇奸有什麽關系,在這裡放個序號10。
11:另外我要說一下,如果有人想要書寫此文的同人文或商品都請自便。www.uukanshu.net 唯一要注意的一點是,同人文寫手請(詞語已屏蔽)自帶女主。
12:這裡沒什麽了,去下一章吧。
13:有關標志物的規則補充——
?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生長召喚的生長怪獸無法繼承被吸收卡片的標志物。
?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帶有標志物的卡片在送入墓地或除外區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保留此卡片上的標志物或者把該卡片上的全部標志物投入到墓地或除外區分別的“標志物池”。
?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遇到不同種標志物將要在同一張卡出現的時候,一般只有個數較高的那個可以完全保留,個數相同則互相抵消。“標志物池”也只能保留一種,如有衝突則會相互直接抵消。
?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標志物只能出現在怪獸卡之上。
14:有關生長魔咒的規則補充——
?如果沒有特殊說明,一種卡名的生長魔咒只能在場上生效一張,之後發動的同名卡片效果會被無效並吸收。
?當場上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決鬥者能從牌組中發動生長魔咒(或怪獸效果)時,正在進行回合的決鬥者為最優先順序將由輪次的順序決定。
15:有關時間的規則補充——
?自己的每個階段開始時,都會有保底4秒的反應時間。
?怪獸的攻擊或效果的發生同樣只有四秒的生效時間,該時間過後如過攻擊或效果沒有成功發動,則受到攻擊或效果者也會每秒鍾被扣除一點生命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