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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日記》一月二日
  昨天預料的事果然發生了,掠奪者首領Paul接手了村莊,他一上台就制定了一系列離譜法律,比如:

  每天晚上八點以後任何人不能上街;

  每個村民每個月必須繳納二十個小麥(無論用什麽方法獲得小麥),或十個綠寶石;

  每一家必須有一名掠奪者(或女巫、衛道士、幻魔者)保護;

  所有村民不能組織任何性質的社團、黨派,違者死刑……

  對於這些法律,我只有一個評價:“6”。簡直就是把我們往死胡同裡趕,一點出路也不留。

  Paul似乎考慮到了這一點:村莊的農田太少了。所有他又宣布,所有荒地可以讓所有村民無條件開墾,所有森林資源可以無條件開采。為了達到那個目標,我一個人把村莊附近的幾顆白樺樹砍倒了,獲得了將近二十個原木,製作了一把木鋤和二十九個樺木柵欄和一個樺木柵欄門,再去和鐵匠借了一個鐵桶,在我家附近開墾出了一塊面積為9×9的耕地,最中間的一個格子放了一格水,以保證耕地的水源。根據我自己的精密計算,這塊耕地一批可以收獲八十個小麥,完全夠交稅和我自己的夥食,還可以剩下好多可以賣給Bob來補貼家用。

  可是,別忘了,每家每戶都分到了一個“保安”,我家也不例外,我家的“保安”是一個名叫大衛的掠奪者。

  大衛這個人怎麽評價呢,他很開朗活潑熱情,一點也不拘束,剛來我家的時候就和我稱兄道弟的,我記得他說:“阿,以後你負責埋頭苦乾,我來護你周全,你要想想,我可是一百格移動靶打靶亞軍,實力僅次於精英狙擊手波比。有什麽事和兄弟說,可別憋著。”

  我當時就在想:如果你真的這麽有實力,你怎麽可能會在這裡當“保安”?但為了我以後的日子能好過一點我還是說:“好的大衛兄弟,以後你就是我大哥,有什麽事我先和你說。”

  現在是1月3日凌晨一點,為了防止大衛是間諜,我悄悄的摸到田裡,躲在小麥叢中寫下了昨天1月2日的日記。

  總結一下,日記本不能再放在床底下了,如果被大衛發現,如果他把我當做真的兄弟的話,倒沒有什麽事,如果他是間諜的話,你們就沒法看到我以後的日記了,這是多麽悲慘的事啊!所以說我把日記本放在了小麥田柵欄門的最左上角往下三格的木桶裡。但是後來想了想,覺得每次要寫日記都有把那格的土塊挖掉,長此以往,其他小麥都成熟了,只要那格的小麥沒有成熟,一定會引起其他人的懷疑,所以說我現在是隨身攜帶日記本和綠寶石,反正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其他人沒法強行搜查我,除非殺了我,但是,他們都殺了我了,日記本和綠寶石還有什麽存在的意義?主打的就是一個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如果怎麽理解的話,我其他的東西,像什麽小麥等,都應該隨身攜帶,反正我有是孤家寡人一個,根本不用留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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