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把康敏送到醫院大門口,目送她離開後,就問秋梓萱是不是也回家,我送她回去。
秋梓萱猶豫了很久,問我康敏到底是不是我女朋友?我反問她為什麽這麽問?秋梓萱告訴我,她在我看康敏的眼神裡看不到任何男朋友該有的眼神。我笑了,問她,男朋友該有的眼神是什麽眼神?秋梓萱很認真的回答我,說男朋友該有的眼神是關心,是欣賞,是欲望。然後,這些眼神在我眼裡通通都沒有。
隨後,我把手機掏出來,把那些照片給秋梓萱看。看完以後,秋梓萱安慰我,說這些照片應該是康敏很久以前拍的,並不一定就給我戴綠帽的。此時,我毫不猶豫的撒了一個謊。我告訴秋梓萱,我曾經找電腦高手給我調查了所有照片。結果顯示,有一部分的確是以前拍的,那時候我和康敏還不認識,但是,有一部分就是近期拍的,是我和康敏在一起以後拍的。
等我說完,秋梓萱一臉同情的看著我,然後抱住了我,拍拍我的背後,讓我想開點。
我當然知道撒謊騙秋梓萱是不對的,可我必須撒這個謊。我不能讓秋梓萱產生任何的誤會,誤會我心裡還有康敏。剛才秋梓萱說了我眼裡沒有男朋友該有的眼神,可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秋梓萱在試探我,因為我看不到自己的眼神,無法判定真假。一方面我能斷定秋梓萱對我有好感,並且已經對我有女朋友的事情吃醋了,我也喜歡她,我不能讓她心裡不舒服;另一方面,秋梓萱是警察,能在某些方面給予我實質性的幫助,即便我們倆最終不能走到一起,和她做好朋友也是相當明智的選擇。
抱著我的秋梓萱突然抬頭問我照片是哪來的?我實話實話是個陌生人發來的。秋梓萱問我,會不會是康敏的其他男朋友故意敗壞康敏的形象,想讓我放棄康敏?我沒有正面回答秋梓萱的問題,只是說我這個人心軟,不願主動拒絕別人。即便我已經不愛康敏了,但也不願方面提分手讓她很沒面子。我就慢慢來,繼續和她保持男女朋友的名分,但在實際接觸時,和她保持距離,她就明白我是想和她分手了,那時候她會自動離開我的。我還告訴秋梓萱,不到了最後一刻,我是不願意把照片給康敏看的,那樣就太尷尬,太難堪了。
聽了我的心裡話(確實我的心裡話),秋梓萱有點感動,誇獎我是個好人,是康敏不知道珍惜。
我肯定有點舍不得秋梓萱,可我還是說我要送她回家,很幸運,秋梓萱拒絕了我的提議,她說她不想回她家,要跟我回我家……
第二天,星期天,我睡到自然醒,秋梓萱四仰八叉、自由奔放的躺在我身邊,空調有些雜音的吹著熱風。我習慣性第一時間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看看有沒有重要的信息。
站長發了一條長信息,讓我今晚6點準時上班,安排另一個人帶我,我師父“老劉”還在住院治療,帶我的另一個人也是“天地通”的老員工,是一個老婆婆,姓殷,讓我叫她殷婆婆就行了。我給站長回了一條信息,“好的,站長,我知道了。”站長馬上也給我回了一個字,“行。”
放下手機,我把秋梓萱叫醒,她慵懶的伸了個懶腰,翻身爬到我身上,問我叫醒她“有何貴乾”?我說都日曬三杆了,時間不早了,也該吃早飯了。秋梓萱嫣然一笑,也不說什麽,就起床穿衣了。
我們倆穿著睡衣,拖著拖鞋,在小區門口吃早飯的時候,我告訴秋梓萱,今晚6點開始,我要開始上夜班,從現在開始算,大概只有7個小時的自由時間,問她怎麽安排?秋梓萱一邊啃包子,一邊思考我的問題,最終她告訴我,讓我做主,她配合行動就可以了。
如果可以的話,我當然想要吃完早飯以後就帶著秋梓萱回家“滾床單”,可我晚上上夜班,“滾”了床單以後,晚上上夜班就沒精力了。任何時候,對於男人開始,工作都是第一位的,沒有工作,就沒有收入來源,沒有收入來源,就什麽都沒有。當然了,這裡要除去吃軟的男人。別誤會,我不是說工作比女人更重要,男人工作也是為了女人,女人和工作同等重要,我的意思是說工作比“滾床單”更重要。
吃完早飯以後,我和秋梓萱一起回到出租屋,不玩太刺激的遊戲,就玩躲貓貓。這裡的躲貓貓沒有別的特殊含義,就是普通的躲貓貓。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也就八九十平米,也就那麽大,能躲人的地方並不多,不是很容易就被找到了嗎?
如果不限制時間,那相對來說,兩室一廳的房子躲個人確實好找,可是我和秋梓萱約法三章,找人時間僅限於一分鍾。一分鍾內找不到,找人的人就輸了,躲的人就贏了。輸的人要給贏的人發6塊6的紅包。
一共玩了10盤,秋梓萱一共給我發了66塊錢紅包,然後她就不玩了。她問我是不是捂臉數數的時候,偷看她躲在哪裡了?我向她舉手發誓,我沒有偷看(實際是確實沒有偷看)。
秋梓萱非要打破沙鍋問到底,我就實話實話告訴她,我的鼻子天生特別靈敏,我能聞到她的味兒,所以一下子就能找到她。聽了我的解釋,秋梓萱哈哈大笑。我問她笑什麽?秋梓萱憋著笑,說沒笑什麽。我撓她癢癢,她才肯告訴我她笑什麽。她笑我鼻子靈敏,聞著味兒就找來了,像狗找那啥一樣。我聽了有一點點生氣,就繼續撓她癢癢,直到秋梓萱這家夥主動向我道歉為之。我和唐依琳這小丫頭不同,我不會因為說到“吃S”的話,無論是豬吃,還是吃,我都不會真的生氣,更不會因為被罵了一句就想要害別人被警察抓起來。情侶之間連這點包容心都沒有,那就談不上有什麽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